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百四十七章醉酒狂歌遇花璃琅
其余寨主也纷纷表态,愿意把黑夜纳入他们的圈子。看来,黑夜的糖衣炮弹颇见成效。黑夜心中叹息:“无非就是胡萝卜加大棒,走到哪里都管用啊。”
一旁的文钟悄悄地拉了拉黑夜的袖子,低声道:“主公为何如此招摇,此举……”
看来这个智囊是有些想法了,他弄不明白为何黑夜不直接收了这些人。反而花费大代价,搭台唱这么一出戏来。
“文钟,此事回去再议。”黑夜劝慰道。他这番举动,自然有他的深意。文钟虽然智慧上佳,但思维还稍微有些局限性。不过他能提出这个问题,可见他比别人会思考,这也是聪颖的由来。
“来,今夜不醉不归!”
“干!”
“痛快啊,痛快!”
这一场酒宴,一直吃喝到十一二点。十八里磨刀岭的十八位寨主,这才打着摆子,被自家的啰啰搀了往回走。更有甚者,已是酩酊大醉,被抬回去的。
自家人虽然喝得也很痛快,除了疯虎外,却没有人敢喝醉。即便是霍克,也保留了三分清醒。
外松而内紧,这是必须的。
跟随黑夜近三个月,众人都有强烈的忧患意识。
“再来十瓮,如此好酒,不枉世上走一回。”疯虎摇摇晃晃,前去拉扯的陌鼠,竟被一把推出十多米远。只见他行到空地上,拔刀狂舞,口中吟唱道:
“今日且作祭酒歌,暂饮千杯意如何?
一饮欲邀谪仙子,嗟哉异代泪滂沱。
再饮烟霞明灭处,口吐浩歌醉羲和。
惨惨寒山繁云起,渺渺江上生烟波。
清江委蛇九百曲,烟峦翠嶂秋风多。
纵有千愁与万恨,付与昊苍日消磨。
嵇生长饮为鼓琴,阮郎日夜空摩挲。
穷途岂因避祸难,高士前身是酒魔。
坡翁把盏临江风,长吁人生奈老那。
万古贤豪终已矣,一杯明月今宵多……”
是个有故事的人!黑夜有几分欣赏,有几分担忧,还有几分共鸣。其实他也好酒,不过难得放纵。
今日被疯虎吊起了豪情,又有三分醉意。心中情感交错,被前尘往事纠缠后,一时间竟难以抑制。
伸手要过一坛酒,咏唱了一首水调歌头:
“明月几时有,把酒问青天。不知天上宫阙,今夕是何年?我欲乘风归去,又恐琼楼玉宇。高处不胜寒,起舞弄清影,何似在人间?
转朱阁,低绮户,照无眠。不应有恨,何事长向别时圆?人有悲欢离合,月有阴晴圆缺,此事古难全。但愿人长久,千里共婵娟。”
记忆中,自己应该是非常喜欢这首词的。胸中郁气抒发后,黑夜竟怔在原地。
“好一句,‘但愿人长久,千里共婵娟’,兄台必定是个有故事的人。”只见夜空中有人一袭白衣,脚踏一串青竹叶,缓缓落下。
众人大惊,营地防卫慎密,怎会有异客光临?
“你是何人,”赵一彪面子挂不住,擒出长枪,朝来人一指。枪尖“滋”地一声,爆出雷霆。
来人不卑不亢,无视赵一彪,向黑夜一抱拳道:“在下紫竹寨二当家花璃琅,见过伍当家。”
“花当家好俊的轻功啊!”黑夜赞叹道。他心中却也暗自惊奇,这人晶力不过二百,竟能御使竹叶,虚空横渡,怕是有来历之人。
更惊讶的,却是此人相貌。虽然一眼便能认出是个男子,这相貌却如一旁萧如萱那般秀美。锦衣秀鞋,腰间竟别了块玉佩。与自家的伪娘小昕一比,竟难分伯仲。更似那春兰秋菊,各有千秋。
“伍当家谬赞了,还望原谅在下唐突。”花璃琅谦虚道,“今夜客宴,我无心参加。但山中寂寞,不知又为何转步至此。听闻山下喧嚣,竟枯坐整晚。听得伍当家对酒当歌,触动心事,却是抑制不住。”
这也是个有故事的人啊!黑夜暗叹。吩咐赵一彪等人解除了戒备,向花璃琅做了个请的手势:“同是天涯沦落人,相逢何必曾相识。今晚毋论其它,且一醉方休。”
“好,”花璃琅竟不客气,寻了位置落座。黑夜向赵一彪使了个眼色,赵一彪连忙领了一众属下告退。其余人也回去休息,只留下疯虎。
疯虎今日铁定醉了,只见他举起酒瓮,向花璃琅道:“来!这位姑娘,一起喝一个。”
花璃琅一脸尴尬,不过马上便调整过来。看来,他被人误会也不是一天两天的事情了。见到疯虎醉意十足,他也不分辨,抓起一瓮酒,扬脖子便灌。
疯虎很高兴,一边灌酒,一边含糊不清道:“俺以后找婆娘,就得找这样的。模样标致,还能喝酒。哈哈哈……”
喝到一半,突然身体一软,竟是爬在案上睡着了。
黑夜摊了摊双手,做了个无奈的姿势,也不同花璃琅解释。只听花璃琅叹气道:“终日里被人叫做花大姐,习惯了。”
“花当家,莫怪我唐突。我等初来乍到,还不了解这山里情形。”黑夜揉了揉脑袋,客气道:“本来想今晚宴席上问个明白,谁知大家喝的尽兴,这事情就耽搁了。敢问花当家,山里像你这等有大能耐的人,究竟有多少?”
“好酒!”花璃琅似乎沉寂在自己的世界里,也不知有没听黑夜的发问。他自顾自说道:“花某曾游历天下,这等排场,莫说侯伯,至少也是子男的级别。伍当家怎会寻到穷山僻壤,落草为家呢?”
黑夜暗自点头,这个花大姐不简单。他随后苦笑道:“时也,运也,命也!若非迫不得已,谁愿意离开故土。奔波千里,劳心乏力呢?”
黑夜这番话,却是真中带假,假中藏真。既有真实的感慨,又极易产生歧义。既然花璃琅罔顾左右而言他,自己也只好玩些虚虚实实。
但这番话,似乎引起了花璃琅的共鸣,只听他叹道:“红尘太可笑,痴情最无聊。为何明明相爱,却是劳燕分飞。我追逐千万里,却依然跨不过那堵高墙。”
这个花大姐,说着说着,竟然连眼眶都红起来了。黑夜心说不妙,我这边提心吊胆,好不容易安了家,你却半夜里找我闲扯,还搞什么风花雪月。
要是换到其他人身上,直接一巴掌扇飞五千里。可眼前这个人不行,因为他从花璃琅身上发现了晶力的新用途。
区别于自家归纳的掌控、粗浅运用、被动吸收,花璃琅应该是一种晶力和内力混合运用的典型。这么好的标本,不用来切片研究实在太可惜了。
黑夜发现自己突然邪恶起来,不过跟人家无冤无仇的,也犯不着做这等恶事。不过若是能套出些话,或者能拉到同一阵营,说不定会有些意外收获。
一想到这里,黑夜突然有些小激动起来。他连忙露出一个忧郁的眼神,对着花璃琅一歪脑袋,还假意皱了下眉头。
花璃琅见到黑夜这幅表情,自以为黑夜感同神伤。他低了脑袋,又叹一口气。
好!这情绪把控,刚刚好。
黑夜对自己的表现暗赞,突然低沉道:“同是天涯沦落人,相逢何必曾相识?花当家,有句话不知当讲不当讲?”
“哦,”花璃琅猛一抬头,只听黑夜说道:“在我老家,有些歌者常常弹唱,‘两情若是久长时,又岂在朝朝暮暮?’这词曲听起来让人心酸,却也不乏道理,不知花当家以为如何?”
“岂在朝朝暮暮,又岂在朝朝暮暮?”花璃琅重复了两遍,突然一拱手,向黑夜谢道:“听君一席话,胜读十年书,璃琅受教了。”
黑夜露了个微笑,向花璃琅举了举手中的酒瓮。
花璃琅也举起酒瓮,仰脖子一阵猛吞。酒水顺着脖子,流到衣服里。寒冬腊月的,恐怕滋味并不好受,不过花璃琅似乎毫无知觉。
待到瓮中美喝干,只见他猛一甩酒瓮,腾空而起。手中射出一叠竹叶,足下轻点,竟然飘身远去。空中传来开怀大笑声,又落下几句话语:“多谢伍当家点拨,今夜就此别过。他日山寨开张,璃琅登门再访。”
“我靠,”黑夜爆了句粗口,腹中骂道,“你当我这里是城门啊,想来就来,想走就走?”
不过这话也就想想,他倒无意为难花璃琅。
经历这一事,给他提了个醒。自家一伙人紧绷了几个月,一下子放松下来,很容易出现纰漏。营地看似紧密,实际上漏洞百出。
“亲兵,”黑夜喝道。
“有,”立刻有一位黑武兵士跑来听令。
“把洪泰带回营房休息。”
“诺!”
亲兵应后,连忙跑到趴倒在长案上的疯虎身边,架起他的胳膊,把他拖了起来。疯虎突然用力一挣扎,睁开惺忪睡眼,好似又醒了。
只见他一把将亲兵推开,脚下打着摆子,迷迷糊糊哼道:“今夜月色美啊,好似美人腿啊……朗里格、朗里格朗……”
亲兵一脸无奈,看向黑夜。
“再叫几个人,不管用什么方法,给我弄回去。这外头睡一夜,明早就成僵尸了。他不要命可以,我还丢不起这个人呢!”黑夜不爽道。
亲兵连忙跑开,又叫来七八个汉子。将疯虎四肢钳住,硬是架了回去。他自己留下来,等候黑夜差遣。
挺机灵啊,这个兵士不错。黑夜点点头,朝亲兵吩咐道:“等下把九方捷天和文钟叫到中军帐,我先过去。”说完,便抬步离开。
今夜多事,难以入眠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