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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号受害者

有些动物为了躲避危险或吓阻掠食者,会使用「拟态」这个招数,不过我听说除了躲避危险以外,拟态也可以应用在猎食上。

「进攻性拟态」,掠食者装成一副无害的样子去接近猎物、吸引猎物,然后趁猎物没有防备的时候把他拆吃入腹。

陈伯昱无疑就是这样的生物,进攻性拟态是他爱用的步数,他装出一副无害的样子潜伏在郭元彬身边,就是等着元彬露出破绽,一举吃下他。要是你惹了他,他也不露出气愤难耐的脸,不过谁也不知道他什么时候会反咬你一口。

他那种对什么事都没兴趣,跟什么人都不想有瓜葛的态度,一度真的骗到我了。当你看到一个男孩子对人对事都爱理不理的,你很自然会觉得那是他的个性,不会去猜想他之所以这样有什么理由。

很刚好的是,那的确是陈伯昱的个性,他甚至不用花力气违背自己的心意去装,还可以利用这样的个性佈他的局,让任何人都不起疑。

伯昱原本算好郭爸不可能租得起太多房间的房子,可是他算错了,刚再婚那段时间郭爸发愤图强,贷款买了一栋透天厝(不过后来钱都是妈妈在缴就是了)。

郭元彬高高兴兴地在「自己的房间」里滚来滚去时,陈伯昱的表情一定很精采,他想和元彬同一间房已经很久了,在郭爸做了那么自不量力的事以后,全都毁了。

郭爸和元彬喜欢棒球,四人小家庭组成以后,他们总是在晚餐饭后坐在电视前看转播,这时,妈妈会削一盘水果,坐在一边陪着他们看。伯昱大部分时间都窝在自己房间里,偶尔才走出来看个几场。

有了这样幸福的家庭,元彬在升上国中以后,就完全没有后顾之忧地又开始找寻受害者了。

那些在教室走廊上就直接拒绝他,或是在他的信上划个大叉退回来的我就不提了,我要直接介绍二号受害者,也就是在下。

对,就是我。

不要摔书,你以为我愿意吗?

我想元彬会找上我是因为一隻狗。也不能说他找上我啦,应该说我们之所以会认识是因为一隻狗。

学校里有很多流浪狗,如果你有心思注意他们的话,常会被挑起惻隐之心。

促使我和元彬相遇的那隻狗(我并不怪牠)很瘦很瘦。就算是流浪狗也会互相竞争,牠显然是时常失败的弱势一方,瘦到可以看见肋骨,一条一条的一整排,怵目惊心。

这种事其实是可以轻易忽略的,死亡啦,悲惨啦,可怜的画面等等,会略过这种事也情有可原,谁希望让这些东西搅入自己的生活呢?

比如说你有一杯超好喝的卡布奇诺或是伯爵奶茶好了,你会希望在里面搅些沙子或灰尘吗?我想每次都倾向略过这些事的人应该是这样的心理。

大部分的人都会略过牠,牠大概也习惯了,在操场四週走动,希望能找到一点吃的东西时,牠的态度是那么卑微,随时都可能被吓一跳,落荒而逃。

我当时没有略过牠,是因为我根本没有超好喝的卡布奇诺或伯爵奶茶,我的生活是一坨屎,我得老实承认,而当我看到这种虽然很糟,但是自己可以做点什么补救一下的场面时,我很难不出手。

我生活里其他糟糕的场面是没有我插手的馀地的,我只能眼睁睁看它烂下去,但是这隻小狗,我可以分牠点东西吃,这种感觉还不错。

至于郭元彬,他本来就心软,他看到噗噗(我帮狗取的名字)以后会翻墙到学校外面买东西给牠吃,这我后来听了一点都不意外。

噗噗轻易就打动了牠。「如果现在不给牠点东西吃,牠说不定会死掉。」这种想法给郭元彬很大的压力,他天生就没办法违抗来自心中的善意和某些无聊坚持。

所以他叫伯昱看住小狗,自己翻墙出去,跑到便当店里,跟老闆说他要买肉。

「小块一点,我要好消化的那种,否则小吉可能吞不下去。」小吉是郭元彬临时帮狗取的名字。

「小吉?」老闆挑起眉毛。

「一隻很瘦的小狗,牠快饿死了。」

「你翻墙出来买肉给狗吃?」

「我身上只有五十块,不过你可不可以尽量给多一点?」有时候郭元彬会完全不听别人讲话。

老闆盯着他看了一下,也不打算跟他囉唆了,走进店里拿出一个饭盒递给郭元彬。「算你五十块。」

「我说我只要肉耶。」郭元彬皱着眉头说。

「你就拿去吧,那个便当可以帮你的狗补身体,我家旺呆生病的时候我就做这些给牠吃。」

「这样啊,老闆,多谢喔!」

当郭元彬开心地跑回操场旁的榕树下时,却发现那里除了伯昱和小吉以外,还有一个他不认识的女孩子(就是我),正在餵小狗吃东西。

那些日子我习惯每天带点食物去找噗噗,那天我找到噗噗时,先看到的是陈伯昱,我一眼就认出他来了。

基本上,当时学校里不管是谁都会一眼就认出他来,因为他是出了名的新生帅哥,第一次段考还是全校第一名,想不认识他都很难。

不过陈伯昱很妙,他只有第一次段考拿到了好成绩,后来就平平,一路平到大学去。这也无所谓,反正大家真正在意的其实是他的外表,那一次全校第一名只是锦上添花。

陈伯昱不算是个好学生,你不会对他產生那种印象,只会觉得他很神秘、很遥远。

他后来的成绩不亮眼,也不参加课外活动。学校里几个高年级大姊头都很喜欢他,虽然他拒绝了所有人的告白,但是跟她们的交情还是不错,因为他知道她们有用。

郭元彬就普通多了,大家只知道他是「陈伯昱的朋友」,很少人说得出他的名字,眾人的印象里,他就像是陈伯昱的跟班。但是那天,当我看到郭元彬一脸惊喜拿着便当向我走来时,我有种很奇怪的感觉,我觉得其实陈伯昱才是跟班。

在当时那是种很荒唐的想法,因为学生们的话题中心都围绕着伯昱,很多人都认为元彬是为了沾点光才巴着伯昱不放。

如果大家不要被陈伯昱的美貌迷惑,把眼睛擦得雪亮一点的话,应该就会看得清楚一点,真正在意对方一举一动,眼神像是钉在对方身上的人,是伯昱。

二人组有很多组合方式。

(构词学之神对不起,借你的术语掰一下。)

偏正结构:就像古时候娶老婆有正房偏房,二人组的其中一个人是主角,另外一个是配角,虽然比起主角来较不重要,但是还是有自己的戏份和存在价值。

并列结构:两个人一样有名,一样强,团结起来力量更大,缺一不可,少不了彼此。

动宾结构:用我们的行话(?)来说,一个是攻,一个是受。

动补结构:其中一个人是主角,镁光灯的中心,另一个人只是陪衬罢了,比偏正结构里的配角更没地位,可有可无。

(然后这只是我乱讲的,拜託语言学专家不要来和我吵。)

国中的时候,大家可能都会认为郭元彬和陈伯昱是动补结构,元彬是衬托伯昱用的,但是这几年来就我亲眼所见,我想事实已经很清楚了,他们两个是动宾结构,而且巴着对方不放的是陈伯昱,不是郭元彬。

话说回来,这干我什么事,我只是想餵狗而已,总之郭元彬走了过来。

「看来牠还是有东西可以吃。」元彬用安心了的语气说。

「你也要餵牠吗?」我问。

「对。」

「那你要陪牠一直到牠吃完,其他的狗一看到有东西吃就会和牠打架。」

我看到元彬手上拿着一整个便当,心里有点惊讶,我自己顶多拿点剩饭和骨头过来,没想到会有人这么大手笔,这也许是噗噗第一次吃饱。

看着噗噗吃饭时,郭元彬一边和我攀谈,问我读哪一班、叫什么名字。

我说我帮狗取名叫噗噗,他说他取的是小吉,还说既然如此,那乾脆合起来叫噗嘰算了。

一点都不好笑,但是他讲得很起劲。

陈伯昱站在后面看,脸上没什么表情,他已经对我起了戒心。

就这样,我和郭元彬认识了,假使叫我写一篇叫做「如果我有时光机」的作文,我会花一千万字的篇幅申论「为什么我必须回到国中时代,给初遇郭元彬却没有逃走的自己一巴掌」。

大部分时间我还是对他感到很不耐烦的,所以关于这个主题,我应该可以侃侃而谈。

其实我是有机会和郭元彬擦身而过的,我是说,我只是餵个狗耶,我招谁惹谁了连做个爱心都要被瘟神缠上?本来我和郭元彬可以只是萍水相逢,可是噗噗,那可怜的噗噗有一天竟然受伤了。

看着他前脚上的血跡,我和元彬都很揪心。

我转了一圈,想知道附近有没有野狗。当然我不能确定谁是犯人,但是当时我真的很想痛揍点什么来发洩心中的不满。

「不能让牠继续在外面乱晃。」元彬说完,回头和伯昱讨论可不可以带牠回家。当时妈妈怀孕了,伯昱不希望她接触野狗。

就在元彬提议买个狗屋把噗噗安置在他们住家附近时,我出于衝动这么说了:「我带牠回家。」

「你家可以养狗?」元彬问。

我没有回答。

我想知道的是,到底有谁家里可以养小孩子从外面带回家的野狗?白痴都知道:没有。要养也要去抱刚出生的小狗或是买隻血统名贵的狗,要不,最少也要去领养。

「你总不能养活每一隻饿肚子的野狗吧?」「你如果这么做,只会让野狗更猖獗。」

相信我,各位当人家爹娘的,每一个小孩子都知道这些事,简直听烂了!但是当一个孩子想要帮助一隻小动物时,关心的真的不是任何政策或效率的问题,更和平不平等没有关係。

至少对我来说没有关係,因为我不是一个有崇高理想的人。

我绝对不会去参加拯救流浪狗的连署签名活动,平常我虽然滥情,但是很少用在弱势的一方身上,我也不会去提倡大家一定要关心动物的福利,事实上,我是一个做了善事还会被调侃「你也这么有爱心噢」的人。

是否要收手,在自己可以做点什么的时候让生命在我面前逝去,这才是我心中的危机,虽然我知道这种事对谁来说都不重要,甚至对平常的我来说也不重要。

我已经介入噗噗的世界了,我知道这世界很糟,但是这干噗噗什么事?我当时只希望这些糟糕的事不要干噗噗的事,至少噗噗不要被波及,我满脑子都是这个想法,所以我真的把牠带回家了。

老爸老妈照例在吵架。

小时候我总觉得大人吵架根本没有理由,大人会为了吵架而吵架。长大了一点以后,我是听出了些许可能是理由的理由,但是还是看不出必要性。大人的确是为了吵架而吵架的。

我以为老爸老妈专心吵架,或许会忽略家里多了一隻狗,但是很显然我想太多了,老妈和老爸吵不够,把矛头转到我身上来,噗噗被吵闹声吓到,跑出了家门。

我本来希望至少能保护一个比我悲惨千百倍的生物,噗噗跑走,瞬间让我有种被冷水泼醒的感觉。

乱象,蔓延的范围比我想像中广太多了,自己的力量却又比想像中小太多。

我应该伤心的,但是把噗噗放入我整个生活背景来看的话,他激起的涟漪其实还不够我皱个眉头。

我麻痺了,而就算噗噗和我之间有一点特别的回忆,我还是选择继续麻痺,要不然能怎样?

郭元彬以为我是个有爱心的女孩,他完全看错了,当他来问我噗噗的近况时,我很反感,随便掰了几句打发他。他以为噗噗在我这种人的照顾下会过幸福的日子,他完全是在幻想。

我一向讨厌那种活在童话气氛里的人,女的也就算了,郭元彬是个男人耶,他有天真的资格吗?

我从国中就知道他是个不折不扣的白痴,不过我懒得在口头上解释为什么我讨厌他、为什么我希望他离我远一点,所以后来我乾脆用行动告诉他。

某一天放学时间,正想拿食物给我,要我拿回家餵给噗噗吃的郭元彬(当然旁边跟着新生帅哥陈伯昱),在新栋大楼最高层的楼梯间,撞见我和一个男生状似亲密。

说是状似亲密,其实就是在接吻,不过那个人手正在摸我哪里我不太记得。

我不像郭元彬那么清纯圣洁,国中时就偷拿父母的保险套,男友一个换过一个了。

当我还清纯圣洁的时候,不知道哪个骗子告诉我,做爱是彼此相爱的男女才会做的事。而我得到的结论就是:那我父母应该不做,因为他们恨彼此。

必须澄清的是,如果两个人平常吵吵闹闹,但是还保有对彼此的好感,这我是看得出来的,比如说,我很早就知道陈伯昱对郭元彬爱在心里口难开,但我父母的情况并不是如此。

眼神是不会骗人的,至少不会永远骗人,我爸和我妈没有互动时,那种看对方厌恶到了极点的表情,一辈子都会折磨我。知道自己的爸妈不相爱,自己不是以爱为前提出生的,这其实很痛苦。

不过虽然如此,他们却做爱。

我发现这件事以后,做爱对我来说就是种污秽的行为,只是用来自我毁灭罢了。不过我知道养小孩有多辛苦,所以很注重避孕措施。

总之,郭元彬看到了,陈伯昱当然也看到了。

「你想干嘛?」我发现他们以后,很不客气地对元彬说。

知道自己打扰到别人,元彬很快递出那袋食物,说:「给小狗。」

我觉得很不耐烦,也受够了跟他继续有交集,于是我说出了我最不想透露的事:「牠早就不见了!」

先是被接吻镜头吓到,这下元彬又被这个讯息吓到了。「怎么会……」

「我带牠回家那天牠就不见了,这样你满意了吧?可以滚了吧?」

元彬最大的缺点就是总在脑子里建构理想世界,而且喜欢把外面这个世界当成他的理想世界,所以每次他遇到现实被揭发的场合都会手足无措。

在那之后元彬非常消沉,除了担心他的小吉我的噗噗的下落以外,他很难适应活生生的接吻画面带给他的衝击,还有,虽然不关他的事,他还是很疑惑我为什么会那么随便。

深夜和伯昱一起摊在沙发上看转成无声的电视时,元彬说:「妤凡应该不是故意的。」

谢妤凡是我的名字,元彬说的是噗噗的事。接吻的事他应该看得出来我是自愿的,不需要为我辩解。

伯昱没有答腔,我让元彬太掛念了,他不喜欢听到元彬提起我的名字。

这时,电视萤幕上出现了男女接吻的画面,元彬沉默地看了一会,说:「接吻是什么感觉?」

就伯昱对元彬的了解,他知道元彬正在回想我和另一个男孩子在一起的画面,这让他觉得很不是滋味。

「湿湿的感觉。」伯昱不以为然地说。

这种答案对郭元彬来说太没情趣。「哪是这样啊?」

「就是这样,就只是湿湿软软的,像在吃蛞蝓。」通常陈伯昱一吃醋就会心情不好,一心情不好他就会开始破坏气氛,大唱反调。

「你很噁心耶,把一件好好的事说成这样。」元彬皱眉。

「要不然你知道是什么感觉吗?」

「至少和你说的不一样。老爸说,男人不能连对亲热都不抱着美好幻想,这样人生会很无趣。」

说时迟那时快,陈伯昱突然很不爽地抓起元彬的后脑杓,就这样狠狠啵了下去,在元彬还张口结舌说不出话来的时候,用他最痞最不屑的语气说:「有没有?湿湿的。」

元彬回神后,先小声咒了几句脏话(因为爸妈在睡觉不能太吵),接着边用手猛擦嘴巴边用气声骂:「你很幼稚耶!」

被这么一激,伯昱整个扑了上去,不管元彬手忙脚乱极力抵抗,用情绪激动產生的瞬间怪力把元彬压在沙发上,嘴巴又亲了上去,这次还伸舌头。

元彬位居劣势,不管怎么使力都推不开正在非礼他的幼稚鬼陈伯昱,只能任由他舔遍自己嘴里每一个角落,当然他完全没有体会到浪漫的感觉。

最后他只好放弃,心想伯昱幼稚完了,自己会愿意放开他。

伯昱感觉到元彬的松懈,以为他对自己的吻有了感觉(血脉賁张的时刻他的判断力总是差到让人傻眼),慢慢把手劲放轻,动作也不再像施暴,而是真正专心接吻。

结束时,伯昱用舌头拉出自以为搧情的银丝,深深地看入元彬眼里,天真地以为元彬能懂他的心意。

可是身下的元彬静静盯着他看了一会,最后竟然噗嗤笑出来,摇着头说:「不行不行,我装不下去了哈哈哈哈!」

伯昱那足以迷倒眾生的深情眼神就这样僵在那里,没办法,他虽然可以迷倒眾生,但是前提是有脑袋的眾生,像郭元彬这种白痴灯泡就是亮不起来,想必当时伯昱的心里应该是干声响起来吧。

我不知道陈伯昱是不是为此对我怀恨在心。他那个人平常虽然脑筋还算灵光,理性也还算坚强,但是他要耍起性子来也是很可怕的,如果他很偏执地觉得你坏了他的好事,他是绝对不会花时间求证的,反正先报復再说。

陈伯昱从来没主动承认过自己做的坏事,凭我在他心里的地位,我也实在没办法逼问出什么答案来,所以那一群突然在放学后堵住我的去路,把我带到学校角落的不良少女到底是不是伯昱指使的,我到现在还是不确定。

大概有五六个裙子很短,发型一模一样的不良少女双手环胸,站着三七步,威吓般地看着我。

我观察了一下,分析出站在左后方的才是老大。

虽然我很喜欢灌篮高手,但是可没兴趣学宫城良田勇敢地以干掉老大为目标。我脑子里回忆着宫城被包围的情景,就算打倒了老大,最后还是会被其他人打到掛掉,我头壳里又不装豆腐。

「贱女人。」站在最前面的女孩子一开头就这样骂。「听说你缠陈伯昱缠得很兇,嗯?」

我慢慢向后退,以免她突然抓住我的头发。「我根本和他不熟。」

「你少放屁!故意勾引他的朋友,想引起他注意,你以为我不知道?」

哇靠,最好事情是这样喔,是郭元彬自己像苍蝇一样在我旁边飞来飞去赶都赶不走耶!

这些女人一定是疯了。当时我并不确定陈伯昱这个怪物对郭元彬有多坚持,所以没有怀疑到他身上,我只觉得这些女人会不会太夸张?真的有对陈伯昱这么疯狂噢?

我一定得逃走才行,跟她们打一点胜算都没有,因为她们是疯子,我是正常人,她们可以义无反顾为了陈伯昱而战,我还要过自己安稳的人生呢!

于是我急中生智,朝着她们后方大喊:「陈伯昱!让女人帮你打架,孬种!」

那些女人果然转头了,我把握机会,从旁边绕过她们拼命逃跑。发现被骗了以后,她们很快追了上来,我因为太害怕,不小心跌倒了一次,整个脸都撞到地上,不过我很快爬了起来继续向前跑,终于甩掉了她们。

事后我才发现,我跌倒时嘴巴撞出血,整个嘴唇都肿了起来,脸上还有瘀青,跟被扁过没两样。

回到家以后,心情已经够低落了,却看到老妈脸上跟我一样有瘀青。几个月没看到了,我本来以为这种事情有希望永远结束了的。

老妈瞄了我一眼,也不好问我什么,因为听我解释完受伤的原因以后,她势必要解释她自己受伤的原因。她什么都没说,这也在我的意料之中,我们各自进入房间里。

抹过药以后,本来想埋在枕头里哭,但是脸上有伤,所以我就忍着,强压下心里的悲伤入睡。

隔天,害我受伤的白痴郭元彬来找我,后面照样跟着新生帅哥背后灵,我对他们两个的厌恶简直达到了最高点,随时准备开骂。

元彬看到我脸上的伤,本来要告诉我的消息吞回肚子里,担心地说:「你……你怎么了?」

我瞪着他,话像鞭子一样甩了出去:「被你害的!瘟神!」

「为什么是我?」元彬觉得很冤枉。

「几个大姊头跑到教室来堵我,你猜是为什么?因为我太接近陈伯昱!那你猜我为什么会太接近陈伯昱?因为他是你的背后灵!如果你不要来找我,我怎么会那么惨?」

元彬回头看了一下伯昱,揪着眉头说:「应该是她们误会什么了吧……」

「我不管是不是误会!总之你不要再出现在我面前!」

元彬为难地想了一下,还是决定先把他吞进去的消息反芻出来告诉我。「我去找过小吉,公园桥边的路边摊阿婆说有看过一隻很像牠的狗,我会继续找,只是来告诉你一声。」

这番话,可能是我在那四十八小时之内所听过最美好的一番话,我最喜欢的一番话,但极端的糟糕和极端的美好在我心里搅成一团,最后爆炸了开来。我咬牙切齿对郭元彬说:「牠早就死了!」

「啊?」元彬有点慌张地看着我,也许是在怕我又要丢给他一个令人震惊的事实。

「你有没有问题啊?」我粗暴地推了元彬一把,看到伯昱移动了一下,一副也要推回来的样子,但是我不在乎,反正我已经爆炸了,所有情绪四射飞散,根本不可能收拾。

「牠那么瘦、那么弱、那么饿,在学校里都被其他狗打个半死了,出去怎么可能活得下去?牠早就死了!」

我吶喊着,不知道为什么,亲口帮噗噗宣佈牠最后的下场,让我突然想起了以前家里的一隻狗,牠死掉以后尸体就不见了,我问爸爸说:「你把小丑带去哪里了?」

我爸告诉我:「猫死掛树头,狗死放水流。小丑已经流走了。」

我想像着小丑独自在河里浮沉,那么寒冷又孤单,偷偷哭了好几天。大喊着噗噗早就死了时,我想起这件事,眼泪不小心掉了下来。

郭元彬可能是第一次亲眼看到女生哭,连忙拿出手帕递给我,担忧地站在我身边,绞尽脑汁想安慰我。

我有点尷尬地转过身去,走到操场边的楼梯坐下,拿着郭元彬的手帕擦眼泪,本来以为眼泪乾了以后就可以下定决心冷静下来,但是不行,我还是一直流出眼泪。

元彬坐在我旁边,伯昱坐在元彬旁边,我们默默盯着无人的操场看了好久。

等我终于好一点了以后,我把手帕放回元彬手上,他看着我,顿了一下才说:「伤口很痛?」

「要不要我让你也伤成这样,你自己体会痛不痛?」

元彬闭嘴了一会,才又怯怯地说:「我还是会继续找,如果有消息,我再写成纸条揉成一团丢到你的教室里给你好了。」

我没有马上回答。

痛快又坦白地哭过一次以后,真的舒畅多了,虽然横在我面前的现实还是同一个样子,但是我心里污浊的情绪被洗掉了,我可以更勇敢地面对挑战,处理哪些折磨人的负面想法。

我拿回还给元彬的手帕,故意用力擤出一堆鼻涕,然后做出痛快的表情把手帕还给他,说:「随便啦,再说吧。」

据说就是在那天,元彬告诉伯昱,他要和我告白。

「她心地好,又漂亮,应该要笑笑的,开开心心的过日子,我想保护她。」元彬这么说。

伯昱早就在防这件事,因为我和元彬的互动很特别,元彬把我当成对象是迟早的事。他开始破坏我的形象。

「她已经有男朋友了吧?」伯昱说。

元彬摇了摇头,说:「她没有男朋友,如果有的话,放学会放她一个人吗?如果有的话她就不会被欺负了。就算有好了,那种人也配不上她。我会陪她上下学,保护她不受伤。」

「她会在校园里和男生亲热,这么随便的女生真的好吗?」伯昱想提醒元彬:他要的应该是个乖女生。

「就是要有人纠正她,让她不用再做那种事。」

「好吧。」伯昱放弃劝退,直接用另一招:亲自威胁我,叫我离元彬远一点。「我先帮你去跟她说。」

「不用啦,又不是不认识的女生,我自己去就可以了。」

可怜的陈伯昱,完全阻止不了已经下定决心的元彬,只能隔天眼睁睁地看着元彬把我叫到校园角落。

他是真的很担心,因为就他的观察,他觉得我其实挺喜欢元彬的,我又是个那么随便的女生,很有可能接受告白。

所以我说陈伯昱那傢伙根本不了解我。

连当时的陈伯昱都看不透我了,更别奢望郭元彬搞得清楚状况。隔天他怀着兴奋的心情,在放学后把我叫到操场旁榕树下,我们第一次见面的地方。

「你要说什么?」看到陈伯昱站那么远,直觉事情不对劲,所以我这么问,语气中有防备。

「我想说,你要不要当我女朋友?」元彬倒是很熟练,果然平常有练习就是不一样。

我先是愣了一下。

之前我完全看不出这种跡象,我呆住了,几秒后才回过神来。

「不要。」我很清楚地表达了我的意愿。

「为什么?」被拒绝过千百次的郭元彬应该有设想过各种结果,但是就算被拒绝也要听听理由,这样才知道下次怎么改进。

我有千万个拒绝元彬的理由,不过当时我只说了最有力的一个,说出来保证他哑口无言,完全失去讨价还价的勇气。

我说:「不好意思,我这个人很肤浅,我只喜欢帅哥。」

「啊?」大概没有人这么直接跟元彬说过这种话。

「我是说,如果你长得跟陈伯昱一样,或是有他的四分之一,我就和你在一起,偏偏你没他帅,不合我的胃口。」

这些话给元彬的打击非常大,我看他离去时还有点踉蹌。

我说过了,认识郭元彬以后,我就致力于让他了解「人是会以貌取人的」,我以自己当教材给了他一次震撼教育,如果陈伯昱后来不要鸡婆的话,元彬其实是学得会的。

凭良心讲,元彬并不丑,他的眼睛内双,看起来很特殊,笑容很阳光,五官也很端正,老了以后应该会跟郭爸一样帅。他的长相和身材都没什么问题,外表还算耐看,他唯一的问题就是身边永远有一个帅到翻掉的陈伯昱。

在我不能接受他的千万个理由中,外貌其实并不是最重要的一点,如果在他向我告白之前什么事都没发生,没有噗噗也没有不良少女,我是会接受他的,他会变成一个普通炮友,而不是一个缠着我一辈子的朋友。

我感觉得到交往对元彬的意义,我感觉得到所有发生的事对元彬的意义,就是因为他是认真的,我才总是发脾气。

元彬并不爱我,他甚至不是把我当女生来喜欢我,虽然他对我一直都很好,但那是另一种感情,我可不能釐清了这件事以后,还骗自己跟元彬像普通男孩女孩一样交往,他并不想和我变成恋人,只是他不知道自己搞错了而已。

很显然之前元彬都不知道伯昱的存在会带给他威胁,被我拒绝了以后,当天晚上他才很忧鬱地跑到伯昱房间里去。

伯昱正在唸书,看到他走进来,转过身把手靠在椅背上,问:「怎么了?」

其实伯昱知道元彬为什么心情低落,他看元彬告白完的表情就知道了,不过他不会窃喜地太明显。

元彬坐在床上,大大叹了口气,抬起眼皮盯着伯昱的脸看。因为当时元彬还没有把被拒绝的理由说出来,所以伯昱有点摸不着头绪,不懂元彬为甚么那么专注地看着他。

那大概是郭元彬第一次尝试好好端详伯昱的脸,看得伯昱差点都不好意思起来了。

「你真的很帅耶,伯昱。」元彬突然这么说。

「啊?」已经习惯元彬呆头呆脑无视他的陈伯昱,听到这句话,心跳不禁快了起来。

「学校里也有男生长得很好看,不过认真说起来,他们都会有某些地方看起来怪怪的,只是五官合起来比较顺眼而已。你不一样,你五官都漂亮,只要有点不一样就不完美了,你的眼睛鼻子嘴巴都是最漂亮的。」

元彬仔细地分析着。

他说得很对,陈伯昱的美貌会割人眼睛,我有时候都觉得他之所以出生根本是为了否定别人的样貌,他的美简直跟他的个性一样刻薄恶毒。

就在伯昱还在傻眼时,元彬把他从椅子上拉了起来,把他转来转去上下打量,继续说:「身材也很好,肌肉线条很柔和,不会大得噁心,手长脚长,可是也都很适度……」

然后元彬又抬起头,揪着眉头说:「伯昱,你真的长得太漂亮了。」

伯昱还是无法置信,他问:「你真的这么觉得?」

「我有办法不这么觉得吗?大家都看得出来啊。」元彬又坐回床上,落寞地说:「妤凡说我没有你帅,不合她的胃口。」

发现元彬终于意识到自己的美貌,不是因为受到了吸引,而是受到他人指点,伯昱难免有点失望。他也坐到床上去,说:「其实你也长得不错。」

元彬看了他一眼,自嘲式地笑了一下。

「真的,你的眼睛很漂亮,笑起来很可爱,看到的人心情都会很好。」伯昱淡淡地说着真心话。

「这世上所有的东西都是会互相比较的啦。」元彬说。

「就算是又怎样,妤凡不喜欢你,我喜欢你。」伯昱边说,边向元彬投以勾引的眼神,自以为可以和元彬达成交流。

元彬一听,很感动地在伯昱背上拍了一下,兄弟式的拍法,拍得伯昱企图经营的浪漫都飞走了。「也是啦,我不能因为一次挫折就去崇尚外貌,男人还有其它价值可以去实现。」

嗯,反正元彬目洨也不是一次两次了,所以知道自己的告白也失败了的伯昱很认命地摸摸鼻子,偷偷叹了口气。

就是这样,就因为陈伯昱如此鸡婆,「人类会以貌取人」这个概念才无法在元彬心中扎根,浪费我的一片苦心。

以上就是元彬从认识我到被我拒绝这段时间的故事,拒绝了元彬以后,我就完全卸下本篇文章定义的受害者脚色,不再是元彬的目标了,虽然后来我变成了他的朋友,某种意义上还是继续在受害,但那是另一段故事了。

我们后来在某间小学里找到疑似噗噗的小狗,陈伯昱最近才告诉我,那其实是他动用人脉找到的,不过对我来说,他的人脉就像埋在地底,根本无从得知到底有多广。

反正噗噗有消息了,牠好像变成那所小学警卫室养的狗,变胖了一点。一开始我还没认出来,不过当我走过去的时候,牠也朝我们走了过来,摇着尾巴嗅着我和元彬的鞋子。

警卫室的伯伯说,他刚发现这隻狗的时候,牠瘦得吓人。

其实要这样就断定这隻狗是噗噗,证据根本不足,但是我相信这是噗噗没错,我相信牠终究没死。

回想起来,那段日子发生的事,在我臭气冲天的生活中混入了一点酸甜的清香,平常我是不太注意这种味道的,如果要回忆过往,这段故事也不会是我的首要选择,不知为何,我总是先想起衝突和不幸,拳脚和眼泪。

但是,虽然那酸甜的香味没有随着时间的流逝跟在我身边,我知道我已经将它吸入肺里了。当它随着血管的运送被分配给每个细胞以后,它已经是我身体的一部份。

要说这句话很彆扭,不过,我确实寧愿拥有过这香味,即使只是微弱的一点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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