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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4节

这一场死亡到底是意外所致,还是出自敌人出手,亦或是死在自己人的手里?而三爷又在其中扮演了什么样的角色呢?这一问题凌晓不想知道,因为她明白,但凡知道的越多,就越麻烦。

☆、第八章 童年(六)

虽说刘铭现在只是个混混头目,但是背后有三爷和他爷爷刘爷的影子,整个沪省敢招惹他的的确没有几个——对于这种天不怕地不怕的混黑的人,一般的商人都是有多远跑多远的。

宋文斌初生牛犊不怕虎,在刘铭开的夜总会里招惹了他的女人还被抓包、而凌晓竟然挥鞭子打伤了对方好几人,凌家宋家乃至其他数个相关联的小家族中简直是一片混乱,人仰马翻。

刚刚出院的宋文斌对此是完全始料不及的,也是第一次如此真切地感受到凌晓为了救自己得罪了什么样的人物,更加愤怒于几个胆小怕事的大人们竟然还有将他们交出去以平对方怒气的打算。一切的一切,都让从小被当成天之骄子备受爱护的宋文斌觉得格外难以接受。

对此,凌晓倒是淡定得很,她知道事情已经解决,也早就看清了世态炎凉,任凭凌父等长辈们如何火烧眉毛也依然悠闲自得,该干什么干什么,甚至有心情去看看被打击得灰心丧气、又宛若惊弓之鸟的宋文斌,被愉悦到后还大发善心地安慰劝解上一番,享受对方难得的温顺甚至崇敬。

——当然,在宋文斌眼里,这就是难兄难妹的相濡以沫、互舔伤口了。

共患难才易出真情,宋文斌原先对于凌晓的不满怨愤很快灰飞烟灭,剩下的只是感激她不顾自己危险舍身相助,敬佩她面对苛责却镇定若斯,还有两人相互彼此安慰时的脉脉温情。

俗话说做戏要做足,利用就要利用个彻底,虽然三爷不打算公开自己和凌晓的关系,但是刘铭却显然没有这样的忌讳。凌晓与他商量了一番,轻而易举地说服对方配合,借此来增加自己在凌家的地位和筹码。

按照刘铭的性格,吃了亏不报复回来显然是说不通的,再加上凌晓的鼓动,刘铭理直气壮地找了凌宋两家的麻烦,表示要讨个说法。

赔礼、道歉都不能让这只被捋了虎须的老虎满意,想尽了办法的凌宋两家无可奈何之下只得屈服,将刘铭指名要教训的凌晓和宋文斌交了出去。

刘铭指定的地点是自己的宅子,虽然房子不大,比不上三爷的亭台水榭、绿荫垂柳,但是一群气势凌厉嚣张的大汉们往门前那么一站,立即就让人噤若寒蝉,大气儿都不敢出一下。

如今政治形势混乱,先不说全国没有一个统一的政府,就是当地的头目也是三天两头得政权交接。没有上面的人撑腰,警察们混吃等死,无所作为,根本不敢惹那些大佬儿们,就算是刘铭将凌晓和宋文斌生吞活剥了,估计看在三爷和刘爷的面子上,也没有人敢多说什么。

被带到刘铭宅子里的两个孩子就像两只被抛弃的小猫,只能任人宰割——当然,这只是表面上看而已。

早就控制住事态发展的凌晓自然不会害怕,而让她吃惊的是,宋文斌即使害怕地脸色煞白浑身都在发抖,却仍旧在关键时刻挡在了她的面前,表示闯祸的人是他,有什么责任,他会一力承担。

即使看上去俊秀软弱,宋文斌也算得上是一个有担当的男子汉了,就像上辈子他也如此挺身挡在了凌晓的姐姐凌霞面前,替她担负起了所有的责难那般。

想起曾经的事情,再看看如今宋文斌一副稚气未脱的孩子相却神情坚忍,凌晓一时之间又是感慨又是哭笑不得。宋文斌一夕之间长大,而她也得到了曾经少女时代梦寐以求的东西,只可惜凌晓已经不是当初天真软弱、渴望被保护的孩子了,她不是菟丝子,而要做一朵霸王花。

不管宋文斌如何打算舍命当一回英雄,凌晓是不打算给他这个机会的,所以刘铭最先传唤进去的是凌晓,而不是宋文斌。

当凌晓被首先带走的时候,宋文斌一直伪装出来的坚强瞬时间崩溃,他嘶吼着想要拽住凌晓、以身代之,却被刘铭的手下毫不客气地踹倒在地,三两下地绑了起来。

凌晓回头看了看再也顾不上温文帅气形象的宋文斌,觉得自己心里对他的怨气倒真是消散地差不多了,只要他能继续保持下去,那么凌晓也愿意让他今后的生活平安喜乐。

凌晓被带去见了刘铭,自然不是像宋文斌想象中那样备受折磨屈辱,她和刘铭喝着茶聊天,等到眼见时间差不多了,才双双出了屋子,而十一岁的凌晓是坐在刘铭粗壮的胳膊上被抱着走出来的。

瞬时间,宋文斌满是担忧愤恨的面孔直接呆滞,而凌晓搂着刘铭的脖子,偷偷朝着他甜甜一笑,做了个“一切解决”的手势。

第二天,凌家的小公主口璨若花,不仅惹怒了刘铭却没有被报复,反而被对方爱不释手,直接认了义妹的消息便像是长了翅膀一样飞遍了整个城市。没有人知道在那间屋子里凌晓与刘铭说了什么又做了什么,只有一点大家都明白,从此凌晓横行霸道的依仗又多了一个。

原本做好了可能少一个女儿的凌父被这天上掉下的馅饼砸得晕晕乎乎,好半晌才反应过来自己因祸得福,抱着凌晓亲了又亲,直呼她是自己的小福星,全然转变了先前那恨不得直接将她塞回娘肚子里,省得到处惹祸的态度。

凌晓仍旧甜笑着,任由自己的父亲夸张地表达着自己的疼爱,幽黑的眼眸里却冷漠若冰,透着深深的讽刺与凉薄。

虽然对于凌父的亲情早已磨灭,但是凌晓这辈子却要求他的疼爱入骨,要求他努力把所有好的东西都捧到自己面前,要求他发誓只有自己,才是他唯一的女儿。

——这是上辈子他欠她的,是上辈子他轻轻松松就将自己丢弃、然后换了个女儿的惩罚。生恩如天,凌晓无论如何不会害了自己父亲的性命,她只会拿回本应属于自己的东西,拿回所谓的父爱。

不管是因为利益还是因为感情,凌晓都要让自己的父亲离不开她,一辈子,都离不开!

破天荒的,凌父表示今晚要在家里吃饭,好好为自己的小公主压惊,也庆祝一番她新认了个义兄。

被凌父放到地上后,凌晓冷眼看着凌父喜气洋洋地离开、安排今晚丰盛的饭菜,手却被人试探般握住。

凌晓回头,正迎上宋文斌担忧的目光,随后,她微微一笑:“干什么这幅表情?”

“你……还好吧?”宋文斌自然也将凌父态度的转变看在眼里,如果说他的父母是挣扎无果不得不屈服将他交出去换全家安宁的话,那么凌父就是不在乎,从最开始就不在乎凌晓这个女儿的死活。如今凌晓成了刘铭的义妹,瞬时间便从孽女变成了宝贝,大人的无耻变脸简直让十来岁的宋文斌叹为观止,又鄙薄厌弃。

“当然好啊!”凌晓笑着侧头,“父亲难得回来跟我吃晚饭,而且还说我是他的宝贝,我怎么能不好?”

“……他……”宋文斌欲言又止,“你不觉得他实在是……太……”停顿了一下,宋文斌看着凌晓笑靥如花,一时间实在找不出什么适当的词汇来形容凌父的做法。

“我的父亲,我当然知道他是什么样的人。”凌晓略略收回笑容,淡声说道。

“他不配当你的父亲!”正处于叛逆期的宋文斌咬牙,大声说道,“这样虚伪冷酷的家伙,根本不配被称为父亲!”

“但是无论如何,他就是我的父亲,我唯一的父亲。”凌晓垂了垂眼睛,长长的睫毛宛若要遮挡住悲伤那般掩住她的瞳眸,而嘴角却是仍旧微翘着的。

宋文斌不由得失语,第一次发觉这个每每让他气得牙根发痒的女孩儿是如此的幼小、娇弱,引人不由自主得想要怜惜保护。他伸出手,将凌晓轻轻搂在怀里,抚了抚她黑色的秀发,低声、却郑重地说道:“这种父亲,有和没有根本没有区别,从此以后,我会好好照顾你,对你很好。”

凌晓抬起头,勾着嘴角看着宋文斌。宋文斌只觉得她的黑眸里笑意盈盈、流光溢彩,轻眨的羽睫像是能扫到人的心里去。仍旧带着婴儿肥的面颊圆滚滚胖乎乎,配着白里透红、宛若凝脂的肌肤,简直比被精心制作出来的娃娃还要可爱数倍。

虽然从小就被父母教育要善待甚至讨好凌晓,而先前素来听话的宋文斌也很少违抗父母的要求,但是被要求和自己心甘情愿那完全是两码事。

“没有父亲无所谓,我会对你很好。”重重地点了点头,宋文斌在凌晓的注视下,再一次若发誓般重复了一遍,而凌晓因此而露出的笑容,更让他坚定了这一份信念。

无关情爱,这只是一个有些男子主义的大男孩儿对于一个幼小又可怜的小女孩的怜惜与疼爱。

☆、第九章 童年(七)

在解决了凌宋两家与刘铭的恩怨之后,另一项紧随其后的大事就是三爷父亲的葬礼了,只不过,这件大事与凌家这种小世家是没什么关系的,能接到吊唁的邀请函已经令凌父感到异常受宠若惊了。

凌晓不知道这张邀请函是从三爷那里来的还是刘铭帮忙弄的,总之凌父对于能够给他带来这份请帖凌晓更是看重了几分,慈父的面具戴得更加牢靠,连凌晓撒娇要求他多回家吃饭多陪她也一口答应了下来,没有半分的犹豫敷衍。

凌父是冷漠、薄情的,却并不蠢笨。他识时务,一切以利益得失为重,不仅仅是女人,连子嗣都不会过多放在心上,凌晓若是想成为他唯一的宝贝女儿,自然要给他带来利益——巨大的利益。

而这,也是凌晓的目标。

对付像凌父这样精明的商人,要想让他上钩,总要先给些让他无法拒绝的甜头才行,而当鱼儿真正上钩了,要蒸要煮,就全凭钓者的个人喜好了。

三爷的父亲被称为孟爷,自然也是叱咤风云的人物,不过他风光的时候凌晓年纪还太小,并不了解这位大人物的事迹,只是知道他曾经的地位与如今的三爷差不多,而三爷则是他的第三个儿子。

孟家在沪省的地位是毋庸置疑的,甚至影响到了周边数省,而孟家上一任当家出殡,自然也是一大“盛事”。

无论接到请帖还是没接到请帖,但凡是想要试着跟孟家扯上关系的人都到了孟家老宅,并准备了丰厚的吊唁礼。

凌晓穿着白色的连衣裙,胸口系着黑色的纱结,纯真稚气,三十来岁的凌父则是笔挺的黑色西装,在左腕围了一条黑纱,成熟英俊。两人坐车来到孟家老宅,递交了请帖之后,便被请进了大厅。

大厅内肃穆庄严,虽然有低声交谈的声音,却并没有人啜泣,以三爷为首的孟家人站在棺木边,看着吊奠者们一个接一个走到棺木前脱帽鞠躬,看起来神色平静。三爷仍旧穿着淡青色的唐装,挂着淡淡的和煦笑容,俊秀的外表让不少女客涨红了脸颊偷眼观察,但是那通身的气派却让人望而却步,不敢稍有逾越。他时不时向来客点头致意,仿佛这并不是一场殡礼,而只是一场普通的亲友聚会。

当然,没有人敢指责什么,也没有人敢在微笑着的三爷面前哭泣,所有人都摆着一张平静恭顺的面孔,安静地做着自己的事情,整个大厅井然有序。

孟家旧的时代已经过去了,如今站在棺木旁的是新的赢家,沪省新的时代。

轮到凌晓的时候,她跟着凌父走到棺木前,凌父三鞠躬,而凌晓作为小辈则跪在地上,行拜礼。这是1912年颁布的《礼制》所规定的,虽然中国大多数地方对于新的礼仪颇为排斥,但是作为最为开放的沪省,对于这类西方的礼节倒是接受地相当平顺。

站起身后,凌晓忍不住又看了三爷一眼,正好对上他微微含笑的双目,那眼眸里虽然和煦温文,却并非是想要与她过多接触的意思。

凌晓心领神会地收回视线,刚要随着交上吊唁礼的凌父走到一边,就听到门外撕心裂肺地大声呼号。

“孟乔!你这个养不熟的白眼儿狼!你不得好死!不得好死!”

随着这一声女人的唾骂,又传来不少哭喊的声音,大厅内的众人微微骚动了一瞬便安静了下来——对于失败者的狗急跳墙,显然是不需要过多注意的,即使是有心想要看热闹,也要看看自己有没有看热闹的本钱。

本名为孟乔的三爷微微皱了皱眉,抬起手随意地轻轻挥了挥,转瞬间,那哭嚎咒骂的声音便安静了下来,想要来砸场子的人连大厅的门都没有进得来,就被弄得不见踪影。

三爷仍旧是一副云淡风轻的笑容,连眼神都没有丝毫的波动,看来他赢得毫无悬念,而他的对手连翻身的余地都没有。

吊唁完毕后,凌晓和凌父并没有久留的资格,很快便离开了孟宅,坐上了回家的车子。

孟宅外的路上停了不少的车子,似乎整个城市的汽车都集中在了这里一般,看上去蔚为壮观。凌家的车顺着车流缓缓向前移动着,随着离孟宅越来越远,凌父一直紧绷着的神经也终于放松了下来,舒展身体靠在了座椅上。

“孟乔这个人,别看才二十岁出头,却着实是个不容小觑的狠角色啊!”凌父望着车窗外感慨道,颇有几分心有余悸的味道,看似忌惮,却又有些跃跃欲试。

“是吗?”凌晓松松地揪着凌父的衣袖,眨巴着眼睛宛若不谙世事,“我看那哥哥挺和善的,还冲我笑呢!”

“他对谁都笑,还没有人见过他发怒的样子呢!”凌父理了理凌晓的头发,笑着点了点她的鼻尖,“这种笑面虎,可是最可怕的,谁知道他怎么笑是高兴,怎么笑是生气?说不定笑着,就拿走了你的小命呢!”

凌晓装作吃惊的样子,瞪大了眼睛。

“孟家的水多深啊,旁系嫡系一大家子,厉害的能人数都数不过来,他竟然不声不响就填平了,还偏偏让人揪不着错处,顺理成章地连让别人连扑腾都扑腾不出水花儿来!不仅对于旁系妄图插手的人狠,对继母和同父异母的兄弟姐妹们狠,连同父同母的大哥也没在他手里捞到什么好处,这才是彻彻底底的狠!”凌父自言自语着,长长地叹了口气,随即话锋一转,“晓晓,你那位义兄刘铭可是被这位三爷亲手调.教的,据说在他面前很是能说得上话,你可要好好跟他相处,千万别把你那小孩子脾气发到他身上,知道吗?”

“知道了,父亲!”凌晓乖巧地说道,非常给凌父面子,而凌父自然奖了她一个笑容,连声夸赞她是个好孩子,又旁敲侧击地提醒她若是有机会一定要要试着让刘铭带她去见见三爷。

据说,那位爷口味奇特,珠宝古玩美女烟酒什么都不喜欢,就是喜欢养孩子,明明没有结婚、也没有相熟的女伴,身边却已经养了一个男孩儿和一个女孩儿。若是私生子倒也罢了,偏偏这两个孩子跟三爷没有半分的血缘关系,还是被他宠得如珠似玉,带在身边亲自调.教,倘若自家的女儿入了三爷的眼……凌父畅想了一下,随即轻哂着掐断了这种不切实际的妄想。

凌晓仍旧甜笑着,对于凌父的嘱咐只是俏生生地应诺,眼底却一片晦暗——想要由她牵线、通过刘铭搭上三爷,可不是一个笑容、一句夸赞就能换来的。

回到凌宅,凌父没有下车,说是还有工作要做,放下凌晓后便彻夜未归,凌晓对此也习以为常,只要不带回家,她也懒得、或者说没有能力去管凌父是去哪个外宅找女人。

第二天,吊唁完毕之后就是出殡了,殡仪队伍蜿蜒数里,白幡纸钱纷飞宛若冬雪,从此,沪省便没有了孟爷,有的只是三爷,孟乔。

☆、第十章 少年(一)

时光荏苒,转眼间凌晓便长到了十四岁,自小在家由家庭教师教导的她终于被有些看不过眼的凌父托关系送去了新式的高级中学,以便让她多认识些同龄人——所谓的交际,也是一位世家大小姐所不可或缺的责任。

对此,三爷倒是也没有多说什么,只是叮嘱她不能贪玩,落下自己布置的功课,不过,仅仅只是这一句话,可也实在是把凌晓愁坏了。

凌晓自小学东西快,不过是依仗了自己成年人的定性和思维理解能力,只可惜三爷却把她的“聪慧”当成了与生俱来的能力,认为她是个天才,随着凌晓年龄的增长,教给她的东西也越来越多,弄得凌晓在欣喜地如饥似渴吸收知识的同时也郁闷不已,几乎把自己所有的闲暇时间都贡献给了三爷的功课。如今白天要去学校上课,空闲时间急剧缩水,想要再应付三爷那边,可就难上加难了。

发愁了半天却没有想到应对的方法,倘若要告诉三爷一声请他放慢进度的话凌晓是万万不愿的,只好安慰自己车到山前必有路,先去应付高中的入学。

凌父为凌晓选择的是一所英国人和中国人合办的高级中学,名为英华高中,招生对象自然是有钱人家的少爷小姐,所受的教育也是以西式为主。英华高中的女子校服有两套,一套是清丽的青色旗袍,一套是活泼的西式百褶裙,几乎被三爷同化了审美观的凌晓自然是选择了青色的旗袍。早就开始发育的凌晓终于不复小时候穿旗袍的尴尬与不伦不类,初显曲线的身姿与沉静的气质让身着旗袍的她优雅大方——当然,这仅仅指的是她不耍性子的时候。

大凌晓四岁的宋文斌同样也是在英华高中上课,由于凌父“忙碌”,送凌晓入学的任务就被移交到了宋文斌的手上,而宋文斌这些年也的确守住了当初的承诺,对待凌晓体贴又谦让,越是显得两人之间的关系越来越好,在长辈们眼中,两人亲密地基本上就只差一个订婚仪式了。

换好衣服,凌晓下了楼,看到宋文斌已经等在了大厅里,一身白色的西装更显英挺,十八岁的他已经基本褪去了稚气的轮廓,时常带着笑意的眼眸、微勾的嘴角,再加上过来叛逆期后愈显成熟稳重的气质,让他完美的代表了沪省名门公子的招牌。

“晓晓,这身校服穿在你身上真漂亮。”宋文斌微笑着打了个招呼,凌晓也笑着回了一句,然后大大方方地挽住了他的手臂。

自从宋文斌发誓之后,无论怎么折腾他都一声不吭地宛若甘之如饴,逐渐地凌晓也没有了兴趣,毕竟她本身并不是刁蛮地以折腾人为乐的性格,既然达不到报复的效果,那么她也就暂时偃旗息鼓了。

宋文斌笑着向凌晓大概讲了讲学校里的事情,生怕她头一次上学不习惯,一边挽着她走出凌宅,一边习惯性地接过管家白叔手里装有凌晓课本的包,并朝他笑了笑,半分没有贵公子傲慢矜持的架子。

白叔将一切看在眼里,一张老脸几乎笑成了一朵菊花。

英华高中作为沪省知名的男女混校,校园自然也是非常气派。宽广的校门之后是平整的道路,绿树掩映之中白色校舍漂亮异常,远处还能看到离这所学校不远的圣玛利亚女子高中教堂高耸的尖顶。原本,凌晓差一点就要去这所教会女校入学的,只不过后来考虑到宋文斌的问题,最终还是选择了英华高中。

宋家的车子在英华高中门口停住,凌晓跟着宋文斌下了车,立即就受到了少男少女们热烈的注视。倒不是因为凌晓如何令人惊艳,而是因为宋文斌在这所学校里太出名,而且鲜少有人能让他如此殷勤地帮忙开车门。

对此,凌晓倒是适应良好,上辈子她也是这么众星捧月过来的,这辈子被三爷带着,更是备受瞩目,自然不会将这些十多岁的孩子的目光放在心上。

凌晓在宋文斌的带领下见了校长、老师,随后又被他亲自护送去了教室,简直称得上呵护备至。当凌晓进入教室的时候,原本乱糟糟的室内静谧了一瞬,少男少女们侧目看着宋文斌帮凌晓整理好书本,不厌其烦地教导她在学校里该如何与老师同学相处,并且再三提醒放学后要等他来送她回家。

凌晓坐在座位上,一脸的无语,最先还看在对方好心好意的份上点头应诺,最后着实有些不耐烦了,轻拍了一下桌子,扬起纤细的柳眉:“行了文斌哥,一路上都说了多少遍了?你这是把我当小孩子呢?还是你打算当我奶妈?!”

“奶妈还不至于,不过保姆倒是比较贴切。”宋文斌这么多年来被折腾地处变不惊,微笑着将凌晓反噎了回去。

凌晓撑着下巴,默默扭头,决定不跟这家伙一般见识。

宋文斌见凌晓的确是烦了,好脾气的笑了笑便停止了啰嗦,转而带着和煦的笑容拜托周围颇有些受宠若惊的学生们与她好好相处。如此再三后,宋文斌才在凌晓有些崩溃的注视中出了教室,让她着实松了口气。

凌晓觉得,宋文斌显然已经练就了能够反折腾她的盖世神功,此功一出绝对能让人退避三舍、五体投地。

“是谁啊?你哥哥?”身侧的女孩双目放光地询问道,面颊上仍旧没有褪去羞涩的红晕——十四五岁的少女,正是情窦初开、年少慕艾的年纪。

“算是吧。”虽然在凌晓的眼中,如今的宋文斌只能算是小屁孩,但是为了合群,她仍旧笑着点了点头。

“那是宋文斌吧?我知道他的,我姐姐也在这所学校上学,经常提起他呢!”另一个女孩也凑了过来,情绪看上去极其激动,“他不仅长得英俊,学习好、家世好、气质好、脾气也好,而且多才多艺,据说不仅能文能武,连音乐、茶道、舞蹈之类的都会呢!简直是个天才!”

“他还会做饭。”凌晓笑着补充道,她也非常满意自己将宋文斌养成到现在这个模样——以后生了孩子肯定不用发愁了,绝对能教育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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