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跛子,把这车的钥匙交出来,别给我耍什么花样,这么好的东西就算在你手里也是糟蹋了。”
马飞章怀里搂着晓雪,一脸快意的笑容用话语羞辱着靳炀,这人一看就是这家的大少爷,末世之前他见了这样的人都得点头哈腰;末世之后嘛,这种小白脸就不被他放在心上了。
更何况还是个跛子,有什么好傲气的,说不定一出门就会被变异兽咬死。
他的皮肤忽然也开始小幅度的颤动,紧接着,只见他背后的衣服被什么鼓鼓囊囊的东西慢慢撑开,一张干瘪黄瘦的脸也开始充血,不出几秒就变得像个怪物一般。
男人满脸的褶子,整张脸都是深灰色的,他的眼睛像一双复式的黑绿色的水晶球,长着尖尖的吻。他身上的衣服是破碎的,从碎裂的口子里探出一对毛茸茸的大翅膀,有些滑稽的抵在晓雪的腰肢上。
顿时,她白色的衬衫上蹭上了一层灰褐色绒毛一般的粉尘,真是飞蛾人翅膀上的鳞粉。
晓雪身子微颤着,根本就不敢侧脸去看自己的“男朋友”,她不知道这是马飞章还是飞蛾妖怪,搂着腰上的手变成了隐藏在翅膀中的爪子。
她只知道自己的呼吸间都是一股淡淡的腐臭味儿,味道的来源就是身边人,他翅膀上的绒毛不断蹭在自己的身上,顿时让她感觉浑身发痒。
靳炀还从来没见过外边的场景,此时瞳孔微缩,紧紧地盯着身前的“怪物”,他不知道有一种末世变异叫做异种,但是印忆柳知道。
她抖了抖兔耳朵,按着靳炀的手臂立起身子,仔仔细细的打量着面前的这两个男人。
这个世界的末世和传统末世不一样,并没有丧尸没有异能,而是物种大变异。
低智物种飞速进化,体型智商都会变异。
而高智物种,比如人类,会发生返祖,又称为反向进化。脆弱退化的五官、肢体反向进化成始于野外生活的类动物。
有的人眼睛返祖,有的人鼻子返祖,都拥有了动物般的灵敏五感;也有的人双腿返祖,弹跳能力大大提升。
而除此之外还有一种奇特的变异,就是异种。
人和其他生物异种,就会获得那种生物的特性,在两种形态切换自如,获得较高的能力。只不过这种几率是万分之一,大部分人被咬死了,就是被吃掉的命。
例如眼前这个飞蛾人,估计就是被变异的飞蛾咬死吃掉,却非常好运地和那只蛾子进行异种融合,最终成了现在这个形态。
面前闯进靳家的两个人,他们正好是末世的两种变异种类。
但是中写到,异种人在后期渐渐地会很难把控心神,他们的血液中还有着兽类的血腥,性格暴躁脾气冲动,大多异种人都死于无法控制自己。
面前的这个飞蛾异种人明显洋洋自得,觉得自己的能力是一种很了不起的,他说话的时候一双巨大的复眼发着光,折射出莹绿色,毛茸茸的吻也颤动着。
“劝你还是识相的把物资都交出来,反正你在这末世也活不下去。”
靳炀摸不清马飞章的底,他懒得纠缠,直接从身后掏出了□□。
他的身体在全方位的进化,手臂的肌肉紧绷时线条比之前更加明显,举臂的时候甚至有种破风感;他的双眸能够在一瞬间聚焦在一点,甚至看清数十米外的细小物件。
随着他迅速举枪,他的双眸瞬间锁定了马飞章那一双巨大的、惹眼的复眼,快狠准的射出一弹,z弹“噗”的一声爆了飞蛾人的复眼,他甚至没有惨叫,墨绿色的眼汁溅了身边女人一脸。
马飞章砰然落地,晓雪被这突如其来的变故吓得尖叫不止。
而一旁的马飞腾在瞬间也发现了变故,他看着自己的亲哥哥被一q爆头,怒吼一声整个人就像一个猿人一般,脚下飞快地冲向了坐在轮椅上的靳炀。
靳炀十分冷静,迅速滑了一下弹巢,正准备再次举q打爆这猿臂青年的脑袋,他的怀里忽然蹿出一团白影,快的只能看到一抹绒白。
他有些愕然,视线锁定了忽然蹬出去的小兔,她对面像个炮弹一样扑过来的男人体型比它无数倍,看起来就像是螳臂当车,那抹鲜活的白团子仿佛下一秒就要被捏死。
靳炀的心瞬间提了起来,他没发现自己已经在为了一只兔子的安危而紧张了。
印忆柳看着马飞腾粗壮的黑毛手臂,虽然心里怕,但是一想到他要伤害靳炀,顿时就有了无尽的勇气。
她柔软的爪垫里再次伸出了长而锋利的、宛如刀子的指甲,猿臂人扑过来的动作在她的眼中就像是狰狞的慢动作,她在地上猛地跳起,瞬间跳到了马飞腾胸部以上的位置,对着他的胸口狠狠地抓了下去。
马飞腾只感觉自己的前胸被刀子狠狠地划开,剧烈的疼痛顿时令他双目猛睁,嘶吼着在身前用猿臂到处乱抓。
印忆柳身子小动作又快,在挥舞的手臂间蹦跳两下躲了过去,找准机会再次狠狠地给他的手臂来了一下。
等她蹦蹦跳跳的带着一身血气回到了靳炀的怀抱时,靳炀感觉人生都玄幻了。
这真的是一只兔子?
一只有空间通灵智能把变异人打的满地打滚的兔子?
☆、制定路线
闯进靳家的三人之中,马飞章死了,马飞腾重伤猿臂被迫化为原型,就剩下一个战战兢兢哭个不停的普通人晓雪。
她看着举q指着自己的面无表情的靳炀,小腿肚子的不停地打哆嗦,眼泪水流个不停,可惜靳炀不是怜香惜玉的人,非但没有疼惜反而烦的要命。
“把他拖出去,再出现在我的眼前,就不是这么轻松走的了的。”
靳炀冷冷的声音令晓雪身子一抖,她为难的看了眼地上失血昏迷的马飞腾,他的胸膛被划了三道爪痕,手臂上的伤口也几乎入骨,自己一个女人怎么带着这样一个身受重伤的大男人在外面活下去。
她想用自己的泪水打动面前英俊的男人,想留在他的身边,可是指着自己的黑洞洞的枪实在让她没那个胆子开口,她只能咬牙拖住了马飞腾的衣领往外头拽。
临走之前,晓雪还被靳炀威胁着说了外头如今的情况,她不敢惹恼拿枪的男人,只能绞尽脑汁尽量详细的回想,通过她的话,靳炀和印忆柳渐渐和外头的世界接轨。
据她所说,如今外头乱成一团,到处都有可能忽然窜出一只凶猛的变异生物,大部分人类没有变异,只能东躲西藏。
而马飞章和马飞腾兄弟二人本来是凭借着自己的变异能力在城中的的商场超市抢掠,结果在末世的第四天碰上了正规军队,他们是军区第八特战部队,有q支弹药,还有很多能人,他们兄弟二人抵挡不过变往郊区跑,结果进了靳家送了命。
关于这场变故,军区的解释是物种变异,再多的就没有了,不知道是他们确实不知道还是不能说给普通百姓。
印忆柳猜测的是后者。
毕竟面对极境天灾,百分之八十的人都会陷入极度恐慌,为了稳住民心,只能把末世往轻里说。
要不是她知道这是一本设定特殊的末世,一定也想不到真实情况。
但是可以肯定的是,变异一直在持续,以后各种奇形怪状的生物和无法预知的灾难一定会接踵而来。
这座城市并没有完善的收容所,军区给了城市幸存的、还没有出逃的人三种选择,并把印发的生存手册发给了在场的幸存者们,晓雪手中就有一本,如今到了靳炀的手里。
书上所写的都是一些生存要领和行动计划和各个幸存者基地的大小、实力和分布,其中第一页写的就是三种行动计划。
第一种:随行大部队北上,一直迁徙到北京,到国家的中枢去,以确保绝对的安全。毕竟那里集中了全中国最顶尖的实力团队,也会有强者陆续抵达北京。
只是路途遥远横跨数个省会,一路上的安全问题他们会尽量保证,但是食物需要自己寻找,能不能走到北京,就要看大家的运气。
第二种:留在这里建立收容所。这里会留一部分人留在城市里,如果有不愿意离开的人自然可以呆在收容所中。
第三种就是独自行动。
既不跟着北上,也不想在这里呆着。
对于这类人,军区留下了如今在全国各省建立起的几大收容所的位置,而后决定要跟着北上的人明天中午就走。
听到这儿,靳炀陷入了思考。
就现在而言,北上入京无疑是最好的选择,因为京城是国家军政首脑所处的地方,安全系数是全国最高的。
可是他在商界摸爬滚打这么多年,深知社会争斗的残酷,尤其是在这种律法完全失衡的情况下,京城的未来是顶尖强者主导的,实力为尊,普通人在京城并不能过得好。
不说一路上会不会遇到什么不可预测的事情,就是军区带着这么多的人,渐渐地冲突也会激化。
而他自己……
靳炀看了眼酸痛的双腿,轻笑一声,他这状况也不可能和军队一起走。
北上路途遥远变数多,军队一路上还带着这么多人,不知猴年马月能到地方;这里人手太少也建立不起什么牢固的收容所,所以暂时来看单独行动才是适合他和小兔的。
他看了眼晃着耳朵的小兔,捏了捏它肉呼呼的腮帮。
更何况现在空间才是他们最大的仰仗,不能被人发现,否则后患无穷。
根据小册子上的信息,靳炀很快就在地图上圈下了一个地方。
z市基地,是h省的中枢基地,目前全国数一数二的大型基地。
据上面所说,在末世初期,背后就有掌权人先见之明,建立了收容所的雏形,如今已经形成了非常完善的一套运行方法。
z市基地距离目前的城市有约七百多公里的路程,仅是北京的一半,如今也是京基之下数一数二的地方,是个好去处。
确定了具体的目标后,靳炀就从旅行包里拿出了指南针,制定了一下路线,在地图上写写画画。一路上尽量往城市边缘走,顺便搜寻一下物资,边缘空旷人少,也不会起太多冲突。
印忆柳跳上桌子,默默地待在他的手边,看着他在地图上画下一条条虚实线,心中明白这是在决定日后他们的去处,罕见地没有闹腾。
她不知道靳炀作何决定,但是她知道,他们绝对不会跟着军队北上,因为在原文中,跟着第八军北上的是原书男女主。
男女主在层层考验和磨练中感情升温,在女主一次次预言下,男主带着兄弟们逃出生天,和未婚妻的女配之间的情感裂痕也越来越大,他最后终于认识到自己爱的人是女主,而阻挡他们谈恋爱的恶毒女配一家子在路上惨死。
没了未婚妻这层阻碍,男女主幸福的突破了最后一层,和他们的小队在北京大放异彩。
而反派靳炀是在男女主进入北京后才和他们相遇的,因此靳炀不可能随军,他极有可能是单独行动。
靳炀在制定路线的时候,看到手边的小兔子用红红的兔眼睛盯着自己,他用笔杆绕了绕小兔粉嫩的耳朵,看着它因为瘙痒用短手手摸着自己的耳朵和脸,轻笑一声。
其实他很想知道这只兔子在想什么,为什么要照顾他跟着他,难道是因为自己是他的主人?
作者有话要说: 印忆柳:你想多了,单纯因为任务就是跟着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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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章略短,俺说一下,昨天审签了来着,在等结果,如果没过的话应该是笔名自杀重开,文会继续写下去的,就是正好六月一我们学校就进入考试周了,没过要先弄考试,然后这本存稿。
等考试周过了重新注册笔名,一股脑把存稿都发上去,笔名文名不变,过了就日更。
啾咪大家ww
☆、眼睛返祖
次日清晨,靳炀起了个大早,他看了眼躺在自己身边的白团子,伸手把它捞起来抱在怀里。
印忆柳迷迷糊糊感觉自己被一股子淡淡的暖香包围,她耸了耸粉嫩嫩的鼻尖,把兔耳朵盖在自己小脸上继续睡。
她的兔脚有一只露在外面,软乎乎的肉垫又粉又q,睡梦中被人轻轻捏了两下,痒的她往回缩了一下。
靳炀收回视线,慢吞吞的往地窖外头走,他已经习惯了腿上针扎一般的痛楚,双腿的抖动藏在裤子底下几乎看不见。
每日他都会自己走动一两个小时,直到腿部酸痛达到极致,在这个危机四伏的世界,他必须早日康复双腿。
出地窖的时候,印忆柳抖了抖耳朵,被刺眼的阳光激的往靳炀怀里钻了钻,依然没醒。
外头疯长的野草如今能够到人的膝盖骨,再高似乎就不能,这是这类野草的生长极限。
它们边缘尽是锯齿状的,在微风中张牙舞爪,但是靳炀的视线略过层层草垛,看到里面藏着一个灰黑色的“包”。
他心中警觉,顺势拿起了地窖口早早放着的一把砍刀,把怀里的小兔往里兜了兜。
草垛里东西动弹两下,明显是个活物,紧接着,它立起身子,露出了全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