区区五百人便能走出数千人的气势,不由让崇祯大为惊诧,若是北地兵马皆是如此,往后便再也无需害怕东虏铁骑入关劫掠了。
不过崇祯转念又一想,眼前这些士卒训练三个月便如此雄壮,精兵之道岂能如此简单?弄些设施,走些队列,便能一蹴而就?
以这逆子的心机,必定对自己有所藏私才是!
决计无错!
一定是如此这般!
否则这逆子从仙界归来,将学到的兵法韬略加以实施,练出十万精兵,便可与当年的戚少保并驾齐驱了。
“如此练兵,年需银两几何?”
若是便宜的话,崇祯也想让黄得功照搬过来,在他眼里,能整排整排走齐的部曲便是确定无疑的精锐了。
“回禀父皇,第一年由于需要采购武器、弹药、盔甲,加之其他作战物件,故而耗费颇多,每名士卒须约一百二十两银子。后两年成本会下降,每年需七十两左右,三年合计约两百六十两银子。”
训练东宫卫队三万人马,三年总计便要烧掉近八百万两银子,这还没算上为其采购大量的飞艇与坦克的相关投资。
海军是吞进怪兽,陆军的精锐其实也是,所有的装备都要质量上乘,而且数量充足才行,否则光凭滥竽充数的武器外加拳打脚踢,是肯定钢不动辫子主力的。
“……居然如此之高?用七八百万两银子足以供养数量两倍于此的其他部曲!”
崇祯认为这样的培养实在是太过高昂了,这些兵马投送到战场上到底能否发挥出预期的作用尚且不得而知,若是也被东虏打得丢盔卸甲,那就显得过于得不偿失了。
“父皇言之有理,只是王师主力现在南方进剿流寇,他日凯旋而归,便要参加北伐行动。当下北方各地连年大旱,庄稼颗粒无收,仅凭南方各地支应。若是儿臣这里新编的部队数量过多,只恐在三年之内,连北伐的粮食都凑不出来了!”
京城这边的东宫卫队有三万人马,陕茜榆林地区进行编练的六旅还有约三万,这是给左懋第和孙传庭准备的部队。
一旦老孙头在湖广地区损兵折将,这支新军就要从陕北开赴湖广作战。
乐观地说,就算孙传庭能够屡战屡胜,暂时用不着预备队进行补充,新军也要交给陕茜巡抚左懋第来指挥,好前去苷肃剿灭跟王朴一样,抗旨不尊的柴时华。
这新增的六万人全都要靠从南方运来的粮食来供养,而且黄得功的勇卫营在扩编之后,情况也是如此。
作为大明王师五大主力之一的白杆军主帅秦良玉,还在某太子的特许下,在泗川进行了大规模的扩编,届时也会消耗当地的粮食。
这一下子就多出来至少八万人马,同时还要积攒北伐的粮食。不算战马的那部分,光是人吃的,起码要攒够两百万石才行,这特么就太难了……
与此同时,洪承畴和孙传庭所部近二十万大军也需要就近取粮,会直接大量消耗附近布政司的粮食。
某太子不可能本末倒置,让南方正在作战的部队饿肚子,以此来换取新军各部及畿辅周边驻军的口粮。
有了“海外金山”每年高达七百万了银子的预付款,某太子完全可以每年都编练三万精锐。
但问题在于没这么多粮食来养活自己的狗腿子,自己有钱也不能立刻买到粮食,而且关键在于皇太鸡是不允许某太子这么大规模整军备战的,在秋季之前可能便会入关了。
银子与粮食一点都不矛盾,可以说,只要郑老屁同意帮忙,某太子有多少银子就能买到都少粮食。
但皇太鸡与粮食很矛盾,不光不让某太子攒起来,还要率领他的辫子军入关来抢粮,这就让某太子很郁闷了。
要喂饱畿辅周边的灾珉,以工代赈的法子倒是不错,但灾珉赚到了银子,便会去买粮食,同样会快速消耗掉漕运的粮食。
所以当下整军备战只能量力而行,先练三万兵马,往后等手里有了余粮,再说扩编的事情。
当了摄政王,某太子身上的担子就更重了。
下面有这么多张嘴需要自己养活,喂饱了他们,那些嘴就会阿谀奉承自己。
一旦喂不饱,只怕自己就要被他们生吞活剥,最后啃得连骨头渣子都不剩了……
某太子让左懋第和颜继祖在陕茜和山栋境内大规模推广种植土豆和地瓜便是这个原因。
在改良之前,这两种作物的亩产并不会太高,但只要每亩能够收获一石,那便是谢天谢地的好收成了。
这连南方上等水田半年的产量都比不过,可现在北方各地都在被太阳所炙烤,根据左懋第派快马送来的最新报告,陕茜境内的黄河已经断流。
陕茜除渭河流域还算较为正常之外,其他地方几乎一个月都下不来一场雨,就算下也是小雨,根本无法解决干旱问题。
农户们种下十分耐旱的土豆和地瓜,等秋收之后,一亩地能有半石收成,只怕大伙就要惊喜得泪流满面了。
陕茜一时半会倒是不会受到辫子大军的威胁,那里最大的敌人就是连年的干旱,陕南还好一些,尤其是陕北,男丁不当兵基本就是死路一条,因为庄稼根本就绝收。
现在好了,陕北挖出了煤炭和石油,百姓们在劳作之后,手里起码有了丁点的银子,能够买粮了,还可以佐以烤蝗虫作为营养丰富的大餐。
左懋第在奏疏里说,他到了陕茜,第一件事便是在巡抚衙门之外,设立桌案,然后带着一群手下,当众吃油炸蝗虫。
从他往下的官员,但凡有品级,有一个算一个,文武官员每人一碗,谁要是吃不完,他就可以凭借尚方宝剑,罢了他的官职。
在不计其数的父老乡亲的注视下,结果一群心里咒骂左懋第不已的官员吃得还挺香……
某太子当初就是要让满朝文武明白,人要是到了绝境,其实比蝗虫可怕得多!
只要陕茜的百姓们能够大快朵颐起来,想必过不了多久,当地的蝗虫就要灭绝了!
你想啊~!
那地方,尤其是陕北,有的是煤!
吃蝗虫,一不犯法,二不花钱,三不费劲,没事就烤串吃呗~!
尤其是蝗虫富含动物蛋白,烤过之后咀嚼起来特别的香。
只要吃过的人就会明白,吃这玩意比吃鸡蛋还香!
所有灾珉都吃不起鸡蛋,但谁要说自己吃不起蝗虫,那就是欠抽了!
某太子让《京师日报》刊载关于吃蝗虫的新闻之后,大街小巷也有了不少卖蝗虫的摊位,烤蝗虫和油炸的都有售。
很多吃不起鸡蛋的穷人经常就买点这玩意来解馋,由于某太子说一碗蝗虫相当于三个鸡蛋,故而这生意居然还挺红火。
不少摊位都是家族行当,由半大孩子出城去捕捉,然后交给家长来烹制并销售。若是家里不善于此道,也可直接卖给城门口的官方收购网点,一斤五钱,童叟无欺。
一个孩子全天捕捉的话,少说也能有两斤的收获,卖钱之后可以去买馒头吃,至少不会被活活饿死了。
官方收购蝗虫也不是再返销给灾珉,而是另有用处。
根据黄得功的上报,不光是勇卫营,畿辅地区各部的战马都严重缺料。
“料”就是指谷物和豆类,一匹战马每月须用料三石、盐九升、草至少一千五百斤。
盐和草都好说,山栋的海盐在秋天就能大丰收,草也能就近去割,唯独这“料”就很难凑了。
一万匹战马每月就需要三万石粮食,加上数万匹驮马以及征调来的牛、驴、骡,一个月就要吃掉近十万石粮食!
对某太子来说,这就等于是一场吃货之灾!
漕运送抵京城的粮食一年才三百万石左右,让“四条腿们”吃掉三分之一?
这是对决不可接受的!
既然谷物含有植物蛋白,蝗虫含有动物蛋白,二者都是蛋白。
于是乎……
诞生了专门为马匹烹制的咸口的油炸蝗虫!
初期只是小规模尝试,选了战马与驮马各一百匹进行投放饲料。
观察一个月之后,发现没有任何异常情况,貌似它们还挺爱吃,而且在称重之后,发现这帮吃货居然还长膘了。
既然如此,某太子便决定可以大规模的推广开来了,反正仓库里的谷物是肯定不够喂马的。
战马一天可享三斤油炸蝗虫,驮马可享两斤,不同于谷物可以滥竽充数,这些都是实打实的高蛋白营养品。
有的马夫更是和自己的饲养对象一起享用美食,自己一边喂马,一边把饲料当成零食来享用。
京城周边的蝗虫被捉光了不要紧,还可以派人去周边的府县去抓,半个北直隶的蝗虫都可往京城这边运。
东宫卫队所饲养的牲口们吃的就是油炸蝗虫,某太子特意近距离观察过,一个个都是膘肥体壮油光锃亮的,说明这种饲料对它们非常合适。
“……”
崇祯听罢,也不好贸然答应给这逆子筹集粮食,他也知道粮食是当下最大的问题,朝廷倒是不缺银子了,但仍旧缺粮,海运和漕运都在想办法,不过还无法解决眼下的燃眉之急。
“为何铳上皆插匕首?”
为了缓解尴尬,崇祯只好另起一行,问起了自己好奇的事情,想来这也是逆子最新的发明吧,适才见是见过,但还要问个明白才行。
“回禀父皇,匕首名曰‘刺刀’,就是便于火枪兵近距离拼杀之用的,避免在开火过后遭到对方步卒的突袭。而且刺刀能够从枪口上摘下,方便士卒们切割食物以及防身。”
关于拼刺,适才已经表演过了,实战效果如何,还要有待检验。但有一点可以肯定,那就是辫子步兵肯定不会像以前那样冲进明军步阵就能占到大便宜了。
“……如此可否抵挡东虏步卒?”
这是崇祯最为关心的问题,若是区区一把匕首就能让王师步卒的战力得到大幅度的提升,那往后每名士卒都要配备如此利器方可事半功倍。
“父皇,对战东虏步卒是需要一系列的武器装备的,从最新式的火枪,到全套的护甲防具,都需要装备到位,才能抵挡住东虏的重甲步卒的凶猛突击!”
辫子的重甲步兵,尤其是巴牙喇的战斗力是非常强悍的,据说一个牛录里面只有十人能够入选,当然是最为厉害的一群徒步辫子。
对付巴牙喇就要用数量优势抵消掉对方的质量优势,加上更为先进的武器装备,才能击退来犯之敌。
某太子让周遇吉找来一个装备到位的士兵,给甩锅爹进行讲解:“父皇请看,这是名全副武装的士卒。头部有鸡头盔来保护,躯干皆有重甲遮挡,可以防止被东虏的重箭射穿。武器是一支滑膛燧发枪,射速可以达到鸟铳的一倍以上。侧后方是五枚手榴弹,点燃之后即可掷出,用以炸伤敌兵。若是近战,可将枪口装上刺刀,用以进行拼杀。”
为了进一步的提高火力输出,某太子还打算给每人配备一把短铳,这玩意在近战时,绝对可以给辫子一个天大的惊喜。
你重箭射不穿我,我一枪就能把你击毙,多爽啊~!
“……如此武装,王师士卒焉有机动灵活之优势?”
崇祯也不完全是个门外汉,仔仔细细地观察了一番,才皱着眉头询问额起来,这简直就把他的士卒变成了一只乌龟,还如何与敌兵周旋?
“父皇,我军少马,故而战阵将以战车为主,所有火枪兵都将围绕战车作战,无需追击敌兵。只要东虏步卒冲杀过来,发现无法杀伤我军士卒,那么他们便回不去了,于是乎,我军便可取胜!”
某太子自有一番逻辑可循,这是多年经验总结出来的,别说眼前这位二货皇帝,就是关外的皇太鸡也蒙在鼓里呢。
“……这又是何道理?”
崇祯不相信这逆子所言,如此轻易便可取胜,那王师也不至于每每在关外损兵折将了。
“父皇,您试想啊,这东虏的步卒都身披重甲,跑两三百步过来,已然消耗了不少体力,再进行一番冲杀,只怕体力剩不下多少了。昔日冲阵能够取胜,皆因我军火力不足,防护不够。如今我军已然不同以往,同等人数,火力是昔日两倍不止。单兵防护能力又大大超过昔日,莫说钢刀,便是东虏的重箭,近距离都无法击穿我军士卒身披的盔甲,他们又如何能够取胜?倘若无法取胜,再从我军阵线里跑回去,岂不是将后背留给我军士卒随意瞄准开火?跑两百步距离,我军火枪可开火不下三次,最终又有几人能够死里逃生?”
想冲过来不容易,想跑回去,那就更不容易了。
除非你后背长眼睛,能够多开转瞬即至的子弹。
辫子只要冲过来,那就别想跑了。
谁敢从终点跑回起点,那就等着被明军士兵打活靶子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