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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282节

众人吃了甜点,莫尔斯一直一个人喝咖啡,喝的还挺惬意,林琅他们准备走的时候,莫尔斯也看了看腕表,准备起来离开了。

林琅刚走出餐厅,就感觉到一股血骚味追了出来,立刻炸着全身的毛,钻进了端木晋旸的车子里。

莫尔斯和端木晋旸告了别,微微弯下腰来,低头看着坐在车子后排上的林琅,笑着说:“林先生,那咱们也再见了。”

林琅因为有窗子隔着,很有底气的说:“不会再见了。”

莫尔斯笑了笑,对林琅眨了一下眼,灰绿色的眼睛非常漂亮,撒发着优雅和性感的气息,林琅一瞬间觉得自己又被他的眼睛控制了,心脏“咚咚”的使劲跳了两下,差点把胸腔给砸穿,气愤的收回了目光。

莫尔斯很快就走了,端木晋旸和张九也上了车,准备往家里开去。

他们开了五分钟,路上突然就堵车了,被迫夹在堵车的长龙中,旁边是个高档小区,就是那个女孩子住的地方。

张九左右看了看,说:“这个时间段也堵车啊?”

他说着,就听到警车和救护车的声音,前面闪着警灯,非常的明亮,小区门口的人很多,车子也很多,错综复杂的,似乎因为这个才堵车了。

张九说:“是不是发生了什么事?”

他们的车子一直堵着,也开不走,旁边梳理出一个应急车道,是供警车和救护车走的,众人就看到几个白大褂从小区里快速的抬出一个担架来。

那担架上全都是血,血水正“滴答滴答”的往下流,担架上是什么人他们看不到,因为担架上面蒙着一块白布,不管是什么人,都证明着这已经是一个死人,白布蒙住了死人的整个身体。

“呼——”一声,这时候一阵大风刮过来,将白布刮开了一个角,因为张九他们被迫堵车,所以只能在旁边围观,风一吹,白布飞了起来,三个人顿时都是一脸惊讶!

因为白布下的那具尸体,他们竟然认识,就是那个女孩!

林琅猛地拽开车门,一下就冲了下去。

那个女孩脸色苍白,甚至皮肤都有些皱了,好像是流血过多的样子,躺在担架上,已经没有了气息,她的脖子上有两个血窟窿,但是同样的应该不是吸血鬼咬的,是什么利器扎出来的血窟窿。

女孩的身上好多血,还在往下流,“滴答——滴答——”的从担架上流下来。

外面有警戒线,林琅根本进不去,他冲到警戒线旁边,就已经被人拦住了。

林琅激动的说:“她是我同学,让我过去看看!”

同学又不是直系家属,当然不会让林琅过去,人家把他拦在外面,林琅看起来非常激动,蓝色的眼睛在震惊的瞪着,一脸不可思议的崩溃表情。

端木晋旸还在开车,不可能下车,毕竟他们的车子是堵在公路上,时不时还在往前开,张九赶紧下去,说:“我去看看他。”

张九跑下车,林琅站在警戒线外面,一脸的震惊,看着白色大担架被抬进了救护车里。

张九伸手搂住琳琅肩膀,林琅一脸震惊的说:“她说的是实话……有人要杀她,但是我没相信……”

林琅双手颤抖的捂住眼睛,表情也不再那么臭屁,蓝色的眼睛有些发红,声音都在颤抖,说:“我害了她。”

何止是林琅没相信,就那女孩的表现,完全没一点儿让人相信的感觉,张九和端木晋旸也没相信,谁也没想到女孩真的就死了。

而且真的和吸血鬼有关,张九不由想起来女孩在电话里说的,或许的确有把林琅骗过来的成分,但是原因是真的。

女孩说有人敲了她家的门,送来了一只红色的玫瑰花,和他们在游乐嘉年华的鬼屋里看到的玫瑰花一模一样,这是血液的诅咒……

林琅有些难以接受,被张九带回了车里,张九回头看了一眼女孩被抬上救护车的尸体,那尸体上也没有魂魄,也被人吸走了。

张九从没听说过吸血鬼吸血还要勾走魂魄的,而且这显然并不是什么吸血鬼做的事情。

女孩的事情他们很快就了解了,从网络上,因为场景太诡异了,所以传得很快。

第一个发现尸体的是女孩的父亲,加班回来之后,发现房间的门没有锁,而且是开着的,进门之后发现女孩没有在卧室。

刚开始女孩的父亲并没担心,因为女孩进入了叛逆期,经常出去玩不回家,晚上也夜不归宿,女孩的父亲刚开始还会教育女孩几句,但是女孩屡教不改,而且后来工作太忙了,实在没有时间去管她。

结果女孩的父亲打算去洗手间洗手,洗手间里却弥漫着一股潮湿的热气,伴随着浓重的血腥味。

女孩的父亲以为是女孩在洗澡,但是血腥味实在太浓重了,他叫了女孩一声,根本没反应,推门进去之后,就看到女孩躺在浴缸里,她的手上捏着一朵红色金边的玫瑰花,浴缸里注满了热腾腾的血水,女孩的脖子上被咬了两个大窟窿,已经不怎么流血了,女孩的脸色苍白,嘴唇发紫,一脸的灰白。

当时女孩的父亲几乎吓傻了,赶紧报了警,叫了救护车,后来的事情张九他们已经知道了。

两天之间有两个中学生遇害了,而且他们是同学,去过相同的地方,死法也非常类似,都是什么血液诅咒,因为这件事情和吸血鬼掺和上了,所以在新闻上传得很快,很多人都说是吸血鬼杀人。

林琅的情绪看起来很低,非常低迷,不停的揉着自己的脸和眼睛。

张九安慰了一下林琅,皱眉说:“我觉得这件事情不简单,他们两个人不单单只是被人杀了,而且魂魄都不见了,当时你们一起去游乐嘉年华的学生还不少,他们可能也会有危险。”

林琅回了家,立刻打电话去通知他的那些同学,其实他的那些同学都听说了这件事情,已经开始人心惶惶了,有的打电话报了警,有的去找驱魔师来驱赶吸血鬼了,总之什么样的办法都有。

周日本身想想要休闲的度过,结果变成这种样子,周一一大早,端木晋旸和莫尔斯有合同要谈,是商讨旅游开发区的合同,算是端木晋旸今年比较大的一个拓展业务。

端木晋旸和张九早早起了,收拾好了就往公司去。

张九自己去了办公室,中午的时候端木晋旸还要和莫尔斯一起出去吃午餐,下午继续洽谈合同,还有几个点需要商量,然后就可以签合同了。

张九只好自己来吃东西,今天正好绍然请假了,张九还打电话慰问了一下,结果绍然只是昨天晚上太“操劳”过度了,正好碰上今天廉医生休假,所以绍然就懒得来上班了,干脆请假。

张九觉得真是白操心了,于是只好自己去吃午饭,感觉一个人去食堂吃饭有点傻傻的,干脆去便利店买点东西吃。

张九一出大厦的门,就看到大厦前面的广场上,喷泉池边上坐着一个小男孩,小男孩坐在喷泉池的石头围栏上,因为身高问题,正好两条腿沾不到地面,于是就晃来晃去自己的小腿。

小男孩穿着一件蓝色的短裤,露出白花花的小腿,别看白花花的,但是小腿上竟然还有点小肌肉,脚上踏着蓝色的运动鞋,一晃一晃的还挺可爱。

张九一眼就认出来了,因为小男孩的样子太抢眼了,头发软软的,颜色并不是纯黑色,眼睛还是蓝色的,在阳光的照耀下,仿佛是绽放光芒的冰块,因为太热,伸手擦着自己流下来的汗,呲着小尖牙,有点受不了的样子。

竟然是林琅!

张九赶紧走过去,说:“你怎么跑到这来了,今天不上学吗?”

林琅看到了张九,从石头的围栏上跳下来,拍了拍自己裤子上的土,摇了摇头,说:“上学,但是我没去。”

张九看林琅兴致还不高,肯定是昨天的事情还在介意,林琅虽然是两百五十岁的狼人,但是仍然是个未成年,所以难免有些小孩子心性。

张九说:“怎么逃课了?刚初中就逃课,嗯?”

林琅抿了抿嘴唇,从短裤的口袋里拿出一张小卡片,放在张九手里。

卡片就跟贺卡一样,不过整张卡片是黑色的,有些金粉在上面,张九把卡片打开,上面是一串红色的英文,写的就是棺材上那句话——血液的诅咒。

张九一看卡片,顿时眼睛一眯,说:“这是……”

林琅说:“这几天我爸妈要去国外谈生意,我今天早上开门准备上学的时候,在门缝里发现的。”

张九吓了一跳,这个送卡片的方式,不是和送玫瑰一个样子吗,林琅变成了那个变态凶手的下一个目标?

林琅说:“对方应该不是个吸血鬼,如果真的是吸血鬼,他一挨近我就能闻到了,毕竟我们狼人的鼻子很灵敏,但是我并没有闻到什么特殊的气味,他应该是人类,而且是普通人,因为只有普通人的气味比较复杂。”

狼人的鼻子很灵敏,他们对气味分辨率非常高,但是也有分辨不出来的,那就是普通的人类,相对于阳府的人,其他两界的种族更在意气息多过容貌,甚至不在意性别,但是阳府的人不同,他们的嗅觉相对于视觉来说退化得多,所以阳府的人有颜控、声控,但是很少有什么气味控,除非是专门的调香师,基本对气味没什么太大的辨别力。

不注重气息,所以阳府的人身上都混合着很多气息,交杂在一起,这让鼻子灵敏的狼人都很头疼,无法一下就分辨出来是谁。

现在问题很严峻,之前女孩收到了一堆玫瑰,当天就死了,而林琅也收到了一张卡片,这或许代表着一种死亡的讯息。

张九有点坐不住,说:“你父母什么时候回来?”

林琅摇了摇头,说:“这不一定,他们很忙。”

张九说:“那在你父母回来之前,都跟我走知道吗,今天晚上要住在我家里,你这几天都别去上学了,等事情解决再去。”

张九说着,又说:“对了,吃午饭了吗?”

林琅刚要摇头,就听到一声:“小九?”

端木晋旸和莫尔斯从大厦里走出来,一同出来应酬的还有双方的高层,因为这次合作的资金很大,所以两方来的人都不少。

莫尔斯看到林琅,脸上瞬间挂上了戏谑的笑容,说:“林先生也在。”

林琅看到莫尔斯,却没有之前两次那么炸毛,或许是因为被事情困扰着,脸色也非常疲惫。

莫尔斯似乎发觉了林琅的不同寻常,说:“林先生这是怎么了?”

因为事情和莫尔斯的游乐嘉年华也有关系,所以张九就把卡片给端木晋旸和莫尔斯看了。

两个人的脸色都非常不好看,端木晋旸说:“莫尔斯先生,您不介意多带两个人用午餐吧?”

莫尔斯笑着说:“当然不介意,林先生和张先生也是我的朋友。”

两方老板都发话了,双方的高层也不能介意,于是中午应酬的队伍扩大了两个人。

张九和林琅也跟着去了,林琅刚才还沉浸在低落中,完全没注意,结果进了包间,坐下来之后才注意到,实在太可怕了!

因为这一包间的人,半数都是吸——血——鬼!

林琅从没见过这么多吸血鬼聚在一起,莫尔斯本身就是个吸血鬼,而且还是伯爵,地位自然不低,他的公司里自然有很多吸血鬼,起码高层都是吸血鬼,当然了,现在的吸血鬼只要穿上特制的西服,再来点特制的“隔离霜”,就能防止阳光了,白天也不用再躲在黑暗中。

所以吸血鬼的活动时间不单单只是黑夜,也可以享受日光。

林琅坐在吸血鬼堆里,顿时感觉无数只眼睛盯着自己,那目光真是太贪婪了,吓得林琅汗毛倒数。

莫尔斯笑了一声,说:“好了,你们不要吓到林先生,林先生可是我的贵客。”

其他吸血鬼也是好不容易看到这么嫩的小狼人,真想在他脖子上咬一口,不过伯爵大人已经宣布了主权,狼人不可能是吸血鬼的贵客,大家也都了解伯爵大人的性格,看起来伯爵大人是想要戏弄这只乳臭未干,浑身都是奶味儿的小狼人。

林琅一脸不服气的看着他们调戏自己,突然跳下座位,张九说:“去哪里?”

林琅说:“我出去一下。”

张九不放心,就跟着林琅一起出了包间,只见林琅出了包间之后,拦住了一个服务员,然后挑了挑嘴角,笑的有些得意,让服务员帮他从后厨取点东西来。

张九看着林琅,挑了挑眉,林琅把服务员给他取来的东西装进口袋里,使劲拍了拍,然后这才“斗志昂扬”的进了门。

一进包间门,张九立刻就看到那些吸血鬼的脸色骤然变了,尤其是莫尔斯,莫尔斯一直是绅士又优雅的样子,随时撒发着荷尔蒙,结果瞬间脸色就青了,伸手捂着鼻子,说:“什么东西?”

林琅笑眯眯的伸手从口袋里拿出一头长相还算端正漂亮的大蒜,“嘭!”一声摆在餐桌上。

端木晋旸:“……”

一头大蒜让一桌子吸血鬼贵族脸色刹那骤变,张九差点笑场,不得不说小狼人还挺机智……

第271章 血液7

吸血鬼并不是惧怕大蒜,而是因为吸血鬼的嗅觉非常灵敏,就像吸血蝙蝠或者蝎子一样,对刺激性气味的东西都有规避的属性。

大蒜的气味对于普通人来说都非常的刺激,比如一般的场合礼节都是早上中午,或者外出的时候不会吃大蒜,以免有异样的口气。

吸血鬼的嗅觉更加灵敏的多,不然也不会辨别哪种血液闻起来更加美味了,对大蒜这种刺激性气味的东西实在难以接受,这种感觉比不吃香菜还要可怕。

一桌子吸血鬼都是地位高级的贵族,更是自持身份,闻到这种味道简直就是“刺激”,哪想到他们刚才还想要欺负一个小狼崽子,结果这个小狼崽子立刻给了他们一个下马威。

大蒜这种东西不管是中西餐,基本后厨全都有,简直就是方便快捷,林琅看着那些吸血鬼脸色变了变,这才把那头大蒜宝贝一样托起来,然后装进了自己的口袋里。

莫尔斯皱了皱眉,嫌弃的看着林琅的这个动作,恐怕林琅的手上和衣服上也会沾到那可怕的气味了。

之后在饭桌上,那些吸血鬼就没有再戏弄林琅,林琅吃了饭,怀揣他的大蒜,在包间的外屋吃果盘,张九也在外屋陪他,端木晋旸则是和其他人继续商讨合同的事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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