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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农民大明星 第1628节

如果是李凡其它随意写的一幅字,还没有这样的威力。

但既然是,“三圣深处有人家,仙缘庄里一居士。”这几个字,那意义就大不相同了。

因为这几个字可以说代表着李凡的身份。

对方如果再欺负小姑娘,就代表着不给李凡面子。

那后果一定是极其严重的。

绝对没有人敢尝试。

所以,小姑娘得到的绝对是无价之宝,足以让每一个人都羡慕万分。

网络上所有的人全都感慨而羡慕。

小姑娘这一次因祸得福,所得到的“福”,真的是非常大。

太让人羡慕了。

……

……

第2517章 还有两句诗写不出来了?

对于小姑娘这一次的机缘,网络上所有人全都非常羡慕。

而故事说到这里,这个关于李凡的最新故事,也算是暂时告一段落了。

故事虽然结束,但网络上以及民间,关于李凡这个新故事的讨论,却才刚刚开始。

这个故事太精彩、太有看点了。

尤其是关于“东坡遗物”那一部分,简直就是经典中的经典。

这个故事必将流传后世,在时间的长河里一直传唱。

……

古玩市场里。

秦雨霖很是有些兴奋,一边走一边喋喋不休的说着刚刚的事情。

李凡听得莞尔,这丫头有那么兴奋吗?

这个时候,拍卖会马上就要开始了。

人群全都集中在了拍卖会现场。

这场拍卖会是在现场进行的拍卖会,所以没有门票,任何人都可以观看和参加竞拍。

当然,参加竞拍的人有专门的位置可以坐。

而看热闹围观的人,想要坐的话,就只能自己想办法解决了。

现场人山人海,非常热闹。

而绝大多数的人,都是来看热闹的。

他们可没有实力去竞拍卖品。

李凡、秦雨霖两个人也到了现场。

他们混在围观的人群当中,他们并不打算参加竞拍。

因为不管拍卖品是什么?对他们来说都不会有什么吸引力。

他们之所以来围观,也只是为了看热闹而已。

在一连串的介绍和预热之后,拍卖会正式开拍第一件拍品。

是一件清代光绪年间的瓷器,有一定的收藏价值。

起拍价是30万。

竞拍区里很快有人出价,也有人竞价。

但并不激烈。

最终以50万的价格成交。

第一件拍卖品成功拍出,主办方十分欣喜,现场的观众们也暗自兴奋。

然后是第二件、第三件、第四件排品……

一件接一件,起拍价有高有低,竞争有时激烈,有时不激烈,但总的来说很热闹。

秦雨霖看得很有兴致。

李凡的兴致也不错,他参加拍卖会的次数并不多。

慢慢的,拍卖会结束,现场众人一边各种议论,一边慢慢散去。

李凡、秦雨霖两个人也慢慢朝着古玩市场外面走去。

“姐夫,我们下午去哪里玩?”秦雨霖问道。

她今天的兴致非常高,还不想这么早就回去。

李凡笑道:“你想去哪里都可以。”

秦雨霖道:“那我想想。”

一会儿之后,秦雨霖眼前一亮,说道:“姐夫,在魔都东郊外不远,有一个叫做出云的古镇。我有好多年都没有去过了。我们就去哪里看看,如何?”

李凡点头,“可以啊!那走吧。直接打一辆车过去。”

秦雨霖“嗯”了一声。

于是,两个人打了一辆车,直奔出云古镇。

出云古镇距离魔都大概十三公里,是一个人气很高的旅游古镇。

两个人在古镇外下了车。

秦雨霖左右张望一阵,说道:“和我记忆中的样子差不多。看来,这些年这里并没有什么变化。”

李凡笑道:“这本来就旅游古镇,变化肯定不会太大。”

秦雨霖点头,又说道:“走吧。我们去逛一逛。”

李凡点头。

两个人走进古镇,慢慢悠悠的走着。

古镇的人气的确还不错,一眼看出去,到底都有游客的身影。

走着走着,看到前面围着一大群人。

不知道在干什么。但看上去好像很热闹的样子。

秦雨霖眼前一亮,说道:“姐夫,我们也看看去。”

李凡莞尔,他就知道秦雨霖会这样说。

两个人走近,透过人群缝隙往里面看。

原来是一群诗词爱好者,在这里写诗作词。

秦雨霖的兴趣变得更大。

李凡也眼前一亮,他也颇为有兴趣。

他很喜欢看人吟诗作对。

现在,听众人的议论,似乎一个人在写诗的时候,遇到了一点麻烦。

不对,应该是遇到了非常大的麻烦。

“难!难!难!难啊!感觉这诗已经没法往下写了。真的是太坑了啊!”

“虽然坑人,但对于我们来说,却是非常有意思。不是吗?”

“那现在要怎么办呢?直接认输吗?”

“肯定不甘心,但又有什么办法呢?”

“根本不可能有办法了。再挣扎,最后也只能是主动认输。”

“有意思!还真是非常的有意思!”

“……”

周围众人如此议论。

然后李凡、秦雨霖两个人看到,在一张长桌前,有一个戴眼镜的男子,右手拿着一只毛笔,似乎是要写诗的样子。

但却迟迟没有落笔。

在他面前的一页白纸上,写着两句诗。

“远望天空一鹤飞,朱砂为颈雪为衣。”

很明显,这两句诗就是眼镜男子写的。

而且,写得也算是可以。

远望天空,看到有一只白鹤在飞。

然后说白鹤的颈,就像是朱砂一般。

红色的嘛。

再然后又说,白色的羽毛像雪一样白净,就像是一件披在身上的白衣。

比喻可以说是非常恰当,也颇有些传神的意味。

的确算是不错了。

但还剩下两句,眼镜男子却为什么迟迟不落笔呢?

不知道应该怎么写下面两句了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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