陈博闻与李炽是第二天早上出发的,坐的快车,第三天下午到达吉林市。
第四天的早上,两人去吉林市局领人。
虽然之前看过沈千越的一些资料,但是及至见了面,陈博闻还是大大地吃了一惊。
那个年青的男孩,穿着普通的牛仔裤与灰色的衬衫,外面套一件浅蓝色的牛仔外套,静静地坐在窗边。也说不清他长得有什么特别之处,只觉得黑是黑白是白,浓是浓浅是浅,深是深淡是淡,宛若一幅水墨画一般。黑的是眼,白的是脸,浓的是无望,浅的是忧伤,深的是隐忍,淡的是疏离。他坐在那儿,若不是手腕上的甑亮的手铐,就象一个课间休息的学子,坐在那里歇一下,想一会儿心事,马上起身再回去上课。
陈博闻自警校毕业,在刑警的岗位上干了整十年,这是第一次看见让他意外至此的犯罪嫌疑人。
从李炽的表情中,陈博闻可以看出,这个叫沈千越的男孩给他的冲击力更大,这是一个与他同龄的男孩,似乎也与他理解中的恶心变态一词全不相干,这一点不仅叫他意外,也叫他恼火。
李炽冲冲地喊:“沈千越!”
那个年青的男孩转过头来,他背着光,面容一半在亮处,一半隐在阴影里,阳光从他身后为他镀上一道淡金色的边,他答“啊?”
他宛若听到同学或是家人的招唤,他答:“啊?”
淡的,清的,朗润的声调,李炽听来更为生气,没来由地为那一份从容与淡定,他厉声道:“沈千越,过来签字。”
那是一张逮捕令,沈千越走过来,伸手拿起签字笔,他的手指纤长细致,瘦但是骨节不明显,他似乎略有犹豫,目光一遍一遍从纸上扫过,那白纸黑字,一个一个,仿佛打进他黑白分明的眼里,更映得黑白交错,织成一片深深浅浅的光影。
李炽不耐烦的以手指扣着桌面。“快点儿,签字!”
沈千越回过神来,说:“对不起。”飞快地签上自己的名字。
当天下午,一行三人,来到吉林火车站。
十一月的东北,已经相当地寒冷。
陈博闻看着身边的沈千越,他穿得很单薄,嘴唇已冻得青白,却丝毫不见瑟缩之态。
三个并肩走在一起,象是一同外出旅行的伙伴,如果不是沈千越手腕上铐着手铐的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