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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1节

陆重行进门,身姿流畅的拱手与陆老太太请安。

陆老太太放下茶盏,看一眼陆重行,声音微哑道:“宠宠,我听说你要将乖乖送回去?”

屋内一阵寂静,除了神色惊愕不明所以的陆嘉,众人眼观鼻鼻观心,默不作声。

陆重行,字宠。大名取自两句诗中:行行重行行,与君生别离。单字“宠”,“宀”为“宅”,“龙”指“蛇,表示“豢养在家宅里面的蛇类”,但苏娇怜知道,这陆重行可不是一条被豢养的家养无毒蛇,而是一条隐藏了利齿的七步蛇。他最喜欢的,就是看人濒临死亡时,脸上露出的那抹恐惧。

只是此刻,这样的男人却被老太太一口一句“宠宠”的唤着,实在是让人忍俊不禁。不过这个小名,整个英国公府,也就只有陆老太太敢唤了。

男人面无表情的站在那里,矢口否认,“没有。”

苏娇怜:不要脸!

陆老太太叹息一声,打发众人去了,只留下陆重行一人。

男人撩起朝服袍裾,坐到太师椅上,垂眸饮茶。

“重行,你真的不愿娶乖乖吗?”陆老太太换了称呼。

陆重行面不改色道:“不愿。”

“唉,乖乖这么好的姑娘,希望你日后不要后悔。”

“不会。”陆重行神色愈冷,贴着茶盏的指腹轻轻摩挲。那里的伤口已经长好了,但却日日透着酥麻,就跟嵌在骨髓中般刊心刻骨。

作者有话要说:flag就是用来破的。

第12章

陆老太太回来了,就是苏娇怜的免死金牌回来了。但苏娇怜知道,她不能操之过急。陆重行想要将她赶出英国公府这事,不该由她嘴里说出来,应当让陆老太太自个儿知道了,然后寻陆重行兴师问罪去。

她只要摆出一副可怜兮兮的小模样,在适当的时候加把火就行了。

古代的娱乐活动实在匮乏,自苏娇怜一不小心将陆嘉拿来的那些请柬毁了之后,陆嘉已经半个月没来寻她了。

苏娇怜虽乐的清净,但难免无聊。不过好在,她发现了一件古今潮流之事——看小说。

你别说,这古代的小说真是比现代的露骨多了,而且字句优美,姿势繁多,实在是叫人欲罢不能。

苏娇怜躺在榻上看了三日的古代小黄文,将陆嘉上次送她的那些书基本都看完了。

“姑娘,您这一日日的窝在榻上,可别闷出了病才好。”农嬷嬷看不过眼,将苏娇怜从榻上半强硬的搀了起来。操心似老母。

苏娇怜眯着眼,手里还拿着那本书,神思浑噩的被农嬷嬷套上绣鞋,拽出去透风了。

今日是阴天,没有日头。苏娇怜拿着书,走在后花园子里,目不转睛的翻页细看,眉眼带笑,心中感叹:这古代的话本子,真真是能抓住精髓呀,瞧这些姿势,看这些描写,简直让人身临其境……

“啊……”额头猛地一痛,苏娇怜撞到一根大红圆木柱。

“唔……”捂着被撞红的额角,苏娇怜红着眼,纤细娇柔的小身子半弯,粉颈低垂,肩背搭拢下来,像只呜咽着的小奶狗,可怜极了。

不远处,正从房廊拐角处过来的男人清冷着眉眼,双眸微瞥,甩袖而过,带起一阵清妙檀香气息。

其实这原本只是一件极普通,极小的事,但坏就坏在那时候陆重行竟穿着朝服路过了。所以这事,传着传着就变了味。

“听说表姑娘昨日里在大爷面前撞了柱子,大爷怕闹出人命,这才让表姑娘继续呆在了咱们府里。”

苏娇怜:……

虽然过程有些“曲折”,但好在结果不错,她不用去陆老太太面前哭天抹泪的诬蔑陆重行就能留下来了。

不过苏娇怜还是觉得,这事应当跟陆老太太有关。毕竟就算是她在陆重行面前撞死了,这个变态都不会多看她一眼。

……

“姑娘,新制的足衣送来了。”农嬷嬷捧着一双海棠屐,笑眯眯的拨开芦帘走进来。

苏娇怜正懒在榻上盯着木施上那件男式衫子看。

这是陆重行的衫子,还挂在那里的原因就是苏娇怜始终没有下定决心去走下面的那段剧情。

在书中,原身就是个女痴汉,她不仅偷了陆重行的衫子,还要去偷陆重行的枕头、腰带、亵衣亵裤……苏娇怜庆幸的想着,幸亏原书中让她吸的是男主的衫子,要是别的东西譬如贴身衣物尤其是下头的那种的话……呵呵,她选择死亡。

“姑娘,这件衫子您准备什么时候去还给大爷?老奴给您炖盅鸡汤一道送过去,好好谢谢大爷吧。”

鸡汤……苏娇怜想了想,这个可以有。

“多放点小蘑菇。”苏娇怜郑重叮嘱。

用了午膳,苏娇怜端着农嬷嬷准备好的小鸡炖蘑菇,身后跟着手捧红漆盘的小牙,里头装着陆重行的衫子,大大方方去了陆重行的院子。

“表姑娘,大爷正在书房处理公务。”家寿依旧守在垂花门口,将苏娇怜给拦住了。

苏娇怜抻着脖子往里瞧上一眼,想着要怎么才能将男主的枕头偷出来呢?

“还望通融一番。”苏娇怜解了腰间荷包,塞给家寿,声音细糯糯的绵软。

家寿烫手山芋似得攥着那荷包,面露为难。

苏娇怜娇怯怯的站在那里,双眸红红,隐带泪花,委屈又可怜的盯着家寿瞧。今天日头有些大,家寿看着眼前女子那被晒出来的粉腮盈眸,直觉若是此刻来一阵风,这表姑娘就要倒了。

苏娇怜人如其名,我见犹怜。模样长的又娇又怜,只要是男人瞧见了,都会多生几分怜惜之情。家寿是个男人,他素来就觉得这位表姑娘娇娇柔柔的那般好,自家爷怎么就瞧不上呢?

“那,那表姑娘快进快出……”

家寿话音未落,苏娇怜便赶紧一手端着鸡汤,一手抓着陆重行那件衫子进了院子,留下小牙跟家寿面面相觑的站在垂花门口相顾无言。

这位表姑娘别看娇娇柔柔的,行动力倒是十足。

苏娇怜没有去书房,她去的是正屋。

“大表哥?”推开正屋大门,苏娇怜小小声的唤一句,四下逡巡一遍,见真的无人,才小心翼翼的迈步进去,将手里的东西置在红木圆桌上,然后挑起帘子,进了寝室。

男人的寝室很干净,一眼望去基本没有什么东西,只有鼻息间隐隐缠绕的那股幽冷檀香在提醒着苏娇怜男人的危险。

苏娇怜轻手轻脚的在寝室里转了一圈,然后走到凉榻前。

陆重行的……枕头?

苏娇怜目不转睛的盯着榻上的靛青色软枕,不由自主的往前迈一步,然后又迈一步。

为了今日偷枕头这件大事,苏娇怜特意穿了一套宽大的长裙衫子,将她原本便纤瘦的身子衬得更加羸弱。

弯腰将男人的枕头抱到怀里,苏娇怜把它藏进宽袖暗袋内。

枕头不大不小,被掩在宽袖里,使得苏娇怜的行动有些不便,走姿也显出几分怪异,但好在,并没有什么特别突兀的地方,她应当能全身而退。

只可惜,当苏娇怜重新推开主屋大门的时候,就看到了那面无表情站在石阶上的男人。

男人不知站了多久,身上穿的袍子都被汗打湿了一半,贴在修长俊朗的身体上,一双大长腿显露无疑,气势十足。

“大大大表哥,我来给你送衫子。我知道大表哥喜欢小龙涎香,所以亲自将衫子给洗了,熏了小龙涎香。”苏娇怜为以防万一,早已准备好了说辞。她一边说着,一边侧身让出实木圆桌上置着的鸡汤和衫子,显示出自己的清白。

洗是不可能洗的,熏也是不可能熏的,一切都是农嬷嬷和小牙做的。苏娇怜只需要坐在榻上指挥就好了。

其实原书中没有归还衫子这段剧情,毕竟原身的那件衫子是她偷的。可既然她这边是陆重行亲自给的,那自然是要还的,而且因为人设关系,苏娇怜还要舔着脸的上来还。

男人拢袖,步上石阶,身量愈高。

苏娇怜仰头,可怜巴巴的盯着人看,一副“我非常十分特别尤其的无辜”表情,简直就是此地无银三百两的真实写照。

“我现下虽留你在英国公府,但若是被我知道你做出什么龌龊事来,就算是老祖宗求情,也无用。”男人的声音很冷,漆黑暗眸中印出苏娇怜那张燥红小脸,轮廓清晰。

苏娇怜使劲点头,眨着那双黑白分明的眼眸道:“有大表哥在,我哪里敢做什么龌龊事。”

陆重行的视线落到苏娇怜脸上,“你今日没有上妆?”

小姑娘眨了眨眼,“上,上了啊……”

男人蹙眉,盯着苏娇怜的唇看半响,直觉那唇色与往日并无什么变化,那张脸也没什么妆面痕迹,只是眉眼驽钝不少,看着失了几分水灵。

苏娇怜摸了摸脸,这直男审美呀,明明这么厚的一层换脸妆都看不出来。

“来我书房。”突然,头顶砸下来一句话,苏娇怜还没反应过来,就见男人已关上主屋大门,率先转入房廊往书房的方向去了。

苏娇怜藏了藏宽袖里的软枕,踌躇着站在原地不敢动,直到男人那视线冷飕飕的瞟过来,她才慢腾腾的挪着小步子跟了上去。

看着跟在自己身后屁颠屁颠的小东西,陆重行放慢了几分脚步,唇角轻勾。

怎么委屈的跟小媳妇似得。

这不是苏娇怜第一次来陆重行的书房,她轻车熟路的被男人安排在小木凳上,然后眼巴巴的坐在那里盯着书桌上置着的红豆糕瞧。

红豆糕刚刚出炉,软糯香甜的红豆被夹在软绵的糯米糕里,细细的渗出来,带着甜腻的香气。

苏娇怜吸了吸鼻子,想起自己只喝露水的小仙女人设,眼观鼻鼻观心,用力夹紧了腿儿。

她不饿,她不想吃,她是自愿喝露水的……

“过来研墨。”

离得近了,苏娇怜更能闻到那红豆糕的味道。

男人坐在书桌后,手持狼毫笔,正在处理公务。

苏娇怜咽了咽口水,小心翼翼的藏好软枕,一边研墨,一边翘起小手指戳了戳那近在咫尺的红豆糕。

好,好软呀……

陆重行的眼角位置,能清楚的看到那根颤巍巍的小手指对着那块可怜的红豆糕戳了又戳,摸了又摸。

“爷。”书房门口,禄寿端着茶盏过来,神色怪异的看了一眼杵在那里研墨的苏娇怜。

苏娇怜一心只有红豆糕,但无奈她不能吃,只好一杯一杯的灌茶。

也不知是茶吃多了,还是因着天气太热容易犯困,当苏娇怜反应过来的时候,她已经趴在书桌一角睡过去了。

第13章

小姑娘吃了茶,趴在书案上,睡得很是香甜。男人手执狼毫笔,慢条斯理的抬起眼帘,那双漆黑暗眸轻动,准确的对上那张近在咫尺的白腻小脸。

覆着薄茧的白皙指尖抹上小姑娘的眉眼、面颊、娇唇,狠狠摩挲一番,流连忘返,意犹未尽。

“爷……”书房门口,禄寿站在那里,冷硬的脸上难得显出一抹犹豫之色。

他家爷怎么那么像个变态?

屋内,那位娇花似得表姑娘被神色严肃冷峻的男人揽在怀里,歪着脑袋靠在男人宽阔的肩膀上,睡得无知无觉,丝毫不知身后面对的是怎样一只变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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