她本想直接起身离开,但剧场灯光再次暗了下来,两道明晃晃的聚光灯打在舞台上。
“恶魔之子”身上的铁链被解开,皮腰带扣上了枪套,与汤姆·鲍各自退后十五步,面对面而立。
乐队演奏的旋律变得更加阴郁沉重,定音鼓的鼓点模拟着秒针的节奏,咚、咚、咚,如同死亡倒计时一般,令人充满了不祥的预感。
“恶魔之子”的下颚有些紧绷,不知是因为决斗,还是什么。
汤姆·鲍则一脸自信地活动着五根手指。
“按照《社会礼法》规定,我们都将是这场决斗的证人!”主持人高声喊道,“让我们一起等待开枪信号——放心,这场决斗绝对公平公正,我们保证,假如有一方在信号发出前提前开枪,我们会立即将他击毙!”1
观众席掌声如雷。
随着鼓点声愈发激烈,“恶魔之子”和汤姆的身影逐渐挺直,手慢慢放下来,垂落在枪套附近。
掌声轻了下来,人们一动不动地望着舞台,全都屏住了呼吸。
负责发射信号的,是第一个节目的芭蕾舞女演员。她一边白鹭般优美地腾空而起,一边高高举起双手,朝观众展示那把信号枪。
太滑稽了。
莉齐见过不少决斗,从为荣誉而战的决斗,到纯属争强好胜的决斗,再到因输牌而诱发的决斗。但舞台上的决斗,还是第一次见——欧洲人和南方人推崇备至的“决斗”,居然成了马戏团的表演节目,真是滑稽、可笑又荒谬。
更荒谬的是,作为所谓的上等人,男人应该深恶痛绝这种节目才对,他却两眼放光,似乎比任何人都期待台上的两人开枪。
莉齐眉头蹙得越来越紧,攥紧了手上的珠母扇,不知道该不该阻止这场荒唐的决斗。
但假如她挺身而出,必然会沦为上流社会的笑柄。而且,她并不知道“恶魔之子”是好人还是坏人,这场决斗是否只是一场双方提前串通好的表演。
时间在流逝。
女演员轻盈地完成了最后一个大跳,退到了舞台的角落。
信号枪随时有可能打响。
就在这时。
“恶魔之子”突然抬起了头。
莉齐终于看见了他的眼睛——也只能看见他的眼睛。他戴着面具,银白金属质地,覆盖住大半张脸庞,除了金黄色的眼睛、线条冷峻的下颚、苍白病态的双唇,什么也看不见。
但就是那双眼睛,让莉齐意识到,这不是表演,而是一场货真价实的决斗。
——他冷冷地盯着汤姆·鲍,如同被囚禁已久的饥饿野兽,一动不动地注视着笼子外的生肉,准备伺机破笼而出。
可是,他要怎么做呢?
决斗不是游戏,一旦他拔枪慢一秒钟,就会死在汤姆·鲍的手上。
算了。莉齐皱起眉毛,沦为笑柄就沦为笑柄吧。她身上早就挂满了笑柄,不差这一个。
莉齐站起身,朝剧院的检票员招了招手——她打算买下整个马戏团,以阻止这场决斗。
然而,晚了一步。
信号枪打响了。
没人看见“恶魔之子”是怎么拔枪、开枪的,当第二声枪响——除信号枪以外的枪声落下时,汤姆·鲍便已倒地身亡。
观众席惊呼声四起。
乐队奏响欢乐的旋律,小提琴手拉出一连串滑稽的音符,仿佛这是极具喜剧性的一幕——神枪手信心满满地和马戏团的小丑决斗,最终却命丧黄泉,再没有比这更加滑稽的喜剧了。
——如果“恶魔之子”没有开第二枪、第三枪的话。
“砰——!”
他冷静而精准地射杀了那两个扛着步-枪的打手。
一切都发生在电光石火间,当鲜血迸溅在舞台的幕帘、布景和脚灯时,乐队甚至还在演奏滑稽的乐章,直到惊恐的尖叫声和凌乱的脚步声响起,欢快的旋律才戛然而止。
没人想到事情会演变成这样。
左轮里会有三颗子弹,是因为决斗能发三枪。
马戏团的人低估了“恶魔之子”的枪法,也低估了他想要逃跑的决心——决斗场上,稍有不慎就是死亡,他却毫不畏惧死亡,决不浪费每一颗子弹,一枪击毙汤姆·鲍以后,闪电般击毙了另外两个打手。
可惜,他还是失策了——打手不止两个。
第五号包厢还藏着一个狙击手,手持夏普斯步-枪,几乎是他拔枪射中另外两个打手的一瞬间,就开枪击中了他的肩膀。
“砰——!”
鲜血飞溅。
“恶魔之子”的肩膀被掏出一个可怕的血窟窿。他踉跄了一下,手上的左轮手-枪应声而落。
与此同时,后台的演员一拥而上,反剪住他的手脚,扔垃圾似的,把他扔进了笼子里。
看个戏差点把命搭在这里。男人后怕不已,连声音都有些哆嗦:“大家都走了,我们……也走吧?”若不是出于绅士的责任心,不想丢下女士独自逃跑,他早就跟着大部队逃之夭夭了。当然,他决不承认,没跑也有腿软的原因。
莉齐却轻轻摇头:“我想跟‘恶魔之子’说两句话。”
“跟他说话?”男人的声音拔高了,“为什么?”
“和您没关系。”
男人怒气冲冲地说道:“和我没关系?怎么和我没关系?我们正在约会,您却要去另一个男人的身边。难道我对您的吸引力,还不如一个漠视人命的马戏团小丑吗?”
莉齐有些不耐烦。但很快,她约束住了这份烦躁,露出落寞忧郁的神态,幽幽地叹了一口气:“子爵先生,我还以为您能明白我的意思。”
“我是伯爵。”
“再跟我约会下去,您的名誉会受损的。”
男人想到那将近百万的嫁妆,坚定不移地说道:“名誉受损又怎样?我早已爱上了您!”
“唉,您先听我说完,”莉齐的神态愈发忧郁,“我之前一直不敢告诉您,我喜欢穿露脚踝的裙子,是因为我的外祖母是卑贱的女工,还是远洋而来的华工,我是人种杂交再杂交的产物。而且,我非常势利,和您约会,是因为您有子爵的头衔。您知道,我父母一个是北方人,一个是混血,虽然我们很有钱,非常非常有钱,经营着铁路公司、石油公司、钢铁公司,还在岛上有一座甘蔗种植园,但我们没有世袭的头衔和庄园,也没有能塞满走廊的家族肖像画……我是那么势力、卑贱、肤浅,除非您贪图我的嫁妆,否则像您这样高贵的绅士,是绝无可能爱上我的。”
男人的脸色变白了。
这番话听上去是在恭维他,实际上却是在讽刺他之前说过的每一句话。
要是他回答,他并不在意她的血统和身世,那就证明他是个虚伪且没原则的人,而且确实贪图她的嫁妆。
可要是顺着她的话说下去——好吧,我们别约会了——老天,这怎么说得出口,那可是铁路公司、石油公司、钢铁公司、种满蔗糖的小岛以及将近百万的嫁妆啊!
众所周知,一位贵族青年,想要摆脱高额的债务,最快捷的方式就是娶一个嫁妆丰厚的“富家女”,这办法也称为“钻大钱包”。2
莉齐就是他们眼中最肥美的“大钱包”。
只要能钻进这个大钱包,那些债务就不再能烦扰他们。可是——谁会把这个原因光明正大地说出来呢?
男人只能嚅动着嘴唇,脸色一阵青一阵白地望着莉齐离开,用谁也听不见的声音喃喃说道:
“……我是伯爵。”
·
转过身,莉齐神情立刻变得沉郁起来。
在她看来,男人才是最漠视生命的人。“恶魔之子”被推到聚光灯下决斗时,他不觉得这是漠视生命;“恶魔之子”杀死一直以来监视、威胁、压迫自己的人时,他反倒觉得这是漠视生命了。
这种小人,哪怕有子爵的头衔,也令她反感厌恶。
除了摆脱男人,她找“恶魔之子”,还有一个原因。
想把他从牢笼里释放出来。
可能因为,她也即将走进一个牢笼——一个华美而浅薄的金鸟笼。
她其实心知肚明,那些贵族青年大多都是草包,债台高筑,出门溜达一圈,都能撞见十来个债主。
但在上流社会,不管那些青年欠了多少钱,都始终是尊贵的“子爵先生”、“伯爵先生”和“亲王大人”,而她的父亲不管多么有钱,为人多么老实,都始终是“卑鄙的北方佬”和“奸诈的投机家”。
北方佬粗鄙、蛮横、无耻,远不如南方人文明开化,为了劫掠南方的财富,连解放黑奴这种事都干得出来。
再加上,她的外祖母是中国人,一个清丽柔美的黄皮肤姑娘,更加冒犯了那些上流人士的禁忌。
在他们看来,有色人种或许也是人,但绝对不可以和白人结婚,就像马和驴结合,会生出骡子一样;白人和有色人种结合,也会生出骡子那样的劣等物种。
因此,她父亲想彻底得到上流社会的认可,只剩下一种办法——把她嫁给一位贵族。
莉齐并不反感用婚姻回报父亲。假如没有他,她这辈子都无法过上如此优渥的生活。
她注定走进那个金鸟笼里,但她能在笼子里得到数不清的好处。
“恶魔之子”待在笼子里,能得到什么好处呢?
莉齐走到“恶魔之子”的身边。
周围一片混乱。马戏团老板匆匆赶到了剧院,正在大声辱骂成员们,说他们是一群蠢货,居然真的按照决斗规矩,给了埃里克三颗子弹。成员们被骂得抬不起头来,没留神笼子这边的动静。
莉齐半蹲下来,歪着脑袋,试图与他平视:“你叫埃里克?”
对方没有理她。
他背靠笼子的栅栏,头微微垂下,单手按压着血流不止的伤口。因为失血过多,他的神情看上去冷漠又倦怠,唇色也比之前更加苍白病态。
“再不止血,你可能会死,”她说,“或者截肢。”
他还是没有理她。
莉齐盯着他看了一会儿,突然问道:“你不会不想活了吧?”
他终于抬头,缓缓望了她一眼,眼神很冷。
那是一双饱受欺骗、背叛、折磨和虐待,所以绝无可能相信陌生人的眼睛,像野兽一样呈金黄色,也像野兽一样警惕戒备。
“不关你事。”他说,声音毫无感情,却无比动听,令人感到一阵轻微的战栗。
……简直不像人类所能发出的嗓音。
更像是海面上一种以声音为诱饵的怪物。
莉齐微怔。
怪不得传单上说,“不要与‘恶魔之子’对视”、“不要与‘恶魔之子’交谈”。看着这样的眼神,听着这样的声音,谁会费劲思考他说的是对还是错呢?
莉齐想了想,起身离开了。
埃里克看见了她离去的身影,神情没有任何变化。他对她的一举一动毫无兴趣。
他知道莉齐在打量他,试图引起他的注意力,但没兴趣知道她这样做的动机。
他甚至没兴趣仔细打量她,只知道她似乎长得很美丽。
这样美丽的女孩,男人会像觊觎腐肉的秃鹫一样,追着她盘旋不止,而她肯定也已经习惯,男人都是英俊整洁的绅士模样,决不会多看一眼他这样的人,来到他的身边,也只可能是为了嘲笑和羞辱他,没有第三种可能。
他早已习惯人们毫无缘由的恐惧、厌恶和仇视,不再奢求被当成一个普通人来看待。
肩膀的伤口还在冒血。只要蜡烛、火柴和火药,他就能给这种伤口止血。可是,没有。没人给他这些东西。
那女孩说得不错,再拖下去,只有截肢或死路一条,而那些人巴不得他变成一个真正的残废。
鲜血还在涌流。
他总是清醒冷静的头脑,第一次陷入了泥沼般的昏沉。
他与死亡,似乎只剩下一纸相隔的距离。
都说濒死前,人会回忆起美好的事物。可他脑海中浮现的,仍然是欺骗、背叛、折磨、虐待……还有黑暗潮湿的地窖,咝咝作响的毒蛇,野兽浓烈的体臭,永远无法愈合的伤口……
他不是不想活着。他比任何人都想活着。只是,当只能活在痛苦和恐怖之中时,活着的意义是什么?
埃里克闭上了双眼。
正在这时,脚步声响起,那女孩又回来了。
如同被入侵领地的狮子,他完全是下意识睁开双眼,冷漠而戒备地看着她。
她却没有看他,而是略显紧张地靠近了笼子上的铁锁。
他这才看清了她的长相。她果然很美,一头纯净灿烂的金发,在脚灯袅娜升起的烟雾中,显出一种奇异的艳丽,五官排列组合完全符合培根对于美的论述,“绝色者之五官比例定有异处”,整张脸看上去既有中国人的神秘和柔美,又有美国北方人的冷峻与坚韧。
她不知道要做什么,一直在张望四周,因为她长相美丽,衣着得体,一看就是上流社会的小姐,甚至没人防范她,平时对他严防死守的马戏团成员,更是不敢多看她一眼,怕目光太过唐突,惊扰到她。
伤口传来可怖的剧痛。
埃里克倦怠地闭上眼睛,仰头靠在栅栏上,苍白干裂的唇边露出一丝讥讽的微笑。
下一秒钟,钥匙插进锁孔的声音响起。
微笑僵住。
埃里克猛地睁开双眼,几乎是难以置信地望向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