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女侠且慢 第385节

第二章 江湖路人

中午时分,寒风吹拂山谷间的石柱林,一片葬着无数英烈的墓园,躺在枯叶之间,只有些许老旧白碑探出了地面。

嚓嚓——

寻常民夫打扮的剑雨华,手里拿着铲子,一点点铲掉碑林间沉淀甲子的枯叶泥土,露出了两尺泥地下方的老旧石砖。

而石砖道路的来路,则是谷口外的一座小镇,镇上只有几百口人,来往商旅一般把这里叫傅家庄。

梁洲傅家放在三百年前,是梁洲顶流世家,在乱世中起家,曾为大燕打下半壁江山,荣华富贵持续了三百年,也为大燕镇守了三百年江山,直至大燕末年举家殉国,才彻底消失在了历史长河之间。

剑雨华是傅家的直系子孙,为避祸改了姓,行走江湖的时间不算长,但其经历也算可圈可点——初出江湖便成了名声在外的游侠,行至泽州被江湖豪门看中,化身豪门嫡传改练剑法,而后被视为能接替剑圣名号的好苗子,还有了个一见钟情的红颜知己。

如果不出意外,剑雨华这一生会很波澜壮阔,十年后有可能超越周赤阳,也可能比肩孙无极,就算比不上这二人,也可以在江湖上留下专属于自己的一段传奇。

但剑雨华做梦都没想到,就在定下婚约的前夕,他遇到了一个变态!

剑雨华天赋公认的高,其他豪门年轻一辈扛大梁的人物,也不是没打过交道,可能有吃力的时候,但从未出现被碾压的情况。

结果和那刚冒头的叶四郎交手,他直接被打的当场自闭!

后来周怀礼和轩辕鸿志合伙指黑为白,他站出来作证后丢下兵器离开,是出于武人的侠肝义胆,但也不乏被打自闭后,觉得‘怎么努力都很难追上,回家种地算了’的情绪在其中。

如果只是天赋比他高也罢,偏偏那叶四郎品行也不比他差,他仗义执言了一句,晚上被周怀礼找上门清理门户,那个醉醺醺上门的刀客,他虽然没看仔细,但事后从身高体态判断,应该就是叶四郎。

他只是说了句江湖人该说的话,叶四郎就冒出来不惜结下大仇,帮他挡下周怀礼救了他一命,可以说完全活成了他最向往的样子。

从那之后,剑雨华再无重出江湖之心,只是隐姓埋名和红颜在故乡厮守。

梁洲本就偏远,松露谷背靠洪山,更是偏远之地,剑雨华近半年没外出,也未曾了解过外面的情况。

不过他在家闲着没事练武,现在都已经有宗师的水准了。以叶四郎的天赋,现在少说也该触及中游宗师的门槛了吧。

二十左右走到这个地步,未来可以说是板上钉钉的八大魁,如果彼此再交手一次,不知道他的‘风波棍’,还能在叶四郎手下撑个几招……

蹄哒、蹄哒……

剑雨华清理着祖坟,正神游万里之际,忽听镇子上传来马蹄响动。

转眼看去,一匹赤红色骏马缓步走入镇子,马匹汗气蒸腾、呼呵如雷,仅仅一出现,就让深秋清冷的小镇出现了几分燥热之感。

而再看马上之人,是个体型匀称的江湖客,斗笠遮住半张脸,只能看到线条刚毅的下巴,马侧挂着一杆黑布包裹的长兵,从形制来看是长枪,长九尺半。

虽然只是一人一马一枪,但往镇上一站,却有股千军万马列阵般的压迫力,饶是武艺不俗的剑雨华,都在此刻崩紧了心弦。

嚓嚓……

剑雨华拿着长柄扫帚,缓步走出石柱林,来到了小镇的街道上,遥遥看向马上枪客,含笑招呼:

“大侠来找人?”

马上枪客看着深处的陵园,沉默片刻才开口:

“你是傅家的后人?”

声音清朗,听起来只是个三十左右的年轻人,虽然话语平静,但字里行间夹杂的那股气势,就好似稳如山岳的精钢寒铁。

剑雨华意识到马上之人,杀他可能都不用下马,便把扫出靠在了墙边上,拍了拍身上的灰尘:

“这镇上都是傅家的守墓人后人,阁下以前没听说过?”

“傅家太过愚忠,当年若懂得审时度势,不至于落得门庭衰败至此的境地。”

枪客评价一番后,没有再久留,轻夹马腹朝着洪山方向行去。

剑雨华眼底有些莫名其妙,望着洪山方向,直至一人一马完全消失,才暗暗松了口气,回到了房舍里。

周家小姐如今已经嫁为人妇,打扮的像个寻常人家的女子,正在屋里收拾着桌椅,见剑雨华回来,询问道;

“那是什么人?”

“估计是崖州那边过来的高手。”

“是不是家里派来追杀我们的?”

“放心,这里就在洪山脚下,水云剑潭惹不起洪山帮,不敢来这里闹事。”

“哦……”

……

蹄哒、蹄哒……

骏马奔驰在梁洲西部的荒野间,速度较之昨夜的风驰电掣减缓了许多。

夜惊堂骑在马上,连夜奔波难免有三分疲倦,不过眼神依旧清明,只是有点担心胯下的宝马会不会累出事儿。

昨天下午从琅轩城出发,这匹塞外神驹直接用几个时辰跑到了黑石关,约莫是寻常马匹两天的路程。

虽然看起来没什么问题,但夜惊堂也不敢往死里跑,中途停下休息了半个时辰,而后才继续出发,等到天色大亮才出荒骨滩。

太后娘娘起初还靠在怀里说着闲话,但身体有点虚,夜惊堂也不可能主动聊些男男女女的话题勾起兴趣,聊着聊着就开始犯困,靠在身上睡着了。

此时天亮了,夜惊堂低头观察了下情况,太后娘娘斜靠在怀里眯着眼,气色较之昨天晕倒好了很多,国泰民安般的微圆脸颊,甚至带着一抹微红,眼珠微动看起来是在做梦,不过并不清楚是什么梦。

夜惊堂想让太后多睡会儿,便用斗笠挡住了脸颊,免得白天的亮光把她吵醒。

结果刚他手刚动,太后娘娘就浑身一抖,继而惊醒过来,茫然看向左右,又坐起来勾了勾耳边的头发:

“本宫怎么睡着了……到哪儿了?”

“马上出荒骨滩,距离松露镇还有两百多里,日出怕是赶不上了……”

太后娘娘刚醒来还有点懵,稍微捋了下思绪,眼神才恢复正常,看向天空:

“今天是阴天,去了也看不到,还是慢慢走,不要着急。爱妃呢?”

“叽……”

钻到马侧行囊里睡觉的鸟鸟,稍微动弹了下,然后又没了动静。

太后娘娘探头看了眼,嘴角勾起了一抹笑容。她见夜惊堂一天一夜没合眼了,想想又抬起腿儿,在马鞍上转身,从侧坐的姿势变为了骑着:

“你一天没合眼了,稍微休息下,本宫来骑马。”

夜惊堂瞧见太后娘娘在身前折腾,明显一愣,本来也没拒绝,但马上又感觉到不对——太后本来侧坐着,贴在他腿间的只是腿侧,彼此接触面并不大。

而现在转了个身,背对着骑马,两人身体就是完美契合了,胯部刚好夹着软软的大桃子……

夜惊堂感觉不对,怕冲撞到太后娘娘,往后挪了些许。

太后娘娘倒没觉得这姿势和方才有什么区别,背对夜惊堂还稍微放开了些,从夜惊堂手里接过缰绳,然后就猛夹马腹,来了声:

“驾!”

“嘶——”

结果胯下的塞外神驹,比想象中的要烈,刚才慢慢跑估计还憋坏了,太后娘娘猛然刺激,白色骏马直接高抬前蹄,继而就往前面窜了出去。

夜惊堂一个踉跄,但尚能保持平衡,结果太后娘娘反倒是撞在他胸口,又滑到近前紧紧贴在了一起。他抬起手扶住太后肩膀,不大确定询问:

“太后娘娘,你确定会骑马?”

“本宫出身江州秦家,可是将门虎女,君子六艺样样精通,怎么可能不会骑马。只是这些年在宫里,没多少机会骑马罢了……诶,马镫呢?”

太后娘娘双手握着缰绳,想把宫鞋套进铜制马镫里,结果脚儿勾了半天都没找到,便低头打量,然后表情就是一僵。

这匹从巫马部借来的宝马,是巫马部的宝贝疙瘩,无论爆发力还是耐力,都不输左贤王那匹战马,而体型也相差无几。

夜惊堂骑在马上,马镫自然是特意调过的,他踩着刚刚好。而太后娘娘的个头,骑在宽大马鞍上的姿势就已经有点费力,脚儿悬空的情况,距离马镫还有几寸,根本就够不到!

夜惊堂偏头瞧见此景,嘴唇张了张,看起来是想笑,但是没敢,只是抬手接过了缰绳:

“还是我来吧。”

太后娘娘可能是觉得有点丢人,也就没坚持了,老实坐在了马鞍前面。不过这么一折腾,两人姿势就变成了夜惊堂坐在后面,双手绕过太后娘娘两侧,持着缰绳骑马,把她环在了怀里。

太后娘娘安全感倒是十足,但手有点不知道往哪里放,就双臂环胸,打量起了旷野景色。

而夜惊堂这个骑姿,说起来比刚才难受多了。双臂把太后环在中间,发髻几乎就贴在下巴上,女人香沁入鼻尖,想闻不到都难;这也罢了,太后还看抱着胳膊挤胸,尺寸还本就不小,就在眼皮子底下。

夜惊堂为防身体出现异样,当下也只能抬头望天,以鼻孔看路前行……

……

梁洲东南是戈壁平原,而到了西北部则逐渐出现丘陵地带,直至被洪山挡住去路。

洪山和黄明山同属一条山脉,只是叫法不同,从黄明山过去是不归原,而从洪山这边翻过去就到了沙州。

夜惊堂以前走镖经常来往两州,走的是望河垭商路,也就是洪山帮郑坤的地盘;而如今要去的洪山帮的花佛寨,得往主峰方向走,路线要偏一点,不过也算熟门熟路。

因为太后娘娘气色渐好,夜惊堂也没让借来的马豁出命跑,沿途走几十里就歇歇,直至下午时分,才到了山脉外围松露谷附近。

黄昏日暮,天空阴沉沉的没太多光亮。

夜惊堂骑着大白马,走向视野尽头的小镇,太后娘娘则抬眼望着远山之上的雪顶,眼底颇为惊奇:

“这还没入冬,哪边就有雪了?”

夜惊堂对此见怪不怪,解释道:

“这边和中原不一样,地势很高,九十月就开始下大雪,洪山上面常年都有雪顶;去年这个时候,已经大雪封山,望河垭那边都过不去,我还在那边堵了七八天,差点没能回家过年……”

太后娘娘出生在四季如春的江州,去京城前就只在书上看过雪,心里一直都挺喜欢那银装素裹的场面,听见这话,自然是心头大动,有点期待下雪的场面。

两人闲谈之间,逐渐接近位于石柱林外围的镇子。

夜惊堂本来没注意太多,只是和太后娘娘讲着过往故事,而站在肩膀上寻找吃饭地方的鸟鸟,眼力相当惊人,扫视一圈后,望向了镇上一个在修补房顶的汉子:

“叽叽!”

夜惊堂听见示警,眉头自然一皱,下意识右手搂住太后娘娘的小腰,左手握住了腰后刀柄。

而太后娘娘猝不及防,脸色发红,抓着环住腰间的大手,有些无措道:

“怎么了?”

夜惊堂并未回应,只是蹙眉打量鸟鸟示意的方向,看到了在房顶上修修补补的年轻男子,但距离尚有两里,又是侧面对着,感觉陌生又眼熟,第一时间还真没认出是谁,便低声询问:

“是什么人?”

“叽叽……”

鸟鸟眼力比人厉害太多,对敌人更是很敏感,当下跳起来就是一个横向飞踢,爪爪蹬在夜惊堂的胸口。

夜惊堂稍作回想,顿时想起了是曾经在周家,一个兔子蹬鹰把他踹湖里面的剑雨华,眼底不免意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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