当天晚上,林鹰和林鸥又在特工的带领之下亲自去了一趟陈鑫的住处查探情况。
陈鑫住在一个相当偏僻的地方,是套独立的小别墅,假山、园林、草坪、喷泉,颇为精致、豪华,想在纽约这样的大都市里找到这么一个幽静的地方可不容易。但是这个看似非常漂亮的地方却隐藏着杀机,林鹰只是潜伏了不到二十分钟,便发现了八名隐藏在暗处的美国特工,这些仅仅是外围的,在别墅里肯定还有更多,这里简直就是个马蜂窝!
林鸥低声说:“看来这个陈鑫真的很可疑,一个普普通通的华人,怎么会得到美国特工如此周密的保护?还有根据海外特工提供的情报,以他的财力根本就没有能力在纽约买下这样一幢别墅!”
林鹰说:“不是可疑,是非常可疑。”
林鸥喃喃说:“不知道他到底做过些什么,值得美国特工下这么大的本钱来保护他,而毒刺则不顾一切的追杀他?”
林鹰说:“这个恐怕只有他自己才知道了。”他很想找个机会潜入别野去一探究竟,但美国特工异常警惕,想要神不知鬼不觉的摸进去基本上是不可能的,他试了几次都没有找到空档,只得放弃了这一打算。就在这时,一辆汽车开进了别墅,车门打开,一个有些发福的身影出现在兄妹俩的视野之内。
陈鑫!
与陈鑫一起出现的还有一位身材高大的白人,年纪也不小了,但依然风度翩翩。看得出陈鑫并不高兴,甚至是有些气愤,下了车之后黑着一张脸径直上楼,白人也跟着上去。二楼的客厅灯光亮起,隔着厚厚的玻璃可以看到他正在朝那位白人特工大吼大叫,嘶声咆哮,发泄着内心的愤怒,林鸥用望远镜紧紧的盯着他的嘴唇,隔了这么远当然听不到人家在说什么了,但她精通唇语,可以通过嘴唇的弧度和脸上的表情猜出对方正在说什么,她逐句逐句的向林鹰翻译:“你们简直就是在拿我的命开玩笑,在拿我全家的性命当诱饵!我不干了!我要离开这个鬼地方!”
白人特工冷笑:“不干了?这种事情轮到你说干或者不干的吗?”
陈鑫怒吼:“我离开美国,总可以了吧?”
白人特工还是冷笑:“美国是你想来就来,想走就走的吗?就算我们让你离开美国,你又能躲到哪里去?别忘了,那个疯子背后可是有克格勃在暗中相助的,就算你躲到南极冰窟里,他一样会追过去,把你拖出来砍成肉酱!”
林鹰神色一凛:“克格勃?”在冷战中,克格勃可是一支令人生畏的黑暗力量,数以万计的特工遍布全球,搜集情报、暗杀、颠覆、收买……玩得出神入化,娇媚入骨的“燕子”和风度翩翩的“乌鸦”飞进了无数国家的高官府中,衔走了无数价值极高的情报。眼下苏联虽然解体了,但克格勃并没有随之烟消云散,还是有一部份的实力被保存了下来,等待着俄罗斯接收。萧剑扬怎么跟克格勃特工搅在一起了?
陈鑫失态地大吼大叫,似乎受到了不小的刺激,异常愤怒、暴躁。那名白人特工则显得很冷静,冷冷的看着他,任由他发泄。等他发泄得差不多了,白人特工不紧不慢的说:“陈,你没有退路了,只要那个疯子还活着,你就永远也无法摆脱这个噩梦!而且随着时间推移,中国特工也会参与进来,到时候你的身份就彻底暴露了————事实上现在中国特工已经参与进来了,只是暂时还没查到什么有价值的东西而已,但是只要他们找到那个疯子,一切都会水落石出,到时间等待你的,将是无休止的、没有任何限制的追杀,你是那个体系里出来的人,应该知道无限制全球追杀是何等恐怖的一场噩梦,到那时,我们都保不住你!只有协助我们尽快解决那个疯子,你才有活下去的机会!”
陈鑫冷笑:“说得好听,说白了还不是害怕他对美国造成更加可怕的破坏!”
白人特工说:“我们从来都没有否认这一点。”
陈鑫愤怒地说:“我也有老婆,我也有孩子,凭什么让我为美国去死!”
白人特工说:“这是交易的一部份,你享受了美国为你提供的富贵,就得为美国尽这份义务,否则我们留着你有什么用?”
陈鑫彻底没话说了。
林鹰拍了拍林鸥,两个人悄悄的离开,没有去惊动那些异常警惕的美国特工。这一趟没白来,收获非常大,至少已经确定陈鑫就是一名叛国者,而且跟铁牙犬中队在刚果全军覆没有着莫大的关系,现在就算萧剑扬不杀他,林鹰也不会放过他了。
半靠在汽车那软绵绵的座位上,林鸥有些兴奋的说:“我们离真相越来越近了!”
林鹰说:“只有一步之遥了……一切都将在明天揭晓。”
林鸥有些担心:“毒刺他真的会去吗?”
林鹰说:“一定会的。他是我一手训练出来的,我了解他的性格,他那种人,一旦认定了一个目标就绝不罢休,哪怕为此耗上一生的时间也在所不惜!”
林鸥说:“但愿我们能及时找到他,别让他陷入美国特工的天罗地网之中……不知道他现在怎么样了?他肯定经历了很多难以承受的痛苦,所以才把自己变成了一个不惜与敌人同归于尽的复仇者吧?”
距离体育馆几百米远处,萧剑扬已经布置完毕,门口用几十块砖封住防止有人突然撞进来,墙壁被凿穿掏出了射击孔,整个人趴在地上,披着防红外伪装布,只露出一张冷峻的脸庞。他当然知道美国特工正发了疯似的找他,同时还有越来越多的中国特工参与进来,明天的体育馆剪彩仪式,将是杀机四伏,但是他不在乎,只要能干掉照片上的那个人,他什么都不在乎。
时间过得很慢,黑暗像口锅子牢牢的罩住了大地,似乎永远也没有看到曙光的可能。在这漫漫长夜,每一分每一秒都过得非常慢,如果能抽支烟或者喝杯酒,时间会过得快一点,但是不行,狙击手是绝对不能碰烟酒的,因为烟酒会使他们视力受损。萧剑扬手里拿着一块压缩饼干,一点点的嚼着,由于时间还有很多,他吃得很从容————也算是打发时间吧。
总教官他们应该到美国了吧?
不知道他带了多少人来?
不知道曹小强那个二货有没有来?还有伏兵,一年多没见了,他们都怎么样了?
想着这些,他竟有点儿痴了。
伏兵和曹小强正一发一发的往手枪弹匣里压着子弹,每一发都是精心挑选过的,五十米内说打眼睛绝不会沾到眉睫。由于时间还很充足,他们同样做得非常从容,不像是在作战前准备,倒像是在打发时间。
托了美国那宽松的持枪政策的福,他们可以很轻松的在市面上搞到武器,当然,如果愿意多花一点钱的话,要在黑市搞到性能更好的武器,比如说自动步枪、冲锋枪之类的也很容易,市面不让卖,黑市可卖得挺欢的。这不,这两位都搞到了P226型手枪,这种手枪的火力和杀伤力对警方手里那可怜的柯尔特式左轮手枪简直就是压倒性的。但曹小强很不满意,他边装子弹边咕哝:“就两支手枪有毛用啊?老子从来都不用手枪的!”
伏兵问:“不用手枪,你想用什么?”
曹小强说:“就算搞不到机枪,好歹给我弄支AK-47或者M-16啊,这小玩意拿在手里,有劲都没处使!”
伏兵刷一声装好弹匣,开保险,瞄准,嘴里“砰砰砰”三声,表示三发子弹飞出去了,一系列动作只用了不到一秒钟。一秒钟之内完成拔枪、瞄枪、往对方胸口连三开枪这一系列动作,这是基地的要求,每个人都必须做到,而伏兵的纪录是零点七秒,想在基地里找到一个出枪比他快,射击有他准的人还真不容易。只是砰完这三下,他也有些泄气的放下手枪,说:“你说得对,这玩意儿拿在手里一点劲都没有,好歹给我弄支M24啊!”
两个活宝都是大声叹气,心有戚戚焉。话又说回来,虽然每次行动手枪是肯定要带的,但用得上手枪的时候真的很少很少,想到现在要靠一支手枪打天下,他们都有点泄气。
曹小强碰了碰伏兵:“如果你看见他,可不能开枪!”
伏兵莫名其妙:“谁?”
曹小强说:“小剑啊!你可不能向他开枪!”
伏兵瞪起眼睛:“我脑子还没进水,干嘛向他开枪!要开枪也是打那帮试图追杀他的扬基佬!”
曹小强乐了,一巴掌拍在伏兵肩上:“好兄弟!我没看错了!”
这一巴掌险些把伏兵整个人拍进沙发里!
一年多了,这个二货一点都没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