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怎么不关我的事?哥哥的事就是我的事。”席墨之态度亲切极了, “我想替哥哥分忧, 盼着哥哥早日好起来。”
“我很好。你有空不如想想怎么扛下家族大任, 接手阿辛罗。”席莫回面对弟弟时全无破绽,语调平和。他虽然被囚, 但高傲屹立,气质稳重,丝毫没有屈就感,要是有旁人在场, 可能会怀疑手握栏杆的席墨之才是狼狈受制的那个。
席墨之听到“阿辛罗”三个字, 愉悦的表情僵了一瞬,但也只有一瞬, 下一秒他就欢朗地笑出声,对至亲说:“哥哥不吃下外乡人的心,病怎么会好?”
“你要是真心疼我, 怎么不自己掏了心送给哥哥吃?”席莫回对弟弟温柔笑了笑, 不听内容, 还以为是什么兄友弟恭的谈话。
“哥哥真袒护外乡人啊。明知道我的心吃了也没用, 还开这样过分的玩笑。”席墨之嗔怪着。
席莫回见惯他演戏,根本不吃这套。
席墨之那半瓶子伎俩都还是小时候跟在哥哥屁股后面学来的。以前, 席莫回在大人面前装腔,他就歪歪扭扭学着作势, 多少次闯了□□烦还是靠席莫回圆回来的。
“你也不小了, 该学着安分一些。”席莫回淡淡瞥了一眼。
“哥哥这么老了, 不也不安分吗?还勾搭二十出头的小情人, ”席墨之嘴巴像抹了毒药,偏偏又神态亲昵,投过来的注视都好似饱含亲情,“他知道哥哥变这么老这么丑了吗?一定不知道吧,知道了就会吓得跑掉了,哪还会像上辈子一样把哥哥当宝贝似的。”
他说着,有模有样地哀叹了了声,“我是真的心疼哥哥,死又死不了,活着还是全族的拖累,害得我们大家都得陪着哥哥受罪,一辈子接一辈子的过,这40年我都重复过了多少次了?哥哥也数不清了吧。”
这座孤零零的小镇里隐藏的最大诅咒并不是无法出镇,而是一道强横的时间魔法。它直接牵系在席莫回身上,每隔40年,小镇的时间就会重置一次,席莫回死亡那一刻,也是时间倒转,小镇重回40年前的节点。
这件事,除了席氏家族,镇上没有一个居民能意识到。
轮轮回回,世世代代,他们被困于这个诅咒中太久,以至于厌倦了生命,循环的过往索然无味,再多的时间也是纯粹浪费,席家每个人都想寻求解脱,而这解脱的根源则掌握在席莫回手中。
只要他放手,别人就能安静脱离轮回了。
可没有人知道席莫回的执念究竟在哪,解除诅咒也就成了无稽之谈。直到上一个轮回,一个外乡人的出现,将轮回的规律打破了一部分。
所有人都看到了希望!
“可惜岁月只薄待了哥哥,只有哥哥会变老。”席墨之同情地打量着他,真诚说道:“哥哥和情人开不了口,要不我去帮哥哥说吧。哥哥也不用谢我,谁让我是你唯一的亲弟弟呢?”
他几乎把自己给感动着了,象征性地抽噎了两下,然而效果适得其反,席莫回只觉得弟弟更加讨厌了。
席莫回看他的眼神就像一个成熟兄长看顽劣弟弟那么容忍得恰如其分,“席墨之,你尽管去,只是事后别再跪着求我饶你,我实在听够了。”
席墨之抖了一抖,显然是想起了他被亲哥哥收拾的那些倒霉日子,他又气又急,想放点狠话,但席莫回肯定是听不过耳的,没办法,就狠狠踹了一脚铁杆,也不管脚指头肿没肿,气哼哼地下楼摔门走了。
“狗脾气。”席莫回独自站在囚室里,低声说。
车轮匆忙滚动声似乎夹杂着主人的怒气,渐行渐远。席莫回走回窗边,现在日头还早,车夫还不会来接他。
他支起手臂,托着腮趴在窗沿上。洞口是那么得小,即便拆除了钢筋,也仅能伸出个脑袋。他心神不宁,照例摘下了发间的东西握在手心,席墨之无数次拿这个嘲笑过他,他也无数次动了心思想把它丢掉,但犹犹豫豫中,一晃眼就过了四十年。
借着一缕不小心流落到窗口的阳光,席莫回摊开手掌,将它置于灿烂的光下用心观赏。
它不是什么奇珍异宝,连珍贵都称不上,只是个普普通通的珍珠夹子,样式简单到极致,除了一行并排的四颗海水珍珠个头大些,没什么特别的。
这类东西在寻常人家姑娘的口袋里可能会被捧着护着,在席家这里就和米粒的价值没什么区别。
发饰的夹扣都是镀金的,反复佩戴也不会失去光泽。席莫回稍微动了动手掌,珍珠圆润的表面折射出炫彩的光芒,看起来和他刚得到它时一样温润如新。
那年他才刚满二十岁,送夹子给他的情人与他同岁,他们在最好的年华相遇了。
他每每想起,还觉得历历在目,那一夜的雨,伞下的纠缠,年轻人炽烈燃烧的感情,他费劲多年也忘不了。
谁能想到,那已经是上辈子的事了。
这个轮回开始时,十五岁的他在塔楼里醒来,原以为不过是又一个乏味重复的开端。直到他看到了镜中的自己,看到了这枚他原本嫌弃不已的发夹,它竟然跨越了时间的魔法,悄悄陪伴着他走过来了。
或许这一世,也会碰到那个外乡人。
至少当他来的时候,要让他看到这枚发夹原原本本待在头发上,他说过很多次,喜欢这头银发。
席莫回怕那个蠢家伙找不到自己,更怕他再次摔下去,和家族磨磋了许久,才被放进了城里,他又使了一些手段,逼得他们同意给自己每天一个小时放风时间。
马车经过城镇中心时,他总在那一双双畏惧的眼睛里搜寻,企图找到一双沉静颓然的眸子。他思考过各种可能的重逢场面,于是无时无刻不戴着珍珠出门,以便情人第一眼就能认出自己。
今年是最后一年了,要是再不来,就要等下辈子了。
白驹过隙,时光如梭,四十年的光阴也只是弹指一瞬。
时空的错乱给他开了个惊天玩笑。他的情人终究是来了,有着同样年轻俊美的样貌,对他同样地痴迷,可他——
可他再也没有了能供情人亲吻的昳美脸庞。
他们错过了时间,也错过了这辈子。席莫回合拢手指,无法掩盖的细纹攀附在他的皮肤上,他不愿去看,如往常般镇静地将珍珠扣在鬓角,像个二十岁的青年一样,静静望着窗外,等待着情人归来。
黄昏的时候,他坐马车经过一家药房,吩咐车夫下去买了些东西。
他的小情人果然又楞又直,他说了叫他明天再来,果然今天就没有再回来找他。
等到回去时,天色正好将黑。席莫回慢慢走下车子,铁链子实沉,总是坠得脚腕生疼。他早已过了会喊痛的年纪,这会已经能把痛觉当成习惯了。
“老爷,那我就先走了,今天买的东西我还得回去复命。”车夫絮絮叨叨的。
“你去吧。钱找席墨之支就好。”席莫回腿脚不便,车夫上前给他开门锁。
“就怕二老爷那边……”
席莫回不紧不慢动着嘴唇:“他不敢的。”
车夫连声应答。铁门开了,里面黑漆漆,多余的一丝光亮也照不进去,席莫回拎着手中的袋子走进门内,钻进门缝里的光又被合拢的铁块挤了出去,黑暗与压抑从四面八方涌过来。席莫回深呼一口气,等着那道落锁的声音。
“啊!”车夫在门口痛叫一声。
大铁门“哐当”推开,一道身影扑了进来,反脚踢上门,带着青年人滚滚袭来的热气,像是来抢劫的土匪一般,碰到了人,不由分说一把抓住就猛地往怀里一带。
席莫回比他还高一点,锁链拖住了脚步,他踉跄地往前扑倒,撞在结实的身体上,桓修白气息已经喷到了他的脖颈附近。
“我不想等你给了,我亲自来拿,成吗?”他的小情人急急地问。
席莫回手指松了,勾住的袋子落在地上。他在黑暗中绽开笑容,怎么也止不住嘴角上扬的弧度。
年轻人……他都忘了,年轻人总是这么迫不及待的。
“成,怎么不成。”年迈的他用不变的嗓音柔和地说,“我有什么,就给你什么。”
但他实际一无所有,什么也给不了。
历经岁月的唯一好处在于,许下欺骗的承诺也能够坦坦荡荡。
席莫回张开双臂拥抱了小情人,他感到怀中像兽类一样健实的躯体紧张地绷住了,接着以更加热情的姿势回拥他,把惬意的温暖尽情在黑暗中传递过来。
桓修白脑中恍恍惚惚的,虽然还是看不清对方的脸,他却快乐地像个打破家中橱窗的孩子,终于把觊觎已久的珍宝握在了手心,再也不用隔着玻璃去抚摸他了。
“我想要你。”年轻人炽烈的热爱化作一句话。
他发烫的掌心挪到了席莫回的腰上,有试探、恳求和坚决。席莫回合拢眼睑,任他放肆。
桓修白嗅着他颈窝的频率越来越高,他偷偷用柔软冰凉的发丝蹭着脸颊,席莫回非但没呵斥,反而不动声色偏转脑袋,调整角度好让他陷得更深。
“席莫回……”声音烧得干哑,仿佛随时都能迸裂,溅出火花,年少的情人直白地祈求着:“我要你,我喜欢你。给我……你给了我吧。”
席莫回被他叫得心软了。小情人这个年岁,还介于少年和青年之间,把持不住急急燥燥也是情有可原。
“别急,”席莫回轻声诱哄着,“现在还不是时候。”
“为什么?是我不够格吗?还是你心里有别人?”他酸溜溜地坦白问。
“我心里确实有别人,你介意吗?”席莫回冷静反问。
桓修白妒火中烧,但他已经把人拿在手心里了,是决计不可能交出去的,他牙齿磨地咯吱吱响,怎么也不肯松一分手,“他都不来找你,算什么男人?你忘了他跟我走吧,我会对你好的。”
席莫回没有作声。
桓修白没得到回应,底气就不怎么足了,踌躇了半晌气愤地让步道:“你喜欢他也行,就是我俩在一块的时候别提他,他来了你也不许和他走。”
席莫回轻声笑起来,无奈于他莽撞的独占欲,又觉得其中流露的退步有些可爱。他这个坏坏的中年人故意俯身贴耳问:“那我要是真跟那人走了呢?”
桓修白忍耐着声音传导过来时耳孔震动的麻痒,支吾着回答:“那我就……”刚刚还耀武扬威小狼狗一下子焉了脑袋,声音都可怜地沉下去了,“我就跟你一块儿走,跟在你后面,找机会把你抢跑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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