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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1节

“你不想复读,你看看你考的这点分数,三本学校能报的专业都没几个。”

“那我干脆去上艺校好了,不如我再等一年,明年参考电影学院吧,那个分要得很低。”再说了,拜父母所赐,她长得也挺好看的,自从上了初中就有不少同学说她像某个电影明星,追求她的男生也是数不胜数,情书都已经收到手软了。说不定她以后真的能在娱乐圈里混出点什么名堂,也让父母过过人上人的好日子。

“不行,好好的女孩子家做什么不行,就是不能去做那一行!”这一次坚决反对的是母亲,提到演员两个字,她一脸的恐慌,“你看看楼上的兰兰姐姐,多好的一孩子,不也是上了什么电影学校,到现在工作没着落,还把自己搭进去了,你没看你伯母急的,来咱家里掉过几回眼泪了!”

兰兰姐是住在她家楼上的一个姑娘,比她年长四五岁的样子,她父母跟自己的父母是最早搬到这个小区来住的,所以好多年前关系就比较熟络了。兰兰长得特别标致,是那种清新脱俗的好看,她高考那年瞒着父母参加了艺考,最终被一所有名的电影学院录取,虽然她父母对表演什么的一窍不通,但是仍旧被女儿描述的那副明星宏图所打动。既然女儿有这个梦想,又有实力,那就试一试呗。

那个时候,小区里的邻居见了兰兰妈,都一副见了大明星妈妈的样子,提前向她贺喜,兰兰的父母别提脸上多有光了。

可惜,兰兰的明星梦最终还是没有实现。在她本该大学毕业那一年,浑身是伤的兰兰被一群人送回了老家。

朱灵隐隐约约地听说,兰兰为了拿到表演机会跟好几个导演睡过,后来甚至除了导演之外的人物她都刻意讨好过。也许是太急功近利,所以没考虑过后果。后来,跟兰兰有染的男人在一次体检中查出病来,于是逼着兰兰去做化验,发现果然是她传染给自己的。得了这种病,本来就没得救,男人觉得自己一辈子被个女人毁了,不甘心地把她暴打一顿。兰兰知道自己染了病之后,也是生无可恋,明星梦破灭了,还要拖累年老的父母。她的精神状态也是从那时起变得越来越不好的,自从被送回家后,兰兰就再也没有出过家门,她把自己锁在房间里,除了送饭去的父母谁都不见。

曾经眼红兰兰可以成为大明星的人开始戳着她父母的脊梁骨骂。人心到底有多凉薄,才能让他们骂出来的话那么不堪入耳。朱灵的父母是老实巴交的人,非但没有落井下石,还经常劝导兰兰父母想开点。可是,女儿成了如今这个样子,做父母的就算想得再开,心也是会疼的。一夜之间,他们就好像老了十几岁,明明是跟自己父母差不多年纪的人,那满头的白发,朱灵看了都难受。

其实,朱灵跟兰兰的关系比较亲密的,小时候两家人走动得比较密切,又是楼上楼下的距离。两个女孩子虽然有点年龄差,但是一个想要个妹妹,一个盼着有个姐姐,自然会玩在一起,在兰兰去帝都读大学离开家乡以前,朱灵都是她的跟屁虫。

后来兰兰去帝都上大学的第二年夏天,还邀请朱灵去找她玩。朱灵小时候跟父母去过一两次北京,都是匆匆瞥两眼,已经没什么印象了。兰兰邀请她去,她就很高兴的去了,反正放了暑假她又不喜欢上补习班闲着也是没事做。

北京不再是她小时候记忆中的那个模样,如今真是翻天覆地的变化。一个城市的变迁速度总是很快的,后来朱灵真切体会到了这一点。

兰兰有个室友暑假回家了,朱灵就借宿在那个女生的床铺。已经大二的兰兰还没接到任何戏,所以平日里也很清闲。她带着朱灵走遍了北京城的大街小巷,繁华商业圈,最后两个人在人来人往的夜市街吃着便宜但是美味的小吃。

“我一定要混出个名头,在北京买套房子,把我爸妈接过来跟我一起住!”兰兰的眼睛在灯光下闪烁着渴望的光芒,“灵灵,你发现了没有,咱们家跟北京这样的大城市根本没法比。这里多好啊,不管是娱乐生活还是学习都比家里强千倍万倍,就算为了不让自己的孩子遭受高考的折磨,也要留下来!你说对吧!”

孩子……这对于尚在读初中的朱灵来说,还是一个比较遥远的概念。但是兰兰的话却在她的心里引起了共鸣。是啊,在她们那种偏僻的小县城,根本混不出名堂来的。各种设施条件都很差,工资又低,买斤苹果还拣着最便宜的挑,甚至……连病都不敢生。

北京多好啊,看着繁华商业大厦里那些衣着光鲜的俊男靓女,橱窗里价格不菲的鞋包衣服,再看看灰头土脸的自己,还有身上这套廉价的行头。朱灵也像兰兰一样许下豪言壮语,不过只敢在心里说给自己听。

灯红酒绿的大都市迷醉了多少人的双眼,让多少人在这座城市里既失身又失心,最后连荣归故里都成为一种奢求。

在兰兰出事以后,朱灵试图去看看她,哪怕只是陪她说说话,陪她坐一会儿。但是兰兰谁都不见,她把自己关在房间里,在自己的世界里慢慢枯萎着。

☆、第21章

有了兰兰的前车之鉴,朱灵的父母说什么都不肯让她去学表演。她们家虽然小门小户,但是父母很看重名声。都是勤勤恳恳工作,认认真真过日子的人,朱灵的父母虽然不要求女儿学习成绩多优异,但人品上不能让人有微词。

后来,朱灵实在不愿意复读,她的父母也没有再强迫她,不是读书的那块材料,再怎么打磨也没用。朱灵的高考成绩勉强够的上三本线,但是专业没得挑,都是砸钱才能上的艺术类。

那个时候大学生已经遍地都是了,许多所谓名牌大学的学生毕了业也不能做跟自己专业对口的工作,不过是混个学历,有块敲门砖在手。朱灵的父母决定先让女儿读个大学,好得别人有的自己也有,也不至于以后完全没有竞争力。毕业之后能做什么,都是说不准的。

朱灵其实一开始也是这么打算的,跟父母达成共识之后就开始选学校。她的分数可以选择的学校就那么几家,更何况她一心想去北京,选择范围基本也就定下来了。

s大没什么名气,生源却是不缺的,朱灵锁定这所大学后随便选了个自己分数够的上的专业,便等着通知书开学了。

三本院校的学费本来就高,更何况朱灵选的还是最贵的艺术类专业,林林总总地交完所有费用,朱灵家的家底也去了三分之一。帝都消费高,朱家父母心疼女儿,给了中上水平的生活费。这就意味着他们二人每个月的工资都直接用来供朱灵吃喝,另一人的工资维持家用和各种应酬。

朱灵知道,她一旦踏进s大的校门,父母都没有节余的钱存来养老了,所以她得让自己好好的,以后让爸妈跟着自己享福。兰兰没有做到的事情她要拼尽全力做到!

真正学习好的不会进三本大学,不爱学习还能进来的都是有点小钱的,毕竟穷人家的父母不会舍得每年五位数的学费供孩子读一所根本没有前途的大学。所以入学没多久,朱灵就发现她周边的有钱人还是不少的,人家才是真正的比上不足比下有余。当然大部分人还是像她一样的普通工薪族子女,甚至还有比她家条件还不如的,室友小周就是。

其实像她们这样的,就是出来混个学历,以后不管回县城老家还是大城市的老家,父母托人给安排起工作来比较好说话。不管怎么样,也是大学毕业,工作总不会差到哪里去。但是有群人就像朱灵这样,虽然没有狂傲的资本,就是想凭着自己闯出一片天地来,不让父母操心。好像是一直以来学习成绩不好,没给父母长脸,所以私心里觉得学习不是唯一的出路,现在就是她们证明的好机会。所以在聊天的时候,朱灵发现,大家以后都不愿意回家乡发展,都想留在北京,尤其是像她一样从小县城闯进大都市的。

可是朱灵也不傻,知道凭借自己的力量绝不可能在帝都过得像模像样。也许兰兰就是认清了这一点,所以才用自己的身体作为交换,最后走上了一条不归路。对女人来说,依附男人确实是一条捷径,但是不能病急乱投医。朱灵经过一番认真思索之后,觉得她的出路也是男人。但她不会像兰兰那样广撒网,她要放长线钓大鱼。

这个城市太大,大到朱灵常常找不到自己的坐标。进入大学之后,追求她的男生只增不减,但是没有一个能够入得了她的法眼。其中也不乏土著小富帅,但是即便为了他口袋里的钱,朱灵都觉得委屈了自己。那人不仅长得不对朱灵口味,脾气也让她反感,以为自己有几个臭钱就拽得不把任何人放在眼里。

朱灵不喜欢这样的男生,她喜欢有自身人格魅力的,让她俯首称臣可以,但是他得有那个本事。

她就像是一只披着绵羊皮的狼,等待着征服她的猎人出现。

后来他确实出现了,在一个阳光明媚的午后。

朱灵时常回忆起那个午后,她背着书包刚走出图书馆的门,便被那天的太阳和从一辆豪华商务车里走下来的男人闪到了。

那个男人长得实在是英俊,白色的商务衬衫,最上面的两个扣子是解开的,笔挺的西装裤让他的两条腿看起来又长又直。他手上戴的那只腕表,一看就价格不菲,在阳光下闪烁着让人头昏脑涨的光芒。

朱灵当时看着他,心底里突然冒出来的声音吓了她一跳:这才是我喜欢的男人该有的样子,风度翩翩,气质出众,哪怕富甲一方,身上也问不出一点铜臭味。

也就是陆恒阳驻足的一瞬间注定了他跟朱灵的纠缠。

他从车里出来后,只在原地站了一会儿,便走进了图书馆旁边的理学院办公楼。后来,朱灵猜想,那一天他应该是来找苏老师的,因为苏沫就是理学院数学系的老师。

她跟陆恒阳的第二次见面,是在新实验楼的落成大典上,他作为捐献方出席剪彩仪式,朱灵是司仪小姐,托着红绸布和盘子站在他身后。

有不少姑娘是第一次见到陆恒阳,下了台之后像是发现新大陆一样议论纷纷:“你们注意到没有,那个陆总真是帅啊!而且好年轻,比电视剧里的演员都吸引人!”

朱灵冷冷想着,那是当然,多少演员都是演出来的,他们真的在商场上叱咤风云过么,真给他们一个企业,还不得分分钟垮掉,不过是绣花枕头罢了。陆恒阳在商业界拥有自己的帝国,他是那里的国王,是有真本事的。

就在一群姑娘讨论得如痴如醉的时候,坐在朱灵身旁卸妆的一个女生说道:“你们的口水流了也是白流,还是省省吧!陆总是有老婆的人了,他老婆就是我们学院的苏沫老师,人家夫妻两恩爱着呢,还有个特别可爱的儿子。陆总可是爱老婆出了名的,你们啊,这辈子是没希望啦!”

“真的吗?陆总不仅结婚还有儿子了?!看着不像啊,他这么年轻,怎么结婚那么早?!”其中一个姑娘惊呼道。

“当然是真的啦,他儿子还蛮可爱的,苏老师带着到学校来过几次,陆总也带他来接过苏老师。他们两个是大学的时候在一起的吧,然后结婚生子,一家人美满幸福,我当时听说的时候,也是嫉妒得不行。苏沫老师太幸福了!”

“那个苏老师也太幸运了吧!嫉妒啊!”又有一个女生哀嚎道。

“也不能这么说吧,苏老师跟陆恒阳在一起的时候,他还不是陆总呢,e兴也是在他们结婚后才创建起来的。有次陆恒阳来给我们学校讲座,提起那段创业的日子,他自己都说不堪回首。所以苏老师应该是陪着他熬过了那段苦日子,才有今天的好日子的。他自己也说,这辈子最感激的就是老婆的不离不弃,最大的心愿就是陪着老婆一辈子到白头。当时他这句话说出口,我们专业所有女生都被感动得眼泪哗哗。”

“不行,我也得找个潜力股,说不定十年之后也能成阔太太,好羡慕这种爱情啊!可惜君生我未生啊!”

“……”后来大家又围绕着陆恒阳的妻子苏沫八卦了一番,她漂不漂亮啊,脾气好不好啊,这么有钱了为什么还来s大当老师诸如此类的问题。

朱灵只是静静听着,一句话也没说。当她听到陆恒阳结婚有孩子了时,心里也是震惊的,就好像她特别喜欢的一款裙子,正打算努力存钱把它买下时,发现它已经被别人买走了。

她对陆恒阳的感觉不是其他女生那个样子,花痴一下,八卦一下,也就放一边了。对于那个男人,在她第一次见到时,就想拥有他。

哪个少女不怀春,陆恒阳是她第一次心动的男人,这种心动和渴望并没有因为他是有妇之夫而减少一分一毫。

朱灵通过校内网查到了苏沫的课表,她一定要去看一眼那个女人。她想知道,能成为陆太太的女人,能让陆恒阳感激和深爱的女人是什么样子。

见到苏沫,朱灵的第一反应是承认她是个有姿色的漂亮女人,三十岁的人了,仍旧有着二十几岁小姑娘的皮肤和状态。同时岁月在她身上留下的痕迹还是能够看得出来的,比如,她举手投足间总透着一股娴熟。

朱灵坐在大教室的最后一排,专注地打量着讲台上的苏沫。她真的是个负责人又有耐心的老师,尽管已经没多少人在听课了,依旧认认真真地板书了一黑板。这个女人的精神状态很好,这是婚姻幸福,爱情美满的女人的象征。陆恒阳一定十分疼爱她,才能让一个女人到了三十岁,依旧像她这样不紧不慢地美丽着。

陆恒阳到底有多爱苏沫呢?朱灵忍不住地想到,男人对于一个女人的热情真的可以维持十年吗?现在他们之间是爱情多一点,还是亲情多一点?

☆、第22章

就算苏沫是一盘美味的红烧肉,一连吃了十年也会腻的吧,难道陆恒阳从没想过换盘青菜尝一尝?男人都是喜欢新鲜感,喜欢寻求刺激的,朱灵坐在图书馆,胡乱地翻了几页剖析男性心理的教科书。她准备了三年,终于等来了要等的人,这个世界本就是优胜劣汰的,朱灵合上书,脑子里想的全都是陆恒阳。

在做出决定之前,朱灵躺在床上给自己催眠,可是她睡不着,因为她想着别人的老公。

如果,你非常喜欢一样东西,但是它已经被别人捷足先登了怎么办?如果你喜欢的这样东西是你日日夜夜盼了许多年才找到的,但是它已经有主了怎么办?如果你喜欢的那样东西全世界独一份,但是所有权在别人手里怎么办?

朱灵一遍一遍地问着自己,怎么办?怎么办?最后终于有一个声音被压制久了,但它早已在她心底成形,最终冲破重重阻碍,到达她的脑海:抢过来!陆恒阳是人,他的所有权不属于任何一个女人,哪怕那个女人是他老婆,也不代表她会拥有他一辈子。把他占为己有,你就是陆太太,到时候北京城里会有你的一席之地。带着这样的男人回老家见父母,不知道得有多风光!

可是,她不就成了众人唾弃的小三了吗。小三又怎样,爱情是不分先后的,倘若陆恒阳真爱他老婆,又怎么会给你可趁之机?!你只是爱上了一个男人而已,同样是女人,你应该给自己的爱情一个机会。苏沫守不守得住是她自己的问题。等你成了陆恒阳身边的女人,最终将苏沫取而代之,到时候谁会记得你是不是破坏别人婚姻的第三者?!

朱灵从小就知道,这个世界是守恒的,你想要得到某些东西的时候总要付出点什么去交换。她想要的就压在心底,那么明确,现在正是实现的绝佳机会。那个男人那么耀眼,她甚至不知道自己冲动之下到底是为了他的人,还是他的财。

如果能够成为陆恒阳的女人,如果得到他要以灵魂作为交换条件,那么那一刻,朱灵做出了决定。哪怕出卖灵魂,她也要得到自己想要的。

后来的一段时间,她没有再去听苏沫的课,现在她的目标只是接近陆恒阳,还没有进展到与大房斗智斗勇的阶段。

陆恒阳似乎很忙,听人说他现在来s大接送苏沫的次数少了,因为苏老师自己考了驾照,她现在自己开车上下班,接送孩子。于是,朱灵几乎没有再在学校里见到过陆恒阳。

她来到陆恒阳的公司楼下,想要制造跟他偶遇的机会,但是都失败了。陆恒阳一般都是开着车从公司直接离开,除非她迎着他的车头撞上去,不过这样的桥段实在没有什么技术含量,肯定会被他看穿。

后来,在有意识地观察了陆恒阳一段时间后,她发现每个周五晚上,陆恒阳都会在回家的路上去一家包子铺打包一份小笼包回去。

在寻找机会的人眼里,即便没有生机,创造机会也要上。

朱灵是个十分聪明的女孩,就在陆恒阳像往常一样提着打包好的笼包准备回车里时,一个女孩儿朝他奔了过来,“先生,麻烦你救救我!救救我!”

朱灵就是那个向陆恒阳求救的女孩儿,而迫害她的人是被她用钱收买的三五个小混混。小混混提着酒瓶,满嘴酒气地冲到陆恒阳这边来。朱灵立即躲在了陆恒阳身后,瑟瑟发抖地说道:“我根本不认识他们,他们非得让我陪喝酒,还……还撕我的衣服。”

陆恒阳高大挺拔,身上有好闻的古龙水气息,他回过头去安抚性地看了朱灵一眼,“不要怕,有我在,他们谁都不能把你怎么样的。”

明明是朱灵自导自演的一出戏,她却因为陆恒阳的一句话完完全全入了戏。

那几个小混混也挺尽职尽责的,走上前来警告陆恒阳不要多管闲事,说着就要去抓躲在他身后的朱灵。

这是一座鱼龙混杂的大都市,尤其是到了晚上,像朱灵这样四处求助的姑娘总是很多。陆恒阳根本不可能多想,二话不说就对着上来抓朱灵的混混打了一拳。被打的人趴在地上哀嚎着,骂骂咧咧得爬起来后没有再上去找打。其他几个人也都上去领了一拳,最后东倒西歪地“落荒而逃”了。

其实陆恒阳以前练过散打,大学的时候还是散打武术社团的会长,那几个人在他看来根本不值一提,瘦弱得像是小鸡仔,更何况还是被灌醉了的小鸡仔。

每个女人内心深处都是有英雄情结的,尤其是充满着各种不切实际的浪漫想法的二十岁。朱灵看着陆恒阳,愈发坚定了自己的眼光。他不仅是她的白马王子,更是她的英雄。

朱灵低垂着头,捂着身上被撕裂得有些衣不蔽体的裙子,说道:“谢谢,谢谢你。”

“不客气,女孩子在晚上最好不要一个人出门,实在有事也该找个男同学一起。”

“嗯,我刚才也被吓到了,第一次遇到这种事情。”朱灵抬起头来,勉强对着陆恒阳笑了笑。

“你是不是s大的学生?我看着你有点面熟。”陆恒阳看着朱灵,皱着眉头思索自己在哪里见过这张脸,但是,这张脸在他的脑海里只有一个浅浅的印象,具体在哪里见的,他有点不记得了。

朱灵一听他竟然还记得自己,不由得展颜一笑,甜甜地说道:“陆先生真是好记性,上次您去我们学校剪彩,是我给您拿的剪刀,您差点用剪刀刺伤我的手,一连说了好多个对不起。”

“哦,我想起来了。”陆恒阳也不由得一笑,说道,“我从小到大就是记性好,靠着这里,”他指了指自己的脑袋,“靠着这里吃饭呢。”

“唉,明明可以靠脸吃饭的人偏偏要靠才华,让我们这些人可怎么活啊?!”朱灵说完这句话,调皮地吐了吐舌头。

陆恒阳果然又被她逗笑,笑完之后指着停在路边的一辆车说道:“你要去哪里,我送你吧。”

坐进车里后,朱灵才说道:“本来我打算回学校的,但是现在我这个样子还是先不要回去了。陆先生随便帮我找个最近的宾馆,我将就一晚吧。”

陆恒阳了然地点点头,女孩子还是很爱惜自己的名声的,她这样衣衫不整地回去,即便没发生什么,见到的人却不知道会传成什么样子。

陆恒阳在一家商务酒店门口停了车,朱灵坐在车里一动不动,似乎对他找的这个地方不满意。陆恒阳先下车后,又绕到副驾驶座开了车门,俯'下身子对朱灵说道,“这家酒店跟我们公司有合作,待会儿你拿着这张卡,他们就会给你提供免费住宿和服务,走吧,我送你上去。”说着,他递给朱灵一张贵宾卡,做出绅士的姿态来邀请朱灵。

朱灵纤细的手指摆弄着手里的金色卡片,犹豫地说道:“还是换一家吧,只是将就一晚,用不着住得这么奢侈。”

陆恒阳笑着说道:“你要这样想啊,反正这卡我也用不到,早晚也是浪费。你刚才遇到那么危险的事,再随便找地方住,肯定睡不踏实,这里最起码安全有保证。”

朱灵被陆恒阳说动,抬起头来看他一眼,陆恒阳鼓励性地把她拉了出来。

帮她登完记,将她送到房间里,陆恒阳准备打算离开的时候,朱灵再一次叫住了他,“能不能……能不能麻烦你帮我买身衣服回来,最小码的运动服就可以。”

其实这种事情她可以拜托酒店服务人员去做,但是朱灵就是知道,陆恒阳不会拒绝。

果然他非但没有拒绝,还带着歉意看着她:“是我疏忽了,那你等我半个小时,我马上回来。”

他来回一趟果然只用了半个小时,等到陆恒阳拿着一套女士运动装回来的时候,朱灵已经洗完澡了。宽松的浴袍穿在她身上,大片风光像是不经意间外泄,比她刚才衣衫不整楚楚动人的样子还要诱人犯罪。

陆恒阳把衣服拿给她的时候,甚至不敢拿正眼看她。

偏偏这个时候她还问了一句,“陆先生,你为什么不敢看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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