后来,死者的秘书兼同伴斯坦节逊也死了,是被同一个凶手用刀刺入心脏而亡。
再经过一些列的推理判断,在所有人都还在云里雾里的时候,福尔摩斯却已经敏锐的,捕捉到了凶手的信息。
福尔摩斯两次设计,终于让凶手自投罗网,他亲手抓住了凶手,一位名叫做候波的,来自米国的车夫。
之后,侯波讲述了他杀人的原因。
他深爱着,也深爱着他的女人露茜,以及露茜的养父约翰,曾经在沙漠中被摩门教救起,从此在摩门教生活。
一天,摩门教的首领来通知约翰,命令他的女儿露茜,在两个摩门教长老的儿子锥伯,和斯坦节逊之中挑选一个做丈夫,并给她一个月的考虑时间。
锥伯和斯坦节逊都已经有了好几个妻子,约翰不愿意让自己的女儿嫁给他们为妾,便托人带信给侯波,让侯波回来营救他们。
侯波从远方赶回,他悄悄救走了约翰和露茜。
然而,在一天之后,侯波去打猎回来,却发现摩门教人已经追上了他们,并且杀死了约翰,抢走了露茜。
侯波悲痛欲绝,后来又打听到,露茜被锥伯抢去强行成了亲,只过了一个月就忧郁而死。
从此,侯波踏上了复仇之路。
侯波和他的两个仇人,锥伯和斯坦节逊上演了一场,长达十几年的追逐复仇游戏。
最后,在浪敦城里,侯波终于先后成功的,杀死了锥伯和斯坦节逊。
而此时的侯波也已经身患重病,在被抓不久之后,就因为死在了监狱里。
……
一众书迷们彻底的,沉入了整个案件之中。
他们脸上的表情不停的变换着,有疑惑、不解、皱眉深思、惊讶、不敢相信、恍然大悟等等,相当的丰富多彩。
过了好久好久之后,他们终于将整个案件看完,也看完了这一部叫做《血字的研究》的作品。
而看完之后,所有的书迷们都完全沉浸在惊喜、兴奋与震撼当中。
整个案件繁琐复杂,扑朔迷离,当凶手中了福尔摩斯的计,从而自投罗网,被福尔摩斯亲手抓住的时候,所有人都还处在迷雾当中。
不明白福尔摩斯抓住的那个人,为什么会是凶手?福尔摩斯到底是如何知道,他就是凶手的?
这里的“所有人”,既包括作品中出现的,除了福尔摩斯之外的所有人物角色,也包括所有看书的书迷们。
随后,福尔摩斯将自己的推理过程,一一详细的向着众人解释,众人听完之后才恍然大悟。
这个时候,众人才明白,那些在他们看来,都是非常正常的微不足道的痕迹,在福尔摩斯的眼里,却往往是发现凶手犯罪手段的关键。
福尔摩斯强大的观察能力,分析能力,逻辑推理能力,在案件中得到了淋漓尽致的体现。
所有的书迷们,在明白了整个案件的真相,以及见识了福尔摩斯那些精妙细微的观察,精彩至极的推理之后,对于福尔摩斯突然变得十分的喜欢和崇拜。
……
第1364章 准备庆祝一番
仅仅只是一个案件,就已经让书迷们,对福尔摩斯突然变得十分的喜欢和崇拜。
而他们知道,后面还有一个案件,或者说还有一部叫做《四签名》的作品。
李凡这一次一共写了两部作品,虽然他们现在非常迫不及待的,想要继续看后面一部作品,他们非常渴望继续看,神奇的福尔摩斯继续推理破案,但他们强行忍住了继续看的冲动。
因为,还有一件更加重要的事情,需要他们立即去做,那便是告诉全国所有的侦探迷们,李凡的新作品《福尔摩斯探案集》,到底是一部怎样的作品?
他们知道,现在已经看了,或者正在看《福尔摩斯探案集》的人,非常少,大多数的侦探迷们,都没有购买这部作品。
他们只购买了特里斯的《血色残阳》,定然也只看了《血色残阳》。
《血色残阳》的质量应该也算精彩,但绝对比不上《福尔摩斯探案集》,绝对没有侦探福尔摩斯先生有魅力。
如果其他的那些侦探迷们,到现在都还不认识福尔摩斯先生,那绝对是一件非常遗憾的事情。
于是,他们强行让自己将书放下,来到了网络上。
而网络上的情况,也和他们预想的差不多,几乎所有的声音都是关于,特里斯和他的新作品《血色残阳》的。
“太棒了!特里斯先生的新作品真是太棒了,一口气看完,仍然觉得非常的意犹未尽。”
“特里斯先生不愧是我国的侦探小说第一人,这部《血色残阳》写的真是太好了,其中的推理部分实在是太棒了。”
“主角蒂亚戈非常的有魅力,尤其是在他推理的过程中,我已经彻底的喜欢上蒂亚戈了。”
“对了,有没有人看过李凡先生的新作,叫做《福尔摩斯探案集》?”
“不知道,反正我没有看,今天去书店买书的时候,我几乎没有看到有人买《福尔摩斯探案集》,我想,应该没有多少人看过吧?”
“《福尔摩斯探案集》不用看就知道不好看,又哪里会有人去浪费那个时间?要知道,花费时间去看一部不好看的作品,绝对是一件折磨人的事情。”
“……”
看着网络上尽是这样的声音,看过《福尔摩斯探案集》的书迷们,心里啧啧叹息,真是一群愚蠢的家伙!
罢了,看着大家同为侦探小说迷的份上,就将福尔摩斯先生推荐给你们认识吧。
“你们认识福尔摩斯先生吗?”
“福尔摩斯?那不是李凡先生新作品的主角吗?你这样问是什么意思?还把其称之为‘先生’。”
“我记得李凡先生之前,好像也把其称之为福尔摩斯先生,还说是他的朋友,把小说里的虚构人物,称之为自己的朋友,这绝对是入戏太深了。你该不会是看了《福尔摩斯探案集》吧?然后也和李凡先生一样,入戏太深了?”
“入戏太深?也许吧,如果真的能够在贝克街上,邂逅福尔摩斯先生,我情愿进入到有福尔摩斯先生的那出戏里。”
“噢!天啦,你这话是什么意思?”
“如果你也去看了,李凡先生的新作《福尔摩斯探案集》,你就会明白我的意思了。”
“噢!等等,朋友,你的意思是《福尔摩斯探案集》很好看?”
“不是好看,是好看到让人有些分不清戏里戏外,好了,话我就说到这里了,我还得继续去找福尔摩斯先生,你要知道,后面还有一个案子,在等着福尔摩斯先生去解决呢,这实在是太棒了!”
“哎,不是,那个朋友,你倒是把话说清楚再走啊。”
“朋友?朋友?真走了?”
“看样子的确是真走了,他啥意思啊?《福尔摩斯探案集》非常好看?”
“该不会是李凡先生请的托吧?不过,这似乎不大可能。”
“当然不可能了,李凡先生是什么身份?需要请托?你们啊,错过了一部经典的侦探小说作品,还不自知,当真是可惜。当然,你们现在去看,也还来得及。”
“唉!看着你们真是可怜,去买一本《福尔摩斯探案集》吧,认识一下福尔摩斯先生。不然,就太遗憾了。”
“……”
在最开始的那个侦探迷之后,又陆续出现了一些类似的声音。
虽然不多,但却足以让大多数的侦探迷们傻眼了。
什么意思?错过了一部经典的侦探小说作品?不认识福尔摩斯,将会非常的遗憾?
李凡的《福尔摩斯探案集》真的很好看?
这些疑问出现在大量侦探迷们的脑海里,然后,有人依然不屑一顾,但也有人有些犹豫了。
要不,去买一本回来看看?反正《血色残阳》已经看完了,就看一看《福尔摩斯探案集》吧。
如果看不下去的话,不看就是,最多也就是损失一些买书的钱。
就这样,到了下午时分,各大书店里,购买《福尔摩斯探案集》的人,正在悄悄的不断增多。
……
“特里斯,恭喜你了,你的《血色残阳》大卖,今天的销售量怕是要突破20万册了。这实在是让人非常的羡慕。”
在一个兰国侦探小说作家的交流群里,一众侦探小说家们,正是向特里斯表示祝贺。
根据他们从特殊渠道,得到的及时销售数据统计来看,今天《血色残阳》的销量,很有可能会突破20万册。
一众侦探小说作家们非常的羡慕。
“那李凡的《福尔摩斯探案集》销售了多少册了?”
“根据目前的数据看,应该在六、七千册的样子,今天倒也有可能突破一万册。”
“一万册对于一个普通作家来说,倒也算是不错了,但如果是李凡的话,那丢脸就绝对丢大了。尤其是和特里斯的 20万册比起来。卡在喉咙里的那根刺,总算是真正的拿出去了。舒坦!”
“是啊!舒坦,我现在已经迫不及待的,要看明天的新闻了,不知道媒体们都会如何报道?真是期待!”
“特里斯,这事你必须要请我们庆祝一番才行。”
“当然,没有问题,就今天晚上吧,我请大家吃饭。”
“特里斯,这个主意不错,那就今天晚上,这事儿的确应该好好的庆祝一番。”
“那就我们今天晚上庆祝吧。”
“……”
一众侦探小说作家们,决定今天晚上庆祝一番。
一是庆祝特里斯的《血色残阳》大卖,二则庆祝他们终于,将卡在喉咙里的那根刺,真正的除掉了。
……
第1365章 《四签名》案件(二合一大章)
贝克街221b号公寓。
亚尔维斯坐在一张藤椅上,手里拿着一本《福尔摩斯探案集》,看着封面上和他颇为相似的福尔摩斯画像,就像看着年轻时候的自己一样。
他已经将《血字的研究》和《四签名》两个故事看完。
此时的他,虽然安静的坐在藤椅上,但在他的内心深处,却像火焰一样正在炙热的燃烧。
那炙热燃烧的火焰,让他感觉到自己似乎,就像年轻了几十岁一般,浑身都有使不完的干劲和力量。
当然,亚尔维斯知道,那只是他心里的一种错觉。
但这几天时间,亚尔维斯真的感觉自己似乎年轻了许多,本就健朗的身体,似乎变得更加的健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