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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72节

“魏达这孩子是得好好教教了,左右这三年我都是要在老家守孝的,就让魏达跟在我身边念书,该罚的罚,该教的教,不能光让李氏管着,再管下去,这孩子就废了。”

得,这大家长的习性是一点儿都没变,什么都喜欢大包大揽,从魏时的魏达,二弟恐怕都没能费这么多的心思。

不过这样也好,李氏跟魏达呆在这边,最起码不用担心儿子儿媳被人欺负了。

这么一大家子人,头一次聚到一块儿来,各方面都得要磨合,饮食习惯、日常作息、脾气性格。

人总是避免不了下意识的比较,李氏尤甚,她一直都怕老爷把家产便宜的庶子,所以宁肯挥霍无度,把银子花在没必要的地方,也不想日后被魏时占了便宜去。

可如今瞧着人家穿的衣服、用的东西,处处显贵,连带过来的下人都要更懂规矩。

这么一比较,她舍不得分给人家的那些银子,可能人家压根就没看在眼里吧。

没什么比这更打击人的。

大哥大嫂那边也是软硬都不吃,跟魏仁完全不一样,砸坏了再多的东西,人家都不带管的。

老爷现在虽说是没了俸禄,可名下还是有一些产业的,倘若拿出去变现,也是一笔不小的数目。

如果是以前,她肯定就逼着老爷把产业卖出去一部分,可现在,魏时两口子压根就不把这些产业放在眼里,这要是白白霍霍掉了,人家不心疼,她为自个儿儿子心疼。

李氏自掏腰包把打砸的那些东西补齐了,可花出去的还是没有抠出来的多,她没让老爷把产业卖出去,可还是抠出来了一部分产业放在自己名下。

自个儿的东西,百年之后想给谁就给谁,一文钱不留给庶子,那也只是名声上不好听而已,没人能强迫她。

分家产的时候,可就不行了,就大哥大嫂现在的态度,族里人的态度,到时候肯定会向着魏时,不可能不分家产。

李氏难得在银钱上聪明了一次,更聪明的地方还在于,她并没有阻止魏达跟着大哥读书,魏时能有今日的成就,肯定跟老爷没什么关系,更多的还是倚仗了大哥。

不过读书归读书,可不兴打人的,反正大家都是住在祖宅,有什么动静,她立马就能赶过去。

银子不银子的,魏时不清楚,但是母亲把魏达送到大伯身边读书这件事,还真是挺让人刮目相看的。

多少年了,他都觉得母亲脑袋里装了不少水,所以才能把一手好牌打坏,如今看来,也没有蠢到家。

大伯教魏达读书,而且老师还是一送一,大伯是一个,父亲是另一个,全都参与其中。

魏时饶有兴致地抱着儿子去围观过几次,这哪里是两个老师教一个学生,明明是大伯在教父亲如何教魏达读书。

别说还真挺有意思的,现在可没有什么师范大学,做老师也不需要考试,没什么标准可言。

能听一堂如何做老师的课,新奇又稀罕。

毕竟他也是做了父亲的人,早就已经开始着手准备怎么教远哥儿读书了。

要不是这次突然回乡祭拜祖母,他给儿子做的识物卡都差不多应该要完成了。

一面是字,一面是图,整个的拓到木板上,之后还涂上了颜料,这么有技术含量的工作,他自然是做不来的,还得是交给专门的工匠,他只负责把字画写在纸上。

都是一些常见的动植物和日常用品,也是想借着这个东西教儿子说话,没打算准备太多,列在名单上的总共也就只有四十二件,他只来得及画了一半儿,便接到了祖母去世的消息。

一家人着急忙慌往这边赶,也就把这事耽搁下来了。

教一岁的小孩子跟教八岁的小孩,还是不一样的,前者可没有体罚。

蹲马步,跑步,罚站。

大伯不用家法了,也照样是严师,父亲则是严格的执行大伯这一套,一点儿都不带打折扣的。

当然了,比起体罚,魏达受到更多的惩罚还是罚写大字。

原本还活蹦乱跳、四处闯祸的熊孩子,整个的都焉下去了,一开始魏时过去围观的时候,还总是遭这孩子的白眼儿,后来别说是翻白眼了,眼风都不带扫过来的。

管教熊孩子,大伯还是很有一套的。

临出发前的头天晚上,魏仁专门找了儿子一趟,拿出来一间商铺的房契。

“这是在江佑府置办的一处商铺,还是你祖父当年置办下来的呢,拿着吧,算是我给孙子的见面礼。”魏仁也觉得心疼。

反正他手里头就这么点东西了,夫人不断的往外抠,兄长呢,则是帮着长子往外扣。

他就是好欺负的那一个。

没求救,也没诉苦,父亲突然这么大方,想想也知道是怎么回事儿,肯定是大伯出手无疑了。

既然是祖父给孙子的见面礼,魏时收的一点都不手软。

“我替远哥儿谢谢您,下次见面还不知道是什么时候,您也多多保重身体。”

也不知道父亲还打不打算再起复做官,他倒是觉得,父亲还是一直跟在大伯身边最好,有人管,有人问。

拿都已经拿出去了,魏仁也就不想他手里产业缩水这事儿了,期期艾艾的问道,“你姨娘在京城还好吧?这一趟怎么没见她跟着回来。”

上次一别,已经有五六年未见了,他还以为这次可以见到人呢。

李氏越是凶悍,就越是让他怀念白姨娘,那是个如水一般温柔的女子,最爱穿一身白衣,只看外观和脾气,要比李氏更像是书香门第出来的女子。

当然了,跟着魏仁的那些年,白姨娘一直都是个目不识丁的女子。

跟着儿子搬出去之后,才开始识字算账。

第102章 二更

听父亲问起姨娘,魏时还是挺惊讶的,不曾想,父亲竟还是一位长情之人。

只是这表达长情的方式,跟普通人不太一样,不写书信,不寄礼物,只是在与儿子临别之前问一句罢了。

这样的‘长情’未免有几分廉价。

不过,自从搬到京城去之后,姨娘可从来都没有提过父亲一句,而且人也是越来越轻松快活,离了父亲,反倒是像风筝离了线,可以飞得更高更远了。

这样想来,两个人谁也不算辜负了谁。

“姨娘一切都好,只是京城那边终究要有人照看,这才没有跟过来。”

姨娘若是也跟着一块过来了,这祖宅肯定就更热闹了,那还不得闹到把房顶都掀开了。

魏仁就算是有话,也不可能跟儿子说,是以,这几年他从未给白姨娘寄过书信,毕竟白姨娘不识字,信上写了什么,还不得是儿子来念。

老父亲还是要面子的。

要面子的魏仁,到底是在儿子这边一无所获,他不能跟到京城去,白姨娘也不可能抛下儿孙回来。

下次见面,真不知道是什么时候。

魏时跟魏定两家是一块儿出发的,出了县城,就不顺路了。

但是这并不妨碍两家人腻歪到一块儿去,准确的说,应该是这堂兄弟俩腻歪,各带着自个儿的儿子,挤在同一辆马车里头。

有对长辈的离别之情,但更多的还是对未来的憧憬和希望。

“当初我们出发的时候,朝廷派人来接替二叔的官员就已经到任了,这位大人乃是进士出身,如今不过而立之年,只比我大了三岁,却是我现在的顶头上司。”

啧啧,羡慕呐。

每每这种时候,魏定都会怨恨自个儿的身子骨不争气,次数多了,竟也慢慢习惯了。

三十岁的正七品,自然能称得上是人才了,可自家堂弟,十八岁的正六品,那不是更厉害。

这山望着那山高,人总归是不会满足的。

魏时很是能够明白堂兄的心情,曹安比他还小两岁呢,半分功名都没考,可也跟他是一样的阶品。

这种事情就不能多想,看开了也就没什么了。

“慢慢来吧,都是一步步升上去的。”

跟读书那时候比起来,现在不已经是很轻松了。

魏定的想法跟堂弟有些不一样,他这身子骨不好,科举没能走完最后一步,仕途上的前程也有限,肯定迈不过不过正五品的台阶。

如今做官兢兢业业,也是不想辜负从前那二十载的寒窗苦读。

可要说到他在科举上和仕途上的野望,那就只能寄托在儿子身上。

把压力转接给孩子,不让下一代继续上一代的遗憾,这是大部分家长都会有的想法。

魏时同样深有感触,望子成龙,这心愿说朴素也朴素,说宏大也宏大,谁不希望自家孩子可以青出于蓝而胜于蓝。

都是做父亲的,哪怕孩子的年龄相差有些大,可照样不影响两个人交流经验教训。

作为新手的魏时自然是受益匪浅。

‘严父’这个角色还是要拿捏好,当着孩子的面儿不能嬉皮笑脸,但是也不能太过生硬。

更重要的还是陪伴,鹏哥儿小的时候,堂兄还在读书准备科举,是以,孩子的开蒙都是交给先生来的。

魏时就不一样了,都有闲情逸致隔三差五的给孩子画画像,开蒙这么重要的事情当然得亲自来了。

不过,现在更重要的还是教孩子说话。

远哥儿半岁的时候就已经开始发出各种咿咿呀呀的声音,可是现在都已经一岁零三个月了,连声‘爹娘’都不会喊。

据堂兄回忆,鹏哥儿那会儿刚满周岁就会喊娘了,小孩子的三个月跟大人的三个月,可不是一个概念,三个月的时间都足够小孩子长好几颗牙了。

远哥儿乳牙长得倒是挺快,小胳膊小腿也挺有劲儿的,现在不用人扶着,也能走两步了,可就是在说话上没什么天份。

可能脑子里还没有模仿的概念,教他喊‘爹’‘娘’,就知道咿咿呀呀的一通乱说,活泼是挺活泼的,还特别的捧场,哈喇子都流出来了,可压根就不是在模仿大人的声音。

也是够让人心累的了。

新手父母在这些事情上尤为有耐心,冲着远哥儿不知道喊了多少声爹娘,终于在抵达京城之前,听见远哥儿喊了一声‘娘’,过了有两三日的功夫,当爹的对着儿子喊了那么多声‘爹’,才终于如愿以偿。

就跟开了窍一样,学会了喊‘爹’‘娘’之后,其他简单的音也开始往外吐。

小孩子一旦掌握了模仿的技能,就算舌头和嗓子不是那么的灵活,教起来也不再费劲,就是会常常闹笑话,声音不会拐弯儿,个别的字词说出来就很是滑稽。

可惜了,不能录影,也没有能够记录声音的仪器,不然的话,魏时还真想录下来,跟儿子的那些画像放到一块,长大了再给他瞧。

三月末离京,回来的时候,已经是七月初了,天气热的不行,而且这回来的路上,就没碰到过一场雨,也不知道是赶巧了,还是今年的夏天缺雨。

没做过农人的魏时,在这方面到底是不够敏锐,他光觉得天气热了,阳光焦灼,酷暑难熬。

倒是没往别的地方想,毕竟一路过来,庄稼都还是绿油油的,没看到哪块地里的禾苗干旱枯死了。

地上的庄稼绿油油的,可是土层已经能感觉到干旱了,如果魏时有种地的经验,就会发现地里的泥土已经是干巴巴的了,只是这缺水的状况还没能反馈到庄稼上。

第103章 一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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