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戏明 第167节

太后夸道:“确实是个好孩子。”

这么大一点的孩子,不跑出去玩泥巴玩得自己满身脏兮兮已经很不错了。谁家孩子能像他这样小小年纪就闻达于朝堂?

更难得的是,这孩子隐隐有那“老吾老以及人之老,幼吾幼以及人之幼”的胸怀。

不管是上次的《讨“金莲癖”檄》还是这次通过丘濬请宣谕,都不是为扬名为私利,而是确确实实看到了存在的问题才奋笔疾书,想通过自己手中小小的笔杆子尽可能帮到那些可能遭受苦难的人。

连丘濬这样跻身阁老之列的人都对这孩子另眼相待,难道仅仅是因为他长得讨喜可爱?

朱祐樘听太后也这么认为,心中更觉这小神童乃是老天给他的“祥瑞”。

母子几人闲聊了一会,朱祐樘又命人把顺便捎带过来的胎毛笔拿给太后与太皇太后。

她们一个是皇祖母,一个是皇太祖母,理当也存一支。

太后笑道:“我听说这胎毛笔也是王家那小神童带起来的,要不然京师可没有这样的风俗。”

京师过去大多是外族的都城,许多习俗都是太宗迁都后才慢慢兴起的。

像胎毛笔兴许在一些地方曾风行一时,京师却是今年才掀起了这么一股子做笔风潮。

“确实是他看书看来的,翰林院那些学士们最先做了起来。”

都是为人父母的,哪怕明知什么“状元笔”皆是野史传说,也想借此博个好彩头!

思及文哥儿给宫里宫外都带来了这么多乐事,朱祐樘笑道:“这次我们的小神童又提出一桩有益于百姓的好事,怎么都得赏赐一二才是。”

于是朱祐樘命人挑拣批上好的文房用品,派人送去王华家作为嘉许。

王家小神童勤勉而好学,肯定不喜金银俗物,更爱读书习字!

另一边,文哥儿正在家里玩耍呢,就听人说宫里来人了。

文哥儿跑出去一看,觉得来的太监有点眼熟,好奇地问道:“我们是不是见过?”

那太监笑着回答道:“小的谷大用,是见过的。小官人忘了吗?你头一次入宫,还是小的送小官人出宫门的哩。”

文哥儿每日忙这忙那的,见的人越来越多,现在碰上很多人也只觉得眼熟,别的就再没有什么印象了。

经那叫谷大用的太监这么一提醒,他一下子就想起来了,立刻表示自己记下了谷大用的名字,下次一定不会再忘。

谷大用目前在御前当值,虽还算不上宫中有头有脸的“大珰”,做事却已十分妥帖。

他没与文哥儿透露朱祐樘与太后他们的谈话,只恭敬地把御赐之物都呈给了文哥儿,将朱祐樘要他转达的夸赞一句不漏地带到。

文哥儿听了十分高兴,开开心心送走谷大用,转头给岑老太太她们看自己拿到的御赐文房用具。

皇帝用的自然都是好东西,像这笔就是全是湖笔,时人素来有“湖颖之技甲天下”之说,湖笔也被称为“笔中之冠”,和文哥儿手头那些买来练字(供他糟蹋)的便宜笔自然大不相同。

文哥儿得了朱祐樘赐给他的几支上好湖笔,压根没有供起来当宝贝的想法,每天揣上一支去翰林院习字。等别人朝他的笔看过来了,他还骄傲地跟别人说这是圣上赐给他的!

钱福等人听得一阵默然,这小子就是故意拿着笔来跟他们炫耀的吧?

可惜的是李东阳他们那边他没法炫耀,因为他们这些翰林官大多要负责写经筵讲章之类的,都是有御笔赐下的。

这些笔全都是地方上贡献的好笔,基本人手一支!

用完了还能再支取。

这就是有编制的翰林官待遇!

果然和钱福他们这些还在进行岗前培训的实习生不一样!

文哥儿炫耀不了自己的御赐笔已经很郁闷了,偏李东阳还挤兑他:“你得了陛下赐你的好笔,怎地字还是写得和以前差不多?”

文哥儿听得气鼓鼓。

谁的字是短短几天就能突飞猛进的?!

难道他李西涯的字在刚满四岁的时候就很好了吗?!

李东阳听了文哥儿反过来质问自己的话,笑而不语。

旁边的王华一听文哥儿居然自投罗网,帮李东阳把藏在笑里的话说了出来:“你先生四岁便因为写得一手好字被宣召入宫面圣去了。”

文哥儿:“……………”

可恶,他居然忘了这件事!

都怪他爹吹嘘过的神童太多了,弄得他都没记住每个人都是怎么个神童法!

王华哪里能放过这么个良好的鸡娃机会,还与文哥儿讲起去年一个新科进士洪钟,那可是才十八岁就高中的少年天才!

人洪钟啊,也是年纪很小就被宣召入宫,小到什么程度呢,和他一样才四岁,写字根本够不着桌子,只能趴在地上划拉!

宪宗皇帝见他一口气写了几十个字,书写十分流畅,便欣然命他写个“圣寿无疆”。

洪钟听了犹豫着没有动笔。

宪宗皇帝就问他:“怎么?你有不会写的字?”

洪钟伶俐地答道:“没有不认识的,只是不敢在地上写这几个字!”

宪宗皇帝听了龙颜大悦,当即叫人搬来凳子和案几,命他站在凳子上写出那“圣寿无疆”四个大字来。

宪宗皇帝对洪钟的表现非常满意,特许洪钟入翰林院读书。

甚至还让他爹升任为国子助教,方便他爹照顾儿子!

看看人家,不仅字写得好,御前应对还这般机灵,直接帮亲爹升了官!

别人家的四岁小子,可比一些到了御前只知道吃吃喝喝的傻娃子厉害多了!

文哥儿:“…………”

岂有此理,真是岂有此理!

好你个洪钟,怎地四岁就能写出一手好字不说,还那么会溜须拍马!

这可让别人怎么活才好哟!

作者有话说:

文哥儿:翘尾巴.jpg

王华:摁回去.jpg

*

更新!

今天也是早早更新的一天!但是依然不知道晚上会不会早睡(咸鱼瘫

*

注:

1皇子公主“火气重”:参考《酌中志》,一个太监记录的明朝宫廷琐事(?)

原文:“凡宫中所用红箩炭者,皆易州一带山中硬木烧成,运至红箩厂,按尺寸锯截,编小圆荆筐,用红土刷筐而盛之,故名曰红箩炭也。每根长尺许,圆经二三寸不等,气暖而耐久,灰白而不爆。如经伏雨久淋,性未过尽,而火气太炽,多能损人,倏令眩晕,昏迷发呕,大人尚可,皇子女婴幼何堪?又宫中咸木做地平墙壁,多缺土气,凡乳母畏寒,皇子女或中此毒,屡致薨夭,良可痛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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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洪钟事迹:参考《治世余闻》

原文:“崇仁洪钟生四岁,隋父朝京以训导考满之京。舟中朝京与客奕,钟在旁谛观久之,悟其行势,为父行变,累胜客局。比至临清,见牌坊大字题额,则为父索笔书之,遂得字体。至京师,即设肆鬻字。京师异为神童。宪宗闻之,召见命书。即地连画数十字,又命书“圣寿无疆,”钟握笔久之,不动。上曰:“汝容有不识者乎?”钟叩头曰:“臣非不识字,第为此字不敢于地上书耳。”上嘉其言,即命内侍舁几,复以蹋镫立其上书之。钟一挥而就。上喜,命翰林给廪读书,其父升国子助教,以便其子。”弘治庚戌,年十八,登进士第,授中书。至是不幸婴疾,未三十而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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同时期还有另一个洪钟,更有名,官也更大,是钱塘人。

这里的洪钟是崇仁人。

这小孩,四岁跟爹坐船赴京,闲着没事看两眼就能帮爹连赢几局,路上观摩个牌坊就能悟出一手好字,到了御前还能不动声色拍龙屁!

由此可见,小说没真人牛逼……

可惜命不长。

第139章

文哥儿被他爹讲得郁闷不已回家后找他二哥王守俭说了一通洪钟的光辉事迹。

王守俭认认真真听完了,由衷夸道:“这人真厉害。”

然后就没有然后了。

文哥儿不信邪,又跟他两岁(虚岁)的弟弟妹妹科普了一番,弟弟妹妹只睁着水汪汪的大眼睛看着他。

虽然不明白自家三哥在讲啥但觉得好厉害的样子!他们很给面子地回以“哇哦”两声接着拿起块圆溜溜的积木邀文哥儿一起玩。

文哥儿:“…………”

怎么回事!

他这些哥哥弟弟妹妹一个两个都不为所动。难道不觉得这人太聪明太可恶了吗?!

王守俭见文哥儿闷闷不乐,慢吞吞地安慰道:“文哥儿你也已经很厉害了。”在他看来文哥儿比那个洪钟也差不到哪里去。王守俭说出自己的看法“他四岁才去翰林院读书,你三岁就去了,你比他还要早一点。”

世上哪有样样都比别人强的道理?

他就从不和人比。

每次有人非要拉着他比较他会不动声色地给他们讲自己哥哥王守仁以及弟弟王守文的光辉事迹。

每到这个环节,大多数人都选择开始沉默。

文哥儿听王守俭这么一讲赫然发现自己上了大当了。他爹和他老师分明是联合起来鸡娃来着!

这一上头,又给他们忽悠进去了!

吃了这么多次亏,上了这么多次当,他怎么还是不长记性呢?

文哥儿懊恼地拍了拍自己的脑袋瓜子只觉自己一上头起来真是傻不隆冬的。

没了“我要把字写得比洪钟更牛逼”的执着想法文哥儿顿时念头通达了开开心心跟几个小孩儿玩儿起来。

第二天瞧见他爹文哥儿心里还有点愤愤。他眼珠子一转想到了一个绝妙的好主意,连功课都搬到他爹附近写不时暗搓搓抬头观察一下他爹尤其是在他爹和人聊天、出去喝茶的时候总特意停下来多看几眼。

接着估算好时间记在小本本上。

这份亲爹观察日记观察细致到连他爹上了几趟茅厕、每次耗时多久都给详细记录下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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