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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6节

如今这才是万里长征第一步,以后的路还远着呢。

等考生全都进入考舍之后,天这才大亮,但是考试里的人可没觉得有比之前暖和,全都冷的不行,搓手的搓手,跺脚的跺脚,往日读书人的形象现在全都没了,不过谁也不嫌弃谁就是了。

方山县的知县便是主考官,一入考舍,便能见着,在落座之前,考生还需要向主考官作揖致敬。

魏时的运气不错,没有分到臭号附近,他可没有在厕所旁边多待的经验,更何况中午还要在考试吃一顿饭的呢,这要分在了臭号附近,肯定影响食欲,也影响心情。

一间间考舍是用木板间隔开的,每一间的面积都很小,里面只有一套桌椅,关键是还全都是灰尘,可能从去年的二月份到现在,一整年的时间都没有人擦洗。

魏时是用事先准备好的抹布把桌椅板凳擦干净,这事儿不管是大伯,还是堂兄,都跟他嘱咐过好几遍,下人那边不用他说,就已经备着了。

收拾干净之后,魏时这才把要用到的东西从考篮里拿出来,一一摆在桌子上,趁着还没发考卷,魏时一边搓手跺脚,一边暗戳戳打量了一番对面的几个考生。

跟他的考舍正对着的那个考生,瞧上去年纪已经不小了,至少也得有三十岁,很是清瘦,下巴都是尖的。

也不知道对方这是第几次参加县试,瞧着还是很镇定的,稳稳当当的坐在椅子上,既没有像他一样搓手跺脚,也没有哈气捂耳朵。

靠左的这边,考生应该没比他大几岁,看上去高高大大的,也不像其他人一样那么怕冷,应该体格不错。

靠右的这边,跟他一样,都快冻成一条狗了,压根就没坐在座位上,直接在考试里边跳高,两只手缩进袖子里,脖子也是能缩多短就缩多短。

得,众生百态,在这考舍里头,也不外如是。

不等魏时继续发散思维,考舍里的衙役就已经开始分发试卷了。

魏时赶紧坐正,收回思绪,再怎么觉得自己十拿九稳,也得是正常发挥才行。

第9章

发下来的试卷有二十二张,上面有用红色的横直线划成的格子,每页有十二行,每行有二十个字,除了二十二张试卷之外,还有十张白纸,是用来打草稿的。

但是根据规定,即便是草稿,上面也需要写楷书,之后也会收上去,考官大抵是不会看的。

魏时经历过应试教育,大大小小的考试加起来不知道经历过多少场,早就形成了一套固定的模式。

发下试卷来,首先就是把所有的试卷都检查一遍,看看有没有破损遗漏的地方,确认无误后,将试卷从头到尾看一遍,做到心中有数。

这两个步骤加起来,也用不了多长时间,不会影响到答题。

看完之后,魏时也是这才开始研磨,不得不说他还是很怀念后世的钢笔和签字笔,拿起来就能用。

他上辈子也是练过毛笔字的,而且相当喜欢,一撇一捺,都有独特的韵感,对看字的人来说是一种享受,对写字的人来说也是一种享受。

但是在考试这种争分夺秒的事情上,他还是更喜欢签字笔。

第一场考试是正场,考的是帖经,也是五场考试当中录取最宽的一场,换言之就是涮下来的人最少。

这就跟中学考试基本上先考语文是一个道理,不会拉开太大的差距,大多数人都能过,也算是一个最基础的门槛。

帖经主要就是在四书五经当中出题,不考释义,更不拓展,只要背得下来,默得下来,这一场就没问题。

背书默书,这属于基本功,要的就是下苦功夫。

在最开始学习四书五经的时候,先生都会要求背诵默写的,像魏时他们学堂,何秀才管得严,背不下来,就要用戒尺拿手心。

所以四书五经学过一遍,基本上学堂里的大部分学生都曾经背下来过,但是背下来的东西很快就会忘记,温故而知新,真是很少有人能做到的。

而且现在也不讲究学习方法,课堂上跟着老师的节奏来,课堂下边儿,自己想怎么学就怎么学。

有的学生喜欢提前学习新的内容,老师还没布置呢,就已经把下一篇的内容背下来了。

有的则是死扣释义,尽可能的把每句话的意思都记住。

还有的也会复习以往的内容,只不过比较笼统,没有具体的方法,今天背这一篇,明天背那一篇。

魏时跟绝大多数读书人不一样的是,他有一套行之有效的学习方法,并且曾经用过很多年。

在背诵方面,魏时是相当有计划的,人的遗忘是有规律的,并且在后世有人把遗忘的规律总结出来了。

早在初中的时候,魏时就有接触过这个,根据遗忘曲线来制定自己的计划,坚持执行下去,绝对是事半功倍的事情。

同样是学习,今生和前世没什么不同,魏时也就把那套方式方法用到了今生,而且是从一开始启蒙一直坚持到现在。

除了定时记忆之外,魏时还会经常给自己考试,四书五经全部打散了,每一句写成一个个的小纸条,卷成长条状,就放在笔筒里头。

每天随意拿出几条,句子出自哪个篇章,从头到尾背一遍或者默一遍,时间充盈的话,还会把相关的释义,自己讲一遍。

因此,基本功可以说是相当扎实。

四书五经里的哪一个篇幅抽出来,他都是会背会写的,在考帖经的时候,有一些甚至都不用想,条件反射就已经把答案写下去了。

所有的试卷填完,来来回回检查了三遍,这才到中午,魏时一趟臭号也没去,准备好的糕点和肉干也一点都没动。

不过放下试卷,紧绷着的神经松了松,肚子也开始觉得饿了。

魏时干脆唤衙役过来,把试卷交上,自个儿收拾考篮出去吃,左右也检查不出错误了,与其在这耗着,还不如出去好好休息休息,准备下一场的考试。

有了魏时打头交卷之后,陆陆续续的也开始有人交卷走人,能够一直待到傍晚的考生太少了,一则是因为第一场的难度不大,二则也是因为这考舍的实在是太冷了,万一冻出病来,后边的考试可怎么办。

回到住处之后,魏时先是喝了一大碗姜汤,这才要开始用膳,晚上临睡前又喝了一碗预防风寒的药。

第二天就要复习下一场的内容了,并不是马上考试,而是要等到第二场的考试结果出来之后,才会进行第二场。

第一场被淘汰下去的考生,是没有资格参加第二场的,同理第二场淘汰下去的考生,也没办法参加第三场考试。

如此一场场淘汰下去,最后一场剩下的就没多少人了。

身边下人多,魏时不需要自己去看榜,在家里等着就行了,除了最后一场考试之外,其他的四场考试发案都不写姓名,只写座号。

不出所料,这一场魏时拿下了第一,写试卷的时候就很有把握,出来之后也翻了翻书,没发现有什么错误,应当是没有问题的,这个第一名在他的意料之中。

在发案后的次日,便要考下一场。

第二场考的是墨义,也就是四书五经每一个句子的释义,表面上看这属于理解类的题目,实际上跟帖经差不多,考的也是记忆。

魏时有做笔记的习惯,而且在课堂上他一般都是用羽毛笔做笔记,用毛笔写字太麻烦了,速度提不起来,想把字写得很小也有难度,还是羽毛笔更适合用来写笔记。

魏时一开始用毛笔在课堂上记笔记的时候,压根就跟不上先生讲课的速度,手忙脚乱的不说,一不注意就很容易让墨汁滴在纸上,渲染成一大片,本来已经写上去的字儿也看不清楚了。

但是羽毛笔就没有这个麻烦了,被先生单独找出来谈了一次话之后,先生也默认他在课堂上用羽毛笔做笔记了。

记下先生对每一句话的讲解,课堂下就找时间背呗,不管是背句子,还是背释义,都是慢功夫,得慢慢磨,因为很多东西记住了,还会忘记,忘记了再去背,背了再忘,忘了再背……一直到牢牢的记住为止。

这主要靠的还是耐性,没有什么捷径可以走,毕竟他不是过目不忘的天才,看过一眼的东西就可以牢牢的记在脑子里。

一连四场,魏时的座号都在第一名的位置,因着方山县没几个人认识他,更没人关注他的座位,再者每一场的座号都是不一样的,在最后一场考试结束之前,倒是也没有考生知道他已经接连斩下四个第一。

不过叹惋他倒是没少听。

“就差最后一场了,刘兄一个第一都没能拿下来,今年这竞争也太激烈了。”

“我本以为帖经的第一名肯定是宁兄的,没想到宁兄居然才第二,这第一名到底是哪个学堂的,我都已经打听过了,那个座号也不是刘成宇的。”

“我最有把握的一场,居然还是被人压过去了。”

……

最后一场是诗赋,要求是写一首与元宵佳节有关的事。

小意思,魏时没想过剽窃那些历史名人的诗句,这么多年他也是一点一滴慢慢学过来的,就跟写作文一样,慢慢练就是了,没必要去抄满分作文,更不能去抄文豪留下来的传世巨作。

早在学习诗赋之后,魏时每十天就会拿出一个题目来练习,春夏秋冬四季,各色花卉,山川河流,各种节日,还有常见的树木,这些全都是反复练习过的。

能够保证题目不跑偏,水平不滑落,偶尔的时候有些灵感,也能写出一些让自己觉得不错的诗句,当然跟那些大诗人们是没得比,只能说他还在进步。

这辈子难得经历一场这么正式的考试,也是科举的第一个台阶,五场考试结束之后,魏时也松了一口气。

也算是对自我的一次检测吧,这些年他是把能用的方法都用上了,能花的时间和精力也都花进去了,虽然没有拿出高三的劲头来,但也算是卯足了力气。

县试肯定是能过的,第五场的诗赋如果不是特别不得主考官的心,县案首差不多就稳了,毕竟前四场考试已经登顶,最后一场只要不是特别差,就应该可以把案首拿下来。

不过成绩如何这都是考官的事儿了,魏时用完了午膳,也没急着读书,带着人在这方山县城溜达起来了。

方山县可是正儿八经的老家,虽然他是第一次来,很有可能近几十年都不会再过来了,趁这个机会是得要好好逛一逛。

各色美食尝一尝,反正考试已经结束了,不怕吃坏了东西拉肚子,美景得要去城外看了,城里头人来人往的,没看到有很特别的建筑,富庶程度跟燕县差不多。

“二少爷,要不要回去歇一歇,明天咱再出来逛。”身边跟着的小厮劝道。

他记得大少爷刚考完县试那会儿,上马车都得让人扶着,回去直接就睡下了,一直睡到第二天中午,要不是大夫说没事儿,非得把他们吓死不可。

到了二少爷这儿,考个试怎么那么轻松,要不是已经拿下四场第一了,他都怀疑二少爷在里面有没有认真答题。

“好不容易放松放松,晚膳就在外头吃,不着急回去。”魏时不觉得累,虽然结果还没出来,但是对他来说现在就像是爬上了一座小山,已经站在山顶上了,当然要伸伸懒腰,吹吹风,好好享受享受。

第10章

魏时一直等天色完全暗下去,这才回府,一觉睡到大天亮。

考完试的人轻松惬意,但是远在千里之外的燕县知县府就不是那么回事儿了。

夫人李氏的心尖子,整个魏家二房的宝贝疙瘩,得了风寒。

这可不是小事情,小孩的夭折率高,轻易病不得,不是吃了药就能好的事儿。

李氏已经让人把燕县顶顶好的郎中请回府了,还派人去了州城请郎中,什么药材都不缺,伺候孩子的下人也精心,房间里烧的也是上好的无烟炭。

总而言之,李氏已经把能做的全都做了,最好的东西全都给自家儿子用上了,但是高热一直未退,生生愁死人。

魏仁对这个嫡子还是很看重的,一开始没少过来,但是随着李氏的脾气越来越差,魏仁干脆借着县衙有事躲了。

县衙有没有事,李氏还不知道吗,自家老爷是个惫懒的,连百姓都知道,知县不管事儿,就是个白领俸禄的,儿子病了,倒是积极起来了。

魏仁躲在外面不敢回来,府里的其他人可躲不出去,下人哪有不服李氏的,被骂、被罚甚至被打,都不敢吭一声。

府里头的两个姨娘,按理来说也算是半个主子,可照样被迁怒了,捡佛豆的捡佛豆,抄经书的抄经书,连点儿缘由都没有,就直接被罚了,上哪儿说理去。

总之一句话,夫人不好过了,整个府上谁也别想好过。

好在,州城的郎中到达之前,达哥儿的病总算是控制住了,高热已退,风寒虽然还没有好利索,但不发热了总归是没那么吓人了。

等收到魏时考取县案首的信时,魏达的风寒已经好了。

双喜临门,魏仁心里头高兴,面儿上却是不发一言,对他来说是双喜临门,对夫人来说就是一好一坏了,好不容易消停几天,他才不想再去招惹那个母老虎呢。

大哥上次来信,不光要让时哥儿长期留在柳州城那边读书,还要把白姨娘也接过去,这事儿他还没跟夫人说呢。

说实在的,时哥儿留在大哥那边读书,魏仁心里头是一千个一万个愿意,大哥学问比他好,柳州城也比燕县要繁华的多,关键是时哥儿不在府上呆着了,夫人也能气顺几分,他能不乐意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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