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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百九十四章纠结的胜利

刀光切入敌群,如滚筒般翻转,周身两三丈方圆内,雪白一片。鲜血混杂着残肢,高高抛起。

无人能挡,无人可敌。

被赵一彪的收获比了下去,还被黑夜落了面子,疯虎胸口的郁结,一瞬间全都爆发出来。

“杀!”

气势无双,刘梆和范青萍率领的三百啰啰,已经冲到近前。

疯虎、书生剑、风狼如同三台绞肉机,率先穿破敌群,向对方营地杀了过去。

憋了一肚子火的啰啰,气血上涌,完全抛开了生死的顾忌。凭借蛮力,向场中两拨正规兵士碾压。

敌方的兵士其实比这些临时召集的啰啰强大了许多,但他们被三个猛人吓破了胆。勇气一失,顿时溃散。

衔尾追杀,距离敌方营地还有百米之遥。

敌方统领,并未指挥兵士出击,反而收缩阵型,摆出一副死守的态势。

这是个有战争经验的指挥者。

前排兵士跪地,支起塔盾,连成盾墙。后面的长矛兵,立刻向前一步,将长矛从空隙中伸了出去。后方响起了弓弦绷起的声音,他们有远程攻击。

数百啰啰凭着一股勇气向前奔跑,完全没有意料到死亡的到来。

“放!”

成片的箭矢从方阵中释放,落向远处的人群。

疯虎双目圆瞪,右脚蹬地,以快了一倍的速度向前冲去。身形腾空而起,雪亮的刀光再闪,将周围的一片箭羽绞碎。

书生剑和风狼也舞动兵器,挡住部分箭矢。

遗漏的箭矢,直插人群。

顿时响起一片鬼哭狼嚎的声音,一批啰啰倒地。

“杀!”疯虎落地一瞬间,又一次提速,再度向空中的箭雨迎去。

三道人影,如疯如癫,顶着箭矢,杀入敌群。

奇迹!

后方的啰啰,顶过三拨箭雨,竟然还没有溃散。

榜样的力量是无穷的,还亏了刘梆提早训练了六、七十人,他们已经冲到营地前,即将短兵相交。

地方阵营中腾起七、八名武将,向三人迎去。

刘梆开始发疯了,手中阔剑一挥,收走了两颗兵士人头。右脚猛地蹬地,迎向空中的两名百夫长。

一戈,一矛,向他袭来。

避无可避。

刘梆闪过长戈,任由长矛刺穿左腿,一剑劈出,以伤换命。

好大一颗人头飞起,持戈的百夫长竟不是他一合之敌。

另一名百夫长紧握长矛,想要抽回再刺。

刘梆哪能任他如意,左手脱离剑柄,一握扎在腿上的长矛,死不松手。

右手一剑劈出,将长矛一劈两段。

顾不得腿上的疼痛,猛咬钢牙,一个旋身,向对方贴近。

百夫长慌了阵脚,撇了长矛,一把擒出腰间的短刀,兜头便是一刀。

刘梆不闪不避,阔剑以更快的速度刺出。

比谁更狠,比谁更快。

终究是长剑更快了一些,刺穿了对方的胸腹。落下的长刀失去了力道,只在刘梆肩膀上带出一道不深的伤口。

刘梆浑身带血,面色狰狞,如同地狱里冲杀出的恶魔。

围上来的兵士,脚底生寒,一时胆怯,竟不敢临近。

刘梆怒目一扫,左手用力,将插在腿上的长矛拔出,鲜血狂飙。

用力一抛,半截长矛电射而出,将一名兵士的脖子刺穿,顿时一命呜呼。

扯开腰间一个布包,将里面的粉末摁在伤口上,刘梆面色不变。下一刻,便闪电般穿出,右手阔剑如同死神镰刀,尽情收割人命。

疯虎简直像一台人形绞肉机,雪亮的刀光卷到哪里,便是残肢乱飞。反观范青萍,却是从容优雅,如同林间散步,但他收割人命的速度,比疯虎一点都不慢。

场中混乱一片,地方八九名头领,第一时间被解决。兵士失去指挥,乱成一团,各自为战。

碎石地中央,一个人影跌跌撞撞地朝交战双方冲来,正是铁牛。

他面色酱紫,羞愤欲死。

顾不得胸口肋骨断裂带来的疼痛,握紧长矛,突入人群。

远处的十八寨人马,看得目瞪口呆。

他们从未想过,风云寨这方竟以三、四百人,敢向三倍的兵力冲杀,而且以目前的局势看来,敌人离溃败不远了。

黑夜也有些意外,他本来没对这伙啰啰抱有太大的希望。没想到交战中,敌方头领被屠一空后,竟变成了弱势的一方。

古人云,千军易得,一将难求。

冷兵器时代,一个好的武将,果然能左右一场战役的胜利。即便计谋不足,只要武力足够,就能压死对方。

这一战,从早上一直杀到接近中午。

场上能站立的,竟然不足百人。溃逃的敌军,疯虎他们也无力再追杀。

黑夜带着十八寨的人马,迎向战场。

这一战,疯虎、书生剑、风狼,都以事实证明,他们都是百人斩,至少可当千人都统,甚至破格提拔为3000人偏将也未尝不可。而铁牛的表现,却是差遣人意,只能当个百夫长。但其知耻而后勇,后来表现出的勇气,说明他还有潜力可挖。

“大当家,不负所托。”四名头领像死狗般地喘着粗气,到黑夜面前复命。

“好,”黑夜伸手一一指过四人,又把视线落在勉强站立的啰啰身上“你们是我的骄傲,你们就是英雄。”

人群顿时爆发出欢呼。

“今日一战,诸位以鲜血洗刷了自身的耻辱。稍后论功行赏,但现在,我要解除你们的奴隶身份。”黑夜许诺道:“包括你们的一位家人。”

更大的欢呼声爆发。

“现在,原地休息。”黑夜吩咐完,转身同十八寨的头领商议,由他们帮忙救助伤员,分辨敌我尸体,挖坑填埋。

忙到下午,统计结果出来了。

这一战,黑夜一方369人出战,只100多人幸存,且人人带伤。

但斩获是可怕的,他们以敌方三分之一的人手,杀敌七百。最终逃脱的,仅两百多人。而且,对方的头领,全部被屠。

翻找尸体,并未发现瓜皮帽周杷枇。看来这人见势不妙,早就脚底抹油了。

黑夜领了自家人马,返回山寨。战场,便留给十八寨的人。

一清早,大队人马雄气勃发地从山寨出发,傍晚返回,却是稀稀拉拉。以寡敌众,以弱胜强的喜悦慢慢淡去,只留下一丝悲伤。

山寨大厅,晚宴早已妥当。

这些啰啰来不及洗去一身的血腥,便落座就餐。今晚属于他们,属于幸存者的欢庆。忧伤需要抚平,喜悦需要放大。

大坛的酒,大块的肉。

“为了胜利,为了风云寨!”

“干!”

大箱的钱币抬了上来,按照斩获发放奖赏。许诺的粮食,也折算成钱币,一并给予。

除了临阵逃脱的,其余战死的均有抚恤,他们的家人可以得到一枚金币。这些人,不像赵一彪的手下,不是无根之萍。他们拖家带口,要处理的事情,繁杂得多。

这一场战斗,山寨消耗了两百多精壮劳力,黑夜肉痛不已。

虽然获胜了,明明知道山寨的发展,不能靠妇人之仁,但黑夜心中依然难以释怀。周边的混蛋国主,要为他们的行为付出相应的代价。

回到百草谷,黑夜将文钟叫了过来。

书房内燃着炉火,他脱了靴子,躺在竹椅上。双手抱头,眼睛盯住了天花板。

“庭轩,坐。”黑夜起身,迫不及待地将心中的矛盾吐露出来:“独立发展山寨的决策是我作的,以普通农民去应对敌军,也是我应下的。我也估测过损耗,可真的结果出来了,为什么结果还是那么难以接受?”

“立家之本,只有人。”文钟伸手在炉火前烤了一下,不徐不缓道:“有了人手,一切才有可能。我们的家底毕竟薄弱,即便收敛了流民,比起一般的领主,还是远远不足。”

人手不够,经不起损耗。

五家国主即便折损了千人,但也只伤皮毛,无关大雅。他们兴许也会肉痛,但不会如此。

“这帮混蛋,要不要将赵将军放出去,再去洗劫一回?”黑夜有些意气用事。

文钟面露沉思,只是摇头。等到黑夜不再言语,他这才劝道:“主公,事有轻重缓急,不能只顾眼前。神仙山重要无比,早一日清理,便可早一日落下根基。况且,赵将军麾下的兵马也需要磨砺,方可担当大任。以军队行山贼之事,不是长久之计。”

文钟说的道理,黑夜都懂。他当初作出这样的决定,何尝不是思虑周全。但人毕竟是有情绪的动物,此刻还是难以心静:“庭轩,除此之外,你再找个理由说服我。我咽不下这口气,定要他们鸡犬不宁。”

文钟起身踱步,一撸颚下的小胡子,突然蹦出两个字:“粮食!”

黑夜一个激灵,如一盆冷水当头淋下,顿时清醒:“是啊,该死的粮食。除非不要春耕,否则还真需要忍一忍。一旦克制不住,双方都在种田一事上捣乱,两败俱伤。”

冲突愈演愈烈的话,到头来最倒霉的还是自己,谁叫自家存粮不足呢。

现在的关系微妙,因为有兽人的威胁,周边领主也不敢把所有兵马都拼光,必然克制。从常理上推测,这一战会让他们警惕,尽管他们心中不愿,但也不会再动兵马。

只要十八寨和黑夜,不再骚扰他们,便能形成相安无事的局面。

“这口气,我忍了。小不忍则乱大谋,就当装一回孙子。”黑夜泄气道。

文钟微微一笑,却是劝道:“主公,忍一时风平浪静,并非上策。”

“哦,你有什么点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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