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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十一章 各有所谋

沧澜山北,一望无垠的茫茫草原。

尽管有数以千计的山贼们不停的涌入,但也不过杯水入大海,在草原上激不起分毫波浪。

沙海寨寨主余鹏程今年刚过五十岁,看起来倒不像是山贼出身,而是一个中年文士。

一身儒裳,两鬓的斑白反倒凭添了几分儒雅之气。

手中一把折扇轻摇,气度令人折服。

然而,但凡了解一些此人生平事迹之人,就绝不会作此感想。

余鹏程本是上任沙海寨老寨主司徒风的二弟子,为其一手抚育长大,并教授了一身超绝武功。

师恩本如海,但在司徒风年迈体衰,想要将寨主之位传给他的长子,也是余鹏程的大师兄司徒正时,不想余鹏程忽下毒手,用毒药毒翻了司徒风、司徒正父子,又率领手下血洗了毫无防备的忠于司徒家的山寨势力,夺得山寨。

若只如此倒也罢,毕竟山贼出身,养出这一副狼性来,也算情理之中。

可是令人发指的却在后面,司徒父子并未当场死去,余鹏程却当着二人的面,奸污了他的师娘、嫂子和小师妹。

最后,更是生生取出了司徒正妻子腹内刚刚成型的胎儿,以练邪功。

司徒父子目眦欲裂,生生呕血而死。

而接手沙海寨之后,余鹏程更是恣意妄为,不断的劫掠妇孺和孕妇,以供其发泄和练功。

这一番作为,莫说正道中人恨不得将他碎尸万段,就是同为十三寨的其他大寨,都对此人厌恶不已,同时也十分忌惮。

因为虽然余鹏程手段变态令人发指,但其才略超群,武功高绝,用了二十多年时间,将沙海寨扩大了三倍不止。

若非上一次狠狠栽在了青云寨女大王手中,让他吞并了青云寨,那整条一线天都将会在他的掌控下。

到那时,沙海寨就会取代天门剑派,成为沧澜山第一大势力。

上一次在青云寨折戟沉沙后,沙海寨安分了好一段时候,不想此次再度出山。

在通往大苍汗王金帐的大路上,沙海寨的黄沙军肆无忌惮的寻找着一个又一个的山寨势力,警告他们不要妄动,坏了大事。

又派出使者,和同为十三大的其他四家大势力商议,共谋大事,平分赵家商货。

合纵连横,再加上威逼恐吓,还真让沙海寨聚集起了好大一股力量。

余鹏程又率麾下众多势力,反过来以势相逼射日门、天斧山和金钟堡携手合作,这三家身为十三大,本都不逊色于沙海寨。

三家虽不愿与余鹏程靠的太近,但念及血刀门门主严克这等超级高手的威胁,再加上自忖不会被余鹏程算计,而余鹏程也保证一定会共同进退,平分宝物,故而也就顺势答应了结盟合作。

如此一来,除了始终不见踪影的青云寨外,沙海寨竟然将此次进入草原的势力,全部整合了起来。

数以两千计的人马,单凭人数,都足以对赵家商队进行碾压,哪怕赵家商队里有血刀门主。

只是,青云寨那批人马,到底去了哪里?

虎啸坡上,余鹏程“哗”的一声收起折扇,双手负于身后,对各家势力共出的探马道:“一定要查清楚,青云寨到底在哪里。老夫并非想借诸位之力进行复仇,我沙海寨与青云寨之间的恩怨,老夫自会在此次大战后,再与她清算。但现在,我等绝不能让她坐山观虎斗以待两败俱伤再得渔翁之利的心思得逞。青云寨那位丫头年纪虽不大,但心思却狡诈歹毒之极。”

此言倒是说中了诸人的心思,射日门门主卫庄缓缓道:“莫非那女娃此次没来?”

余鹏程摇头道:“卫兄放心,青云寨的一举一动皆在老夫眼皮底下,昨夜刚过子时,对面就出动了近二百精骑。”

不要小看二百之数,一个山寨能负担得起二百匹战马,绝对堪称顶尖大寨了。

一匹战马一年的嚼用,比人更多些。

果然,听闻余鹏程之言,众人无不侧目。

二百精骑以军阵在这样平坦的草原上发起冲锋,纵是虎榜高手也要退避三舍,对上千余步卒完全是一场屠杀。

天斧山此次前来的是山寨二当家,名唤汤斯潘,人虽精瘦,背后却背着好大一把宣花大斧。

他干瘦的脸上狞笑一声,道:“如此说来,的确不能让人藏在后面捡漏。都是多年的老猎人了,总不能让一只雌雀儿给叨了眼。”

听闻汤斯潘之言,余鹏程眼眸微微一眯,却恍若未觉,还呵呵笑道:“汤兄所言确是老成持重之言。”

金钟堡靳天乐身负一柄巨剑,金钟堡素以横练功夫称雄,他光头耀目,沉声道:“要不要让人抓几个草原上的牧民问问?二百人的队伍,说大不大,说小也不算小。我们寻不到,那些地头蛇未必察觉不到。”

余鹏程还是摇了摇头,语气严肃道:“绝对不要。对草原上的牧民来说,我们中原人相貌彼此相差不大,他们分不清的。而且……想在草原上行猎,还是莫要得罪萨满教那头老苍狼为好。我们都知道,这附近那蔑儿乞部的根脚有多硬,招惹不得。”

草原大苍汗帐以苍狼为图腾,萨满教为其护国宗教,是曾出过武圣级大萨满的超级势力!

这百年来虽然有些式微,但大萨满依旧有顶级宗师实力,绝非沧澜山这些草莽可比。

老萨满曾派人警告过各山头,在草原上围猎打劫时,绝不许伤害牧民。

这个底线,从无人敢破,因为敢破的人,脑袋早已风干在毡房前的苏力锭上……

听闻余鹏程这般说,其他人都棘手起来,问道:“那该如何去寻?”

这草原浩瀚如大海,再加上草木高深,想在这里寻着一队两百人,却不是三五日功夫能做到的。

余鹏程想了想,道:“不若这样,我们各家留出五人来,组成一个斥候队伍,专候青云寨的出现。等他们出现了,立刻代表我们各家上前警告,既然青云寨这次没有出力,那么赵家商队的商货就容不得她染指。否则,就是与我等诸多山寨为敌,必将共讨之!”

卫庄、汤斯潘和靳天乐三人闻言互相对视一眼,看出这是余鹏程故意排挤打压青云寨,不过对他们来说,只有好处没有坏处,他们也不愿多一家势力瓜分这次难得的肥肉,便一起点了点头。

若是青云寨不知好歹,他们其实也不介意,合力灭了此寨,占下那处贴近一线天的黄金宝地!

……

距离虎啸坡五十里外的一处大型部落里,牧民们正在杀牛宰羊,篝火拢起,烤架支好。

一只只大黄羊架在烤架上,一坛坛美酒堆如小山。

黄羊倒不稀奇,但堆如小山的美酒,这在草原上却是极为少见的。

最令人新奇的是,这个草原部落里,招待的客人竟然是中原人。

一顶淡金色绣凤大帐内,一个雍容华贵的草原老妇坐在正中铺设的杏子红金心闪缎锦褥上,身边还坐着几个中年草原妇人,而左右手两边,却各自坐着一个少女。

一为草原少女,头上戴着由黑珍珠、珊瑚和玉石玛瑙编纂出的头饰,身上的袍子鲜艳,库锦制成的花边愈发显得绚烂。

而另一位,却是一个中原的年轻女孩,若是让沙海寨大当家的余鹏程见着,非得惊掉下巴不可,因为这位年轻女孩子,便是青云寨的大当家,田五娘。

那年迈的老妇看起来颇为慈祥,端起香甜的马奶酒对五娘道:“好孩子,知道你这几天要做大事,只是并不急在一时,吃一碗吧。”

田五娘绝美的脸上因为缺少笑容而失色不少,但面对老妇,她的脸色却缓和了许多,微微欠身,双手自老妇手中接过银碗,将马奶酒一饮而尽。

草原之人最喜好豪爽性格,见她如此大气,帐内女人们自然欢声雷动。

那老妇自然更加欢喜,让女仆接走空碗后,拉着五娘的一只手,百看不厌的看着她,感慨道:“那年我自汗王帐归来,半路上犯了恶疾,承受着不下于女人生孩子的疼痛。那一天,真是叫天天不灵,叫地地难应。周围人都慌了神,也都束手无策。不想遇到了单枪匹马闯荡草原的五娘,那年,你才不到十五吧?这就是长生天的旨意。也合我们娘俩儿相契,你正好知道医我这病的方子,寻来草药为我止痛,救了我一命。偏你这孩子品性高洁,施恩不图报,救完人就悄悄走了,等我醒来后,好生气恼那些随从,每个人都打了鞭子。原以为此生再难见,谁知一年后,你又在狼群中救下了宝勒尔!她倒是个机灵的,知道将你带回了帐子。”

周围妇人一片笑声,纷纷附和夸赞起老人的福分和五娘的善良,以及二人的缘分。

五娘目光微微柔和,看着老妇轻声道:“老夫人,原是我该做之事,当不得夸赞。老夫人亦厚待于我,知我好武,便寻来了天诛神兵相赠与我,此神兵,万金不换。”说着,握了握身边一把古拙无华的古剑。

若让中原武林得知千年前可与三大圣地比肩的剑冢中最为重要的神剑天诛竟又出世,还出现在田五娘手中,非得炸锅不可。

天诛神剑,曾为剑圣剑十三所持,以宗师境,却可与武圣分庭抗礼,千古以来仅此一人。

剑十三第十三剑万剑归宗,真真倾绝天下。

只可惜,后来剑十三因突破武圣时,剑冢内部发生了祸乱,其最心爱的女儿被人斩杀于剑冢门前,令其走火入魔,功败垂成。

原本即将成为天下第四大圣地的剑冢自此灰飞烟灭,天诛神剑也再无踪影。

谁又能想到,千年之后,竟会出现在一个女山贼的手中……

五娘略带沙质的声音轻声道:“且此次,也有劳老夫人庇护了。”

老妇有些奇怪道:“五娘,你明知道这是一次陷阱,大齐的官儿和赵家人早就派人带了重礼来帐子说过,就是为了对付你们沧澜十三盗的,你为何还要趟这趟浑水呢?他们布下了天罗地网,很险的。”

五娘闻言,缓缓垂下了眼帘,轻抚手边神剑,嘴角弯起一抹浅浅的弧度,似是微笑,惊艳之极,她轻声道:“老夫人放心,我省得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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