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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98节

他们一家子在深山洞里住了两三个月,一直瞅着等流寇走了,这才敢回自己家住。

得亏他们家就是采药人,对山里的沟沟坎坎极熟,平时也不把粮食都放在一个地方,那旮旯犄角寻不到的地方也藏了些。

这才能在大灾荒里全都活下来。

最近全县都安定了,县城的铺子也都开了。

虽然别的铺子,比如酒楼,杂货铺,胭脂铺,布庄这些的生意都还有些不景气,但药铺却无论什么时候都是不愁生意的。

这不,他们两父子,就出来采药了。

可碰上个落难人,救还是不救呢?

第102章 名贵金表

“爹,那人朝咱们喊得啥呀?”

“你悄声!我细听听!”

“我好像听着,说什么金子?”

父子俩挨着个凝神细听,分辨出那呼喊声里,是的的确确地有金子!

“爹,这人说有金子酬谢呢!”

“嗯,听着倒是这么说的。”

“那咱们救不救啊?这人真有金子吗?别咱们费了大工夫,把他给救上来了,他就是个幌子!”

“你瞅那人手里拿的啥?亮闪闪的?是不是金子?”

年轻采药人眯着眼趴在崖上使劲往下瞅,果然见着了那人手上黄灿灿的,十分像金子。

“好像是金子!”

采药人忍不住呼吸急促了。

他们父子俩,爬高上低,冒着性命危险,一个月也挣不了二两银子啊。

中年采药人一咬牙,跺了跺脚。

“干了!”

采药难道没危险?

想到家里媳妇虚弱的身子骨,药铺子掌柜那爱搭不理的嘴脸,现放着一个能挣大钱的机会,若是错过,日后可不后悔莫及?

日头渐高,崖底下那人,如同一只年老力残的壁虎,沿着采药人父子垂下的绳索,走走停停,眼瞅着一只瘦骨嶙峋,血迹斑斑的大手就攀到了实处。

年轻采药人就朝那人伸出手去,却被父亲给拉住,使了个眼色。

那只手停了少说也有几十息的工夫,仿佛是力气耗尽,再也爬不出来的样子。

正当年轻人想上前的时候,却听一声低喝,另一只手猛地扒了上来,紧接着就多了只脚……整个身体滚上了悬崖!

父子俩一惊,双双退后。

这个滚上来的人,即使还没站起来,也能看得出来,是个高身量的。

这长腿长胳膊的,有点吓人啊!

中年采药人手里握紧了药铲,满脸警戒。

那人趴在地上,呼哧喘气。

过了好半天,才四脚并用,慢慢地爬起来。

这人站直了,居然比采药人高出了一个头还多!

“……有水吗?有吃的吗?”

那人喘着气,声音嘶哑。

“金子呢?”

如果不是有金子的诱惑,中年汉子早就拖着儿子跑了。

毕竟,这个人的个头太高了!身板……

也得亏这人在崖下头不知道呆了多久,没吃没喝的,都瘦得脱了相。

可那张脸,眉弓高,鼻子高,都不太像本地的开阳县城人!

“呐!”

那人从手腕上摘下一圈东西,就要朝汉子递过来。

“你放在地上!”

那人的目光闪了闪,步伐不稳地把那个东西放在了地上。

年轻采药人这会儿终于能瞧清楚这个亮闪闪的东西,原先他还以为是个手镯,这会儿却发现,金光闪闪是没错,中间似乎是块圆板水晶石,上头还有几个小针,在转着圈圈……

不像纯金,可瞧着,也的确是个稀罕的宝物。

年轻采药人就要伸手去捡。

“虎子!”

中年人叫住了儿子,“不要弯腰,手里的竿子是干啥的!”

做为采药人,这些家伙什,都是必备的。

常在深山走,碰上毒蛇猛兽啥的,但凡少一根保命的筋儿,那都得完!

儿子听话地用钩竿把地上的金镯子给够过来,听着那镯子磨地的声音,还怪心疼的。

这可是上好的宝贝咧!

那人半低着头,眼角的余光就瞅着那个年轻人的动作。

至少离他有十二米远!

他那块全球限量的xx手工金表,被钩到了年轻人的脚边,年轻人才一提竿子,将手表给提了起来了。

年轻人拿到了手表,虽然不知道它是手表,可还是无师自通地把手表给套到了自己的手腕上,这会才发现,这镯子居然还会大小伸缩,果然是个宝贝!

“呀!这还能放大缩小的!这,这可不像纯金啊,这是什么?”

那人嘴角微勾起一丝冷笑,却硬生把笑容扩大,哑声答话。

“这是金表,价值连城的!”

可不是么!

看这两父子这样的穿着,似乎还真的跟那赵海龙说的一样,是古代的华国!

如果真的是到了古代的话,他手上这支金表,自然可以说是独一无二,价值连城。

可惜,这两个人里头,那个中年人太精明了!

不然,这支手表也不用舍出去了。

年轻人做了个鬼脸,明显是不信,“骗人的吧?”

不过就算骗人,他也不会把这个表还了的!

中年人却从身上掏出干粮口袋,还有装水的皮袋子。

一直盯着这人,摆在身侧的山石上。

“这里有吃的,还有水。”

“不管这是不是金的,我们救了你一命,你给了我们这个,两清了!”

说完,他冲着儿子一使眼色,示意让他走!

两个采药人迅速离开了崖顶,全程一直都保持着距离,居然根本没给他半点下手的机会!

柯大卫扑通一声跪倒在地。

长期的营养不良,加上攀爬了足足一个小时的疲惫,让他已经到了极点。

他喘了半天气,这才缓缓地爬向清水和食物。

崖底有雨水冲刷形成的水坑,让他得以活命,但那个水里……

至于每天吃的那些飞禽走兽蛇虫鼠蚁,物种之丰富,让他每天进食,都得再三做个心理建设。

柯大卫完全没想到,他居然会落到这个地步。

当初他被派来做任务,也只是因为他长相的混血特征不明显,容易混入当地人,而且说着一口流利的国语。

谁能想得到,当他带了三天的食物和水进了山,找到一个最佳拍摄地点,才拍了两三份有价值的视频,就遭遇了神秘事件。

当他醒来时,虽然是黑夜,却也能感到地貌的巨变。

一只花豹在暗处窥伺着他,吓得他拔腿就跑,这一跑,最后不知道怎么地就失足掉进了无人悬崖。

带的食物和水吃完了,摄影设备也不知道掉在了哪儿……

整整六个月,他居然一个人都没有碰到过!

他曾经有过各种各样的猜测,但打死他也想不到,居然会是穿越这样的原因!

而且,如果在看到花豹时,他跑的方向是相反的话,他就会看到一个村庄,而且起初村民们并不会怀疑和敌视他,还会把他当成是国外来的游客一样友善对待,以他的身份,在日后还有可能凭借在村庄的一番作为,变成他祖国的英雄人物……

可以说,一念之差,导致了他落得这步田地。

要是他知道这些,肯定得气得吐血。

但现在他只是单纯地觉得自己运气差,可还不算太差。

当然了,柯大卫的运气差,正好是朝圩村的运气佳。

所以说,这世上,不但有国运,也有村运这回事的!

柯大卫现在坐在大石头上,啃着拉嗓子的粗粮饼子,就着冷水……不但没有嫌弃,还觉出了几分香甜。

他身上披着的破破烂烂的袍子,是从赵海龙身上扒下来的。

不过袍子下还是他自己的冲锋衣和速干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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