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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生八零娇娇媳 第740节

薛父这番话,说的大家心里特别舒坦。

赵香云去房间叫她妈。

陈五月这一觉睡的舒服。

听说吃饭了,她道:“你去吧,给我盛一碗饭就行,我啊,还是看着孩子们。”

赵香云看了一眼,床上三个睡的正香甜的孩子。

“妈,还是我看着,你去吃饭!也差不多到了喂奶的时间了,别到时候我吃饭吃到一半,孩子们哭闹。”

“那我和你一起!”

“妈,你就去吧,多认识几个朋友,再说我估计薛队长,还想和你请教事儿呢!”

“请教啥事儿,我啥也不懂啊!”

“别的事儿,您可能不大懂,我爸身上的事儿,大队的事儿,哪一件您不知道的?”赵香云小小的提示了一下。

“哦,我懂了,你是说,小兰她爸,想向我取经呢?”

“可不是!爸没来,家里做代表的,除了您,还有谁有这个资格,这个魄力?我倒是可以去,可是我啥也不懂啊!到时候一开口,人家还以为,我爸能力不行!”

赵香云一阵吹捧。

还将赵志远的能力问题,当成了关键来提。

陈五月立刻跟换了个人似得,“你爸的事儿,我可清楚着呢!啥我都知道!”

“那你去吧!”

“你等妈一会儿,妈给你端饭来!”

过了一会儿,赵香云没等来陈五月,倒是江卫民,薛小兰和程安都进来了。

一人手上拿着一个比脸还大的碗。

江卫民手上拿了两个,一个是他的,一个是赵香云的。

赵香云的大海碗里,装了猪蹄,装了排骨,肉丸子。

一眼看去,全是荤菜,唯一的素菜,还是排骨里炖的藕。

“感觉有点多了。”赵香云没吃之前,就说了。

“香云,放心,不多,吃着,吃着就没了!”

说着,薛小兰还摸了摸自己明显圆了一圈的脸。

“会吗?”赵香云严重怀疑。

“我跟你说,我妈在饭里,拌了猪油,那饭越吃越香,吃着,吃着,等回过神来,没了。

我回来的时候,还和我妈说,我用小碗,现在不用这个碗,我吃不下饭!”薛小兰说着,往嘴里塞了一大口肉。

赵香云半信半疑,吃着吃着,一碗饭,眨眼的功夫,吃了一小半儿了。

薛小兰家里,是烧的柴火饭,自带香气,拌上猪油和葱花,也确实是越吃越香。

不像在城里,赵香云用的电饭煲。

运气不好的时候,煮出来的,还是夹生饭。

不过她在乡下老家的时候,也觉得饭菜特别香。

“婶婶手艺好,做的饭菜香!”赵香云啃着猪蹄,说着话。

江卫民和程安两个,也跟着点头。

“我告诉你们,我妈就是做荤菜水平高,让她做素菜,水煮的,难吃!”

薛小兰这会儿揭着她妈的老底儿。

不过也只有亲闺女会这样了。

趁着吃饭有时间,程安简单的和赵香云还有江卫民说了一下婚礼流程。

“本来还想多弄几个伴郎,可是老江你结婚了,你不能来,剩下的人,衬托不出我的帅气和英俊!”

程安大言不惭的开口。

赵香云这会儿,其实挺想说,幸好江卫民结婚了。

不然伴郎将风头全抢走了。

“伴娘这边,香云姐也结婚了,我另外找的村里的。”薛小兰开口。

一共三个伴娘,三个伴郎。

其实就是接亲的时候,热闹一下。

赵香云和江卫民两个,都觉得流程没问题。

他们两个,到时候就当观众。

抱着孩子,安安心心看热闹就好。

程安和江卫民去放碗筷的时候,薛小兰突然握着赵香云的手,“香云姐,你结婚前,会紧张吗?”

“紧张?好像没有太紧张,我和江卫民结婚特别突然,我大舅来家里,然后提议我们将结婚的仪式给办了,结婚证给领了,然后这婚就结了。”

薛小兰听的一脸羡慕。

“要是我也这么简单就好了。”

“你其实已经很简单了,你和程安很久之前,就领了证,在你心底,她就是你爱人,他心里,也一样。

婚后,你们不需要再进行角色转换,很快就可以组建小家,我觉得挺好的。”

“香云姐,你有没有想法,和卫民哥在首都办一场婚礼?虽然只是一个仪式,一个过场,但是如果没有的话,总觉得会遗憾一辈子。”

按理,赵香云和江卫民两个,到首都之后,还应该办一场婚礼的。

宴请江家上下的人,然后在婚礼上,江卫民将赵香云介绍给所有的江家亲戚。

可是因为没有这个流程,到现在,江家人心目中,多少有些瞧不上赵香云。

江卫民的姑姑,在几个孩子出生前,还想拾掇江卫民和赵香云离婚。

只是最后被江卫民赶了出去。

“还是不用了吧,我没觉得哪里有遗憾!”

婚礼,赵香云觉得一场就够了,再在首都办,无非是排场大一些,请来的人更多而已。

她不想再折腾家里人了。

如果真的有机会,以后弄个金婚,她觉得可以的。

第九百四十三章 婚礼当天

赵香云不同意再办一场婚礼,薛小兰也不好强求。

毕竟这是赵香云自己的事儿,应该她自己拿主意。

她只希望,等到有一天,能够亲眼见见赵香云穿结婚喜服的样子。

离结婚还有一两天,大家最关心的,就是两边的聘礼和嫁妆。

即便是知道程安家在很远的省份,村里人也是乐此不彼。

好在,程安准备充分。

他不知道从哪里借了三辆汽车,一辆卡车。

卡车里,放着的是新的大衣柜,自行车,再是一套真皮沙发。

除了自行车,其他都是他弄的进口货。

光是运送,就费了不少时间。

再是给薛小兰买的毛毯,床垫,再是陈五月拜托赵志远弄来的棉被,衣服和鞋子之类的。

排场不是一般的大。

偏偏大家都知道,他们不在这边安家,也就是说,除了毛毯和衣服,棉被这些,衣柜和沙发,都是带不走的。

也就是说,这些最后都会落在老丈人薛父手里。

于是大家都很羡慕薛父,“那沙发,我看了,怕是整个县城,都找不到比那个还好的。还有那几顶大衣柜,实木的,咱村儿,还没有哪家姑娘和伙子结婚,有这么好的衣柜呢!”

“这算啥,你们还不知道吧,这些瞅着是聘礼,实际上,就是送给老丈人的礼物!”

“啧啧啧,你说着薛队长咋这么好命呢,一个闺女,没考上大学,一进城,竟然找了个有钱的金龟婿。”

就算薛父的身份摆在这儿,也难免有人嫉妒和羡慕。

所以嘴里说几句难听的话,再正常不过。

“没办法,谁让人家天生好命呢!”

有些人酸的不行。

也有正义的。

“行了,人小兰也没有你们说的那么差,家里的电视机,不是她买的?还有电冰箱……”

其实有些电器,是程安买的。

只是村里人,误以为是薛小兰。

不过这不重要。

别说没听过这些话,就是听见了,也不过是一笑置之。

程安准备的东西多,薛家也不少。

被子打了好几床,床单被罩,都是薛母带着村里的有福之人一起绣的,另外薛小兰这些年寄到家里的钱,薛父一分不要,全给攒进了存折里,这一次,存折就是陪嫁。

另外,薛母还给闺女陪嫁了两个拇指粗的金镯子。

一小盒金馃子,各种形状的都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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