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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16节

卷发女鬼道:“妙妙……我怕你知道真相后不会帮我。”

“什么?”

“她不是我亲生女儿……”

苏妙:“那……不是更伟大了吗?对待非亲生的都这么好,不惜冒着消散的危险打听她的情况。”

“她是我……情人的女儿。”卷发女鬼终于说了出来,“妙妙,我是……我是第三者。”

作者有话要说: 第一更。

86章有几个错别字,但我不敢更改那章了,大家看到请见谅,我怕一动又会锁。我始终无法知道审核的标准是啥。明明我都在脖子以上!盘魂核都算敏感句……所以我加了个括号,不然不给过。括号稍微影响了体验,大家体谅一下哈!感谢小天使们给我投出了霸王票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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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89章 被嫌弃的三姐的一生

公园旁的长椅上, 坐着一对情侣。

女孩子被冻的鼻尖粉红,男人就脱下大衣给她, 把她包裹在大衣里。

女孩问:“你不冷吗?”

“我真的不冷。”男人看起来不像说谎,他神情淡定, 握住女孩子的手还是温热的。

“煞气足够, 能恒温。”

女孩子接受了他的大衣, 倚在他的肩上。

看起来像一对情侣不顾冬天的寒冷, 在公园里亲亲我我,但路过的如果有人细想, 就会发现不合常理之处。

这个季节, 北方城市的夜晚气温很低, 情侣约会一般选在室内,冒着严寒约在室外的, 可能有想说的私房话。

坐在长椅上的这对情侣都没有说话, 他们的眼睛看向半空, 似乎在聆听什么。

苏妙和卓忘言在听故事。

故事的主人亲自把她的一生定义为晦气,说了给人添堵。

但既然一定要听,她就说出来,添个堵。

郭凡的一生虽然窝囊, 但他有梦想。林一京的一生虽然屡遭欺骗,但她是个敢爱敢恨的好姑娘。

我不一样。

卷发女鬼说, 我和他们不一样,我自己都不知道,我活着是为了什么。生无追求, 死无解脱,浑浑噩噩,令人生厌。

如果我有追悼会,卷发女鬼喃喃着,认识我的人,一定会给我这样一个评价:

——这傻逼女的,死了也好。

三十六年前,一个女婴降生在西北部的小城镇中。

她是家中长女,四岁时,已经学会做家务了,背着妹妹,给刚出生的弟弟换洗尿布,踩着凳子刷碗。

她叫大妮儿,户口本上也是这个名字,十一岁时,因为乡镇领导心血来潮多走访了一户,她才正经上了学,坐在小学五年级的教室里,读了三年后她辍学打工去了,一开始,在街边找私人小商店当售货员,没过多久,跟小餐馆的服务员恋爱,稀里糊涂睡了,迅速被抛弃,再然后怀孕,之后流产。

流产那年,她十六岁,没人替花季少女惋惜,也没有人关注她。她是茫然无知的,人们也把她扔在茫茫人海中,继续自己的生活。

悲惨的人生多了,没有被关注的,就换不来同情,自然也无人帮助。

流产之后,大妮儿觉得,自己破茧成蝶了,心硬了,人也不像之前那样懵懂无知了。

脸上还带着稚气的姑娘追起了流行,廉价的化妆品裹在脸上,抽烟烫头,衣服要么露脐,要么露胸,她和街头的浪子们混在一起,接受这样的生活,用这种方式麻痹自己,告诉自己,女人要对自己狠一点。

她们教她,这是爱自己。

那时候,整片大地都是浮躁的,如果把犯法的事也分个三六九等的话,城市里正经的黑帮没多少,但随处都是不入流的违法小团体,干的事多是打架斗殴,收一块两块的保护费,手头紧了就入室抢劫,还有殴打片警。

她就和这样的人混在一起,之后被人介绍,去歌厅工作。

那个时候,有个职业,叫陪唱。

陪着“大老板”们唱歌,遇到慷慨的,陪唱一晚能赚好多钱。还有不少同行靠这个勾上做生意的大老板,被大老板们带走,过一阵子再回来时,就和她们不一样了——有钱人家的太太,老板娘。

这一行,她干了三年,十九岁的老姑娘不吃香了,被老板厌倦了,最后一个月,老板给她加了两百块钱,把她赶走了。

她也攒了不少人脉,又到美容店给曾经的一位小姐妹帮忙,每天就住在美容店,睡在七十厘米宽的美容床上,还怕姐妹赶她走。

小姐妹让她去学手艺,但她支付不起学费,于是就跟着小姐妹练手。

她是小姐妹找来的第三个美容员,后来,就有顾客喊她三妹。

美容店规模小,周边环境也差,生意也不是正经生意,女的接待,男的也接待。男的来,就是按摩,揉揉肩敲敲腿,甜甜叫几声大哥,聊聊天。当然,大哥们说的也都不是正经话,他们骂老婆,他们骂朋友,骂同行,骂国家,最后上手揩把油,嘴里说些话过个瘾,一口一个还是妹妹好。

她有过担心,当时她担心的不是未来的自己,而是担心这样的她不会有男人要。

她是大姑娘了,二十岁了,以前和她玩的那些小姐妹们,有些早就结婚生孩子了,有的孩子都两个了,她们都熬出了头,有男人疼爱,过起了正经好日子。

自己这么飘着,孤独又不可爱。

再过几年,人老珠黄可怎么办?

她惶惶不安时,家里的妹妹打听到了她,找她回去结婚。

“妈说你待着也没什么事,年纪再大点就不值钱了。有人找爸说亲,你愿意不愿意?妈说让你别给咱家丢脸了,趁早回去好好过日子,当个正经人。”

于是,她离开了美容店,跟着妹妹回家嫁人去了。

彩礼不少,给弟弟买了辆二手摩托,弟弟就开着摩托,每日在火车站边上拉客,也算有个正经营生。

生活总是往好的地方走。

至于她嫁的那人咋样,反正不都是男人吗?结婚就行。结婚了,就是正经日子,只要是正经日子就好,到时候生了孩子,就过孩子,养孩子。

她领了证,结婚证上,一个四十八,一个二十。

婚后的正经日子很痛,四十八的男人经常挂嘴边的一句话就是,别以为我不知道,你是别人玩剩下的,根本不是新的,要不是找不到老婆,谁娶你。

她装作无事,心里却有愧疚,因为她之前是个“不正经”的女人,她在不正经的地方工作过,有段不正经的恋爱。

她对丈夫很好,她很听话,他说让她做什么她都做什么,她努力扮演着正经的妻子,为他织毛衣,做家务,给他做一日三餐,帮他洗脚洗头,她尽心尽力伺候着,被打了也不叫,也不哭。

但,正经日子更苦了,苦到她都忍不下去了。

她没有怀孕,第四年,这个男人说他亏了,似乎要把本儿给揍回来,打得更狠了。

一日三餐或许不按时,但一日三顿打是绝对少不了的。她的丈夫把她挂在电风扇上,拿皮带抽她。

她当时怎么想呢?她哭着说,我对不起你,我流产过,我生不了。

她丈夫就说:“晦气!”

她的父母弟妹知道后,也不再对她挨打这件事说什么了,仿佛一家人都欠这个男人一个完璧,父亲还来送过钱,一边骂她晦气,一边和她丈夫喝酒,低声下气的,不敢再摆娘家人的架势。

弟弟骑那辆摩托车时,也不再抬头,他把这种让他抬不起头的不爽感,化为了对姐姐的恨,见了面,也是一句:“晦气玩意。”

她的丈夫开始了夜不归宿的生活,她出于愧疚,从不敢反对,偶尔,丈夫回来,倒头就睡,她缩在床角,连呼吸声都不敢太重,怕吵醒他会挨打。

后来,她的苦日子稍微甜了那么一点。因为那个男人有次在外面醉了酒,摔断了一条腿一只胳膊,打不动他,也没办法出去鬼混,就在床上养病。

那一阵子,她想,要是他永远瘫在床上让我伺候着,打不动我,就好了。

可男人养好手脚后,又开始花天酒地的生活。白天干点活儿,下午就出去,把钱花在歌舞厅,花在棋牌室,花在洗浴中心,心情不好了,回来还是打。

有时候家里没钱了,她就会去那些地方找他,找他要钱。男人很高兴她来要钱,因为可以打她骂她,彰显地位。

一般她都不会说什么,拿了钱就走。可有一次,她被男人一脚踹远了,磕的头破血流。旁边牌桌的男人看不下去,送她去了医院,还垫付了检查费用,钱挺多的。

她很感激,那男人是外地来的,没什么正经营生,已经结婚了,他老婆是餐馆的端盘小妹,比她年纪还小,但女儿已经六岁了。

她跟那个男人好上了。

找到了爱情之后,她好像有了底气,从家里搬了出去,住在那个男人租的小屋里。

情人偶尔会领着她出去应酬,他虽然没有正经工作,但很有钱,她跟着他,把以前没见识过的都见识了,以前没吃过的好东西都吃过了。

情人不会打她,他很干脆,睡就是睡,心情不好了除了嘴上骂的脏点,基本不动手。

她很开心,她觉得这是真男人。

他给了自己能称为家的地方,还不会打人,还会带她吃好吃的,给她买衣服,叫她三姐。

“三姐,你太适合做老婆了,不然我跟她离婚,娶你得了。”

有这句话,她就很满足了。

当然,情人在外头还有好几个女人。

但她总有种感觉,觉得自己在他心里是唯一的,她是最懂他的,也是最知心的。

当然,能让她有这种幻觉是因为,情人会把女儿扔给她带。

“你不是不能生吗?”情人说,“她妈玩性大,也不稀罕她,扔给你玩吧。菲菲,管三姐叫声妈让我听听?”

情人的女儿就叫她妈,叫得很甜。

小姑娘妈不是个正经过日子的女人,到处跑,小姑娘见过爸爸的各种情人,亲妈反而见得少,小小年纪就知道,多叫一声妈,寄人篱下时,这些女的就会死心塌地对自己好。

小姑娘不觉得有什么,有次写作业时,还说过,爸,你可真厉害,有那么多老婆。

小孩子的话,情人笑归笑,最后还是板着脸说:“写你作业,你要是男孩子,以后有本事了,也跟爸一样,比爸的老婆还多。”

那是三姐最开心的时候,那时候,日子过得像日子。

但二十六岁那年,她和情人被杀了,那人和她情人生意上有矛盾,情人做的是黑道上的勾当,招惹的也是这些人。

她被杀时,还在床上。

死得很不光彩,但无所谓了,她看着自己和情人被他们分尸,剁碎了装进垃圾袋里,扔到垃圾场。

情人的女儿放学回来后报的警。

还是上学好,孩子知道报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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