她到达民政局门口的时候,沈臣闻已经到了。
走到沈臣闻身边,钟薇轻轻跟他打个招呼,云淡风轻的说了声嗨,而后跟随着沈臣闻进了民政局。
离婚真的好容易的。不过十分钟,手续便办好了。
拿了离婚证,以后跟沈臣闻,真的再也没关系了。
以前吧,虽然沈臣闻躲着她,可至少是她名义上的丈夫,她对他还能抱点幻想抱点奢望,现在好了,她终于能死心了。
此时此刻,手里紧紧攥着离婚证朝门口走着,只觉得心里好难受,低垂着头,眼眶泛酸。
走出民政局的时候,钟薇强颜欢笑着抬头看了沈臣闻好久,才开口:“对不起,耽误了你两年。”努力控制着难过的情绪,钟薇笑的愈发灿烂起来,“你一定要幸福。”说完,转过身,朝他挥挥手,“再见。”
路上车水马龙,人来人往,热热闹闹的。
钟薇沿街走着,置身于热闹的环境中,却只觉得孤独迷茫。也不知道什么时候走回家的,到家后,关门进屋,抱膝坐在沙发上,垂着头,眼泪吧嗒吧嗒的掉起来。
十年暗恋,两年婚姻,到头来,不过一场空。
= = =
生活总得继续。
爱情,不过是生活的一部分,少了它,死不了人的。
好好生活,好好爱自己,上天总会赐给你一个合适你的人的。
其实跟沈臣闻离婚不离婚,对钟薇的生活真的没多大影响,毕竟之前沈臣闻之于她就是虚无飘渺的,都是她单相思而已。结婚两年,也没见过几次面,说过几句话。
离了婚,钟薇依旧跟以前一样,三点一线,教师公寓,医院,学校。
每天上课教书,下了班去医院看看外婆,给外婆讲讲笑话说点生活小趣事。闲暇休班的时候,去图书馆看看书,或者去花店买花自己送自己,生活的真的特别充实美好。
这两天淅淅沥沥的一直在下雨。钟薇觉得自己挺明朗的一个人,不知怎么的,却很爱下雨天。下了班,撑着伞去医院看过外婆后,回到公寓,洗过澡换好衣服,开始在书桌上批阅试卷,今天给学生小考测试了一下。听着雨声敲击着玻璃批改试卷,莫名的很心安。
批改着试卷,钟薇眉头紧皱,这群孩子啊,上课不好好听课,错误百出啊。
批阅了二十多份后,钟薇叹口气,起身去厨房煮咖啡喝。她得调节下情绪,不然,一口气一份份试卷全都看下去,她得被这群熊孩子气死。
煮好咖啡出来,钟薇倚靠在窗前向外望去。冬季越走越近了,树上的叶子七七八八落的差不多了。哎,这一年年一天天的,过得还真快啊。端着咖啡重新坐回到书桌上看试卷,钟薇摇头继续叹气,明天一定要好好训斥一下这群熊孩子。
一寸光阴一寸金,寸金难买寸光阴。大好年华,在学校里蹉跎度日可不行。
继续低头认真批阅试卷时,门铃突然响了,钟薇前去开门,隔着防盗门看到来人是顾北淮。顾北淮全身湿漉漉的。
初冬,他穿的很少,还淋了雨,冻得直打哆嗦。
顾北淮突然大驾光临,还淋成这样,钟薇有一瞬间的恍惚,恍惚中,听到顾北淮没好气的抱怨:“喂喂喂,看愣了,快让我进门行不,我快冻死了。”
“嗯。”点头,钟薇麻利的给他开了防盗门请他进来。
屋子里有开暖气,进门后,顾北淮只觉一股暖意:“好舒服。”
“怎么淋成这样了?”说话间,钟薇已经递上一块毛巾。
“一言难尽啊。”
前些日子,他跟他的那群狐朋狗友去滑雪,扭伤了脚。脚受伤,开车不方便,今个他要来这边办点事,是让司机送过来的。办完事给司机打电话让他来接他,谁知道司机开车开到半路,车子抛锚了。他本想着打车回家的,谁知道下雨打车那么难打,雨越下越大,想着钟薇就住在这边,他干脆就过来躲雨来了。
“这样啊。”听完顾北淮的解释,钟薇点点头,点头间,却见顾北淮很自觉的朝着浴室走去,“身上黏黏腻腻的,真受不了,我去洗个澡。”
顾北淮去洗澡,钟薇怔怔看着浴室门关过去,无奈叹口气,去厨房给他煮了姜汤,预防感冒。
钟薇煮完姜汤从厨房出来时,顾北淮也正好从浴室走出来。他裸着上半身,腰间只系了条浴巾,看起来特清凉。顾北淮的胸肌很发达,他的头发湿漉漉的,没有擦干,偶尔有小水滴顺着肩膀滴落下来,颇为性感。
他们可不是男女朋友关系。这大晚上的,孤男寡女的,他穿成这样出现在她面前,钟薇只觉尴尬,也颇为不自在,把姜汤端上桌,故作镇静轻松的挑眉看了一眼顾北淮:“快把姜汤喝了吧,别感冒了。”为掩饰自己的不自在,钟薇说完便转过身继续去批阅试卷了。
眼不见为净总可以吧。
“薇薇,做老师挺辛苦的吧。”
今晚可是他第一次来钟薇家,进钟薇家门。
屋子里暖气很足,灯光散发着温和的光,说话间,顾北淮扫视一圈这个小公寓,咂咂舌:“虽小但是挺温馨的。”很有家的感觉。视线重新移回到钟薇身上,看她垂头认真批改试卷的样子,静静地美好。顾北淮心尖微颤。
“还好吧。”钟薇点头回应一句,翻下试卷,抬头看看窗外,已经漆黑一片了。再看看墙上的时钟,已经八点半。扭头看看顾北淮,钟薇说,“我用滴滴打车给你叫辆车过来,你穿下衣服吧。”
“这么想赶我走啊。”什么叫喧宾夺主,顾北淮这样的,这不,说话间,他已经很自觉地起身去了厨房,就像在自家一样随意的开冰箱找吃的,边找边说,“薇薇啊,我有点饿了。”
钟薇今晚算是第一次见识到了顾北淮的难缠。他说肚子饿,非得让她给他煮饭不说,吃着饭更是厚着脸皮说他的衣服都淋湿了,他不想穿湿衣服回家,要她下楼去她家附近的商场帮他买新衣服。
窗外的雨不知什么时候已经停了。
顾北淮太难缠,钟薇无奈,只得在他吃饭间下了楼去商场给他买衣服。
雨停了,公寓附近的广场上,又开始了最炫民族风的调子,经过广场,看着扭腰开心跳舞的阿姨们,钟薇咧嘴一笑。平淡的生活,却也是最温馨的。
进了商场,钟薇径直去了巴宝莉专卖店。顾北淮指定的。买了顾北淮告诉她的羊绒毛呢大衣。五位数,两万多。钟薇叹息一声,这有钱人的生活就是望尘莫及的,随随便便一件衣服,就是她好几个月的薪水。
她跟顾北淮沈臣闻他们真的不是一个世界的人。他们的生活,她的确攀不起。
除了买外套,还要给顾北淮买裤子跟内裤。
虽然都是成年人了,但毕竟不是男女朋友关系,所以给顾北淮挑内裤的时候,钟薇只觉得别扭,别扭的要命。
她别扭,店员却在打量完她未戴戒指的手指后,笑的殷勤:“您男朋友真幸福。”
钟薇讪讪一笑,没说什么。
☆、第6章 离婚之后(2)
钟薇帮他买衣服回到家的时候,看到顾北淮已经吃完饭,跑去看她批阅的试卷了。
她刚进门,就听到顾北淮说:“这些小孩啊,挺让人头疼的吧,看这错误出的。”
钟薇没接他话茬,只是换好鞋,来到他身边,把衣服递过去:“换上衣服快点回去吧,我给你叫车。”
“好,谢谢薇薇。”接过衣服,顾北淮起身自觉的去了钟薇的卧室换好。换好出来,顾北淮对着镜子照照,“很不错,好合身。”扭头对着钟薇眨眨眼,“薇薇,你可是第一个给我买衣服的女人,啧啧,穿女人买的衣服感觉好特别。”
钟薇撇撇嘴,这还不都是被逼的。
顾北淮这位少爷,只知道吃饭,不知道收拾,钟薇看看餐桌,俯身收拾起来,擦干净桌子,端着碗筷进厨房,边走边说:“你去换衣服的时候,车我已经叫好了,一会就过来了。”
“嗯。”看着钟薇的身影,再看看身上的衣服,顾北淮动动嘴唇,想要说什么,可是,搓搓手,欲言又止了好一会,终是没说出口。
不过,在钟薇家看到孩子们的试卷,他突然怀念起了他的学生时代,突然想要见见老同学。
“薇薇,我决定过几天搞个同学聚会,咱们大学同学聚一聚。”
钟薇在厨房洗着碗,应一句:“好啊。”
“你忙着吧,我走了。”
钟薇本要送他下楼的,可是走到门口,却被顾北淮拦住了,轻敲她的脑袋:“外面冷,不用送我,况且,咱俩友情坚不可摧,搞那些虚的干嘛。”
钟薇撇嘴:“不是刚才让我出去给你买衣服的时候了?”
顾北淮笑,宠溺的在她鼻子上刮一下:“此一时彼一时嘛。”挑挑眉,“我淋雨的那几件衣服暂时留这儿了,帮我洗一下,洗干净我来拿。”
“什么?”钟薇瞪他,抗议,“顾北淮,我什么时候成你保姆了,给你做饭,给你买衣服,现在还要给你洗衣服!”抗议着,却听到厨房里煤气灶上的水壶开了,钟薇朝他挥挥手,“你走吧,我真不送了,我要去灌水壶。”
看着钟薇跑回厨房,顾北淮笑笑,下楼。
屋子里的暖气开得很足,顾北淮下楼去坐车时,一出门,只觉得冷。裹裹大衣,心里泛出一丝苦涩。
骂一句,顾北淮啊顾北淮,情场老手了,你说你咋还那么怂呢?
表白有那么难吗?
“薇薇,我们在一起吧”一共八个字,动动嘴的事儿,怎么就欲言又止说不出口呢?而且,刚才钟薇说什么时候成了他的保姆的时候,他只要接一句想要她做一辈子他的专属保姆,也算表白了,怎么就说不出来呢?
真的好留恋刚才呆在钟薇家的时刻。温馨而温暖,特有家的感觉,让他特想结婚,特想安定下来。
漆黑的夜,不知谁家的宠物狗在叫,汪汪好几声。抬头看看楼上钟薇家的窗口,看了好一会,顾北淮才离开。
= = =
那天顾北淮在她家说过几天想搞个同学聚会,钟薇其实并没怎么当真,就以为他说说而已,她也就下意识随口应和一下。没想到,顾北淮行动力还真强,还真的就搞起了同学聚会。
同学聚会就定在了这周六。
不知道是不是换季的缘故,钟薇感冒了。本想着同学聚会穿的少一点,在许久未见的同学面前能美/美的现身,但是碍于感冒,还是穿的厚实了些。
顾北淮有钱有势的,同学聚会由他张罗的,选的地儿自然符合他高大上的身家背景。市五星级酒店。人均消费一千多,不过,有顾北淮买单,大家也无须有压力。约定的时间,钟薇到酒店时,远远就看到了顾北淮正在酒店外接人。她走上前去,打完招呼,就被顾北淮嬉笑着调侃了:“同学聚会个个都打扮的美/美的过来的,你咋穿的跟个北极熊似的?”
钟薇呶嘴:“你才北极熊。”
跟顾北淮说着话,却见顾北淮视线落在她身后,喊了声“四哥”。
听到四哥这俩字,钟薇背脊突然僵硬了。
38天了,今天是跟沈臣闻离婚的第38天。
她跟沈臣闻不是一个世界的人,她就一普通的不能再普通的小老百姓,人沈臣闻是天之骄子,他们没有共同的圈子,真的,跟他离婚没关系后,她想跟他见面真的就是奢望。沈臣闻出入的地儿跟顾北淮差不多,全是高大上烧钱的地儿,今个要不是顾北淮张罗聚会在这种地方请客,她是怎么也不会来这种地方的,消费不起。自然,也就没有碰到沈臣闻的可能性。
这层次差距啊。
“四哥,好巧啊。”顾北淮对着沈臣闻笑,“我们今个同学聚会。”
沈臣闻礼貌点头:“好巧。”眼神在钟薇身上停留片刻,再看看顾北淮,“我有个应酬,就先进去了。”
等沈臣闻进去,有人看着他的背影咂舌:“他就是沈臣闻啊,还真帅。”语气里遮掩不住的好奇与震撼。要知道,沈臣闻为人低调,很少接受采访,网络上,搜不出他一张照片。
有人咂舌,有人好奇:“我看很多名人的专访,他们只要提及沈臣闻时,都喊他四哥,为什么啊?”
“这都不知道啊,在咱们东城的有钱人中,沈臣闻的财富排第四,所以大家就喊他四哥了。不过,据说沈臣闻挺喜欢这个称呼的,让他时刻知道前面还有三位土豪呢,他得时刻努力,才能前进超越。哎,这人呐,是越有钱就越有钱啊。”
的确,越有钱越有钱。
她怎么也跟不上他的脚步,怎么也配不起他。
有句话怎么说来着,理想很丰满,现实很骨感。以前在学校的时候吧,个个是想着步入社会后能如鱼得水的生活着,很快就能买得起房买得起车,可现实是,如果没有强大的能力,没有强大的背景后盾,那如鱼得水的生活实现起来是很费力的。
其实大家真的都很忙的,忙着为生活操劳,真的没几个人有那闲功夫参加什么同学聚会。这次的聚会要不是顾北淮号召的,根本来不了这么多人的。毕竟,顾北淮家庭背景好的要命,人脉强大的要命,有这么个同学,能抱大腿就抱抱。所以,吃饭期间,很多人争前恐后的跟顾北淮凑近乎。
他们班男多女少,男的几乎个个吸烟,包间里不一会儿就烟云缭绕了,钟薇坐在角落里,一直在闷闷的喝饮料润嗓子,她感冒了,嗓子疼的厉害,闻着呛人的烟味,嗓子更是干的厉害。感冒真的最要命的就是嗓子疼了。
嗓子实在疼的要命,钟薇起身说要去个洗手间,出了门。
很想去外面呼吸下新鲜空气,钟薇顺着走廊走去了酒店的院子。
外面不知何时起了雾,薄薄的雾,能见度还是挺高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