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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四十章 【醒悟的开始】

看气势,看动作,这的确不是一个普通地痞能用出的招式,可以说这4人是不下于南宫舞的高手,甚至还可能有所超过!

红毛的一拳近在眼前。

杨光先淡淡看了一眼在后面一直低着头不语的宁海琴,然后左手一圈就把红毛的拳头改变了一个方向,击向紧跟而来的绿毛,绿毛的一招虎抓手才使出一半就被自己老大的拳头硬生生逼停,勉强挡住这拳,身子却已经震退回去。

绿毛惊讶看去,发现此时另外两个人也不分先后的退了回去,不知道着了什么道,只是见他们也是满脸惊讶的样子看着杨光。

红毛面色凝重,忽然低喝道:“结阵。”

一般的地痞怎么会结什么阵法?但是杨光没有心情去嘲讽他们,一句话不说,只是淡淡的笑看着他们能编织出什么花样来。

四人交叉换了一个位,一前三后,身子微微作俯冲状,手成狼爪。

红毛在后面正中间,是阵法中枢,他低喝一声:“扑!”

四人就保持着阵型一起向杨光扑去,在杨光眼中,四人已幻化成四头高大凶猛的野狼,四头变八头,八头变十二头……一群狼正张大狼嘴,用那闪耀着蓝光的利爪抓向自己的喉咙。

“小天狼阵!”杨光轻声念了一句,身子却一动不动,在疯狂的群狼利爪狼吻就要落到他身上的时候,伴随着宁海琴一声惊呼,杨光身子奇异的微微晃了晃,全部的攻击都擦着他的身子而过,毛都没有掉一根……

小天狼阵是大天狼阵演化而来,大天狼阵威力十分巨大,被卷入其中的人都会面临成千上万的狼群的扑击,不死不休,还会附带处在风暴中的幻觉。

但是大天狼阵发动需要的人手多,而且还必须功力相差不多的十二个人,所以并不常用。而小天狼阵只需要四个人就可以发动,虽然威力只有大天狼阵的三分之一,但使用方便,对付一般的高手那已经绰绰有余了。

前面三人必杀的招式在临体的刹那落空,收不住势身子向前,杨光每人再送他们一招“顺水推舟”,三头狼就从杨光身边擦过扑倒在路边,毫不动担了。

本来计划是前三人扰乱杨光的视线,红毛来个雷霆万钧一击,这招“狼王的咆哮”重攻不重守,因为有前面三人的掩护,所以可以放心的全力一击。现在前面三人一招就飞了,自己一下就整个暴露在杨光面前……

箭在弦上不得不发!就算同归一尽也没有办法了!

红毛尽起全身功力,完全不顾自己破绽,疯狂咆哮起来!可以撕碎一切的气流随着他的双爪狠狠击到了杨光身上,心中刚生出“这就搞定了?”的念头,他就发现自己的全力一击好像击中了棉絮一般,全身的功力如泥牛入海,顿时无影无踪……心中一惊,脑海刚掠过“完了”的念头,然后他就发现自己已经飞到了空中,眼中的大地由小变大,然后充满了自己的眼球……

看着四人整齐的在小路边躺成了一排,杨光拍了拍手,笑着说了一声:“搞定。”然后拉起还在目瞪口呆的宁海琴,上了小车,扬长而去,上车前,杨光好像无意识的看了街角转弯处一眼,小声道:“两个小时就会没有事情了。”

……

小车没有了影子的时候,黎落枫和黎落红从街角转弯处的暗影走了出来。

没有错,这四人正是黎落枫安排来试探杨光身手的,他们是黎落枫的心腹手下中配合攻击最厉害的人,论单对单不算最狠,若论联手攻击,他手下最厉害的大将“飓风”和其他三个高手联手都不是他们四个的对手。

之前宁海琴约杨光来逛街也是出于他的安排,而宁海琴在这段时间与杨光的相处中,发现杨光不仅是一个神秘的高手,而且他温柔亲切的气质和开朗的性格时常能带给她一种以前完全没有体验过的轻松感觉,深切感受到杨光对待一个朋友的真诚,可自己却要欺骗他,所以心中对他就产生了一种愧疚感,而后才一直表现得心绪不宁的样子。

黎落枫两人赶到躺成一排的手下旁边,发现四人并没有被点中穴道,也没有什么伤,但是就是不能动弹。

两个人运功查看,发现原来四个人的气脉都被一种特殊的手法给截断了。

两个人运功冲了半天却毫无用处,毕竟这并非穴道被点,对于截脉他们都不是很了解,尤其杨光的手法更是十分的怪异。就在两个人打算放弃,将四人带回去再慢慢处理的时候,红毛四人却慢慢的醒转过来,一看时间,离杨光离开正好两个小时……

黎落枫呆了片刻,马上拿出手机给宁海琴发了一条短信:“马上进行收买计划!”

有人说,初恋是十分盲目的,待到多年以后回头想想,总会有很多人摇着头叹道“那个时候我怎么会看上他(她)啊?”。其实这样说未免太绝对了一些,但是将它用再阳晓发身上,那就再贴切不过了。

每天帮秦可买好早餐,偶尔学校停止使用热水就帮她去公用食堂的热水供应处挑给她,有什么重物要搬那也是二话不说就去干,有时候甚至是帮她朋友的朋友搬宿舍,那个朋友的朋友还是个男生,他也毫无怨言!当真是模范丈夫的典范,新时代好男友的楷模。

然而秦可不说向他道谢了,连午餐晚餐都不愿意和他一起吃。这是一对恋人吗?阳晓发却认为是的,因为他从来没有看到过爱情的样子,爱情不就是为对方无怨无悔的付出吗?阳晓发心里是这样想的,可是他却没有想过,秦可有为他付出过吗?如果没有,那么这种单方面的付出还是爱情吗?

杨光严冬几个人都曾经找他说起过这个问题,可是他就像一头老黄牛一样倔强,怎么拉缰绳都不回头。

这天下午,阳晓发知道了学校的室内篮球馆有一场老生的篮球友谊赛,求了秦可很久才以一件秦可看上的漂亮裙子为代价得到她同意陪他去看球——然而这已经是第十八件了。

去篮球馆的路上,阳晓发一脸的兴奋,相比之下秦可的俏脸上就好像抹了一层寒霜,好像别人欠了她两万联邦币一样。

阳晓发忽然道:“哎呀,忘了叫上杨光他们一起去看。”

秦可怒道:“叫他们干什么?叫你不要总是和他们一起,你就是不听是不是?好啊,你叫吧,让他们和你去,我不去了!”

阳晓发马上尴尬笑道:“因为他们都蛮喜欢篮球的,所以我才……不过我还是不叫了,就和你去。”

秦可哼了一声就不再说话。

两人来到篮球馆,发现这里已经来了好多的观众,选了一个地方坐下,篮球赛就要开始了。

这场比赛是学校的篮球队和大四的老生比赛,算是为他们准备毕业的欢送。

此时场上的球员都在进行赛前热身,忽然一阵女生的尖叫声和掌声响起,阳晓发两人就看到一个留着流海的超级酷哥来到球场,接着就腾空而起进行了一个大风车灌篮。

虽然阳晓发觉得这样的灌篮华而不实,但是现场的女生却很多尖叫得差点失了声。

这个酷哥热身了一会后,就叫人拿出好多高级的补充体力的饮料给队友,甚至连对手都有份,观众看到这个酷哥一身的名牌,一出场就来了一个技惊四座的灌篮,现在又表现出对队友甚至“敌人”的关怀,都热烈鼓起掌来,那些女生更是叫得歇斯底里。

秦可两眼放光,立刻问旁边的女生那个人是谁,那个女生正好是那个酷哥的球迷,立刻和她滔滔不绝的吹了起来。

他是大二化学系的,叫秦泾川,学校篮球队的得分后卫,老爸是南安最大房地产公司富湖房产公司的董事长,有钱得不得了,而且长得又高又酷,很多大一刚来的新生都迷上他了。

秦可暗恨自己的孤陋寡闻,和那个女生一起兴高采烈的聊了起来,完全都不管阳晓发了。

不过阳晓发却对此并不在乎,他倒是自己欣赏起了篮球比赛。对于秦泾川,他还是比较欣赏的,球技十分的厉害,校队在他的带领下把大四的队伍压着打,时而妙传,时而远投,时而来一个霹雳灌篮,大四学长都被打懵了。

阳晓发注意到校队还有两个比较厉害的人物,中锋“高杆”身高腿长,不仅防守进攻十分出色,而且篮板球控制能力一级棒,还是校队中除了秦泾川外唯一能扣篮的人。还有一个是校队的小前锋,叫做“子弹”的,人如其名,速度十分的快,东穿西跑的,把对手的防线冲得乱七八糟,活脱脱就是一绞屎棍。

最让人意外的还是他们三人都是大二的,看来南安大二的篮球实力十分的恐怖啊,阳晓发这样想着。

场上比赛大局已定,大四是没有可能回天了,秦泾川等主力都已经下了场,既然是欢送赛,不可能让人输得那么惨吧?

一场比赛看下来,阳晓发心情激动,我也要快点提高自己的实力,争取加入学校的篮球队!

不过秦可对此却很有些不屑一顾,她的看法是:“就你也想进校队?你也不看看自己有什么地方可以比得过秦泾川的,有资格和人家并肩战斗吗?”

比赛完了以后,广播宣布了一件事情,就是学校的各个俱乐部或者社团下周就要开始招新生了,篮球社也是同时开始招人,不过对于那些报名参加的人比较多的社团,还需要进行选拔合格才能进入,让新生注意。

阳晓发听了十分高兴,终于可以报名社团了,要赶紧回去告诉杨光他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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