被巨树击退的霍去病在空中翻腾着,口中长啸一声。
等他落下的时候,白龙驹跃向空中,刚好将他驼在背上。
“通知公孙敖,杨修是我的副官,让他三日之内,将人带到东城城门。”落地之后,霍去病对先锋队下达了命令。
先锋八骑领命而去,只有傅院长依旧着急的看着他。
“冠。。。冠军侯,他们万一跑出城去,西城那边。。。”
霍去病的目光极冷,傅院长很是害怕,但他更担心到手的功劳飞了,硬着头皮往下说。
等他说到西城那边时,一支长枪突兀的穿透了他的胸口。
接过枪头的霍去病纵马狂奔:“有我在城口,杨修插翅难逃。”
声音即冷又傲,正是他一贯的语气。
树林深处,正在穿梭的杨修打了一个趔趄,差点摔倒在地上。
“为什么是我?”他很不明白。
胡云腾停下了脚步,霍去病的实力,刚才已经领教过了。
自己体内那股极其强大的气息如果还在,还能和他斗上一斗,可是如今,就连在树林中快速穿梭,都有些气喘。
以这个状态,撞上霍去病,只有死路一条。
“金鱼呢?我手上的金鱼,你们谁看见过?”胡云腾望向潘凤。
记得在救护车里的时候,自己手中还有一条金鱼。
“老大,在你口袋里。”潘凤对于胡云腾的事情,特别的上心。
当年在韩馥手下当差时,有一位亲兵弄丢了韩馥的头巾,被拖出去斩首。
这件事,对潘凤触动很大。
所以他看到老大在救护车里昏迷的时候,刻意将金鱼收了起来。
胡云腾的身上,是一件青色的文士长袍,口袋在衣服内侧,是个暗袋。
因为长袍比较宽松,他一时也没注意到金鱼的存在。
当潘凤将手指伸入口袋时,胡云腾终于知道为什么金鱼还在了。
因为袋口极小,金鱼只有竖直才能放入。
“真是奇怪,离水那么久,居然还没死?”胡云腾抓着依旧活奔乱跳的金鱼,不免有些感慨。
好在这个世界,怪事层出不穷,他也见怪不怪了。
“我饿了,也累了,吃完鱼睡一会再上路。”不等潘杨二人回答,胡云腾一手遮住嘴角,另一手将鱼丢入口中。
潘凤一脸的不解,挠着头看向杨修:“老大的适应能力怎么这么弱?”
记得他刚来这个世界的时候,也会饿,也会觉得累,可是半天之后,就完全适应了。
怎么到了老大这里,这么久都没适应?
杨修也觉得奇怪,他更奇怪的是,居然有人吃鱼连眼珠子都不挖。
不怕身躯被鱼给组去了?
他想问,却发现胡云腾直挺挺的躺了下去,手脚僵硬,如同一具死尸。
“有古怪。”
杨修嘀咕了一句,却没有深究,而是对着潘凤说道:“城门的河边,有四位城防军驻守,你去打退敌人,我们跳河出城。”
在他的心目中,四个城防军,是不够潘凤打的。
当初擒拿潘凤,城里可是足足出动了三十多名城防军。
即便如此,还有十来位城防军,被这个疯子打碎了身躯。
谁知潘凤竟是摇了摇头:“有霍去病在,过不去的。”
听到这位汉代神将的名字,杨修不由的在心中哀嚎。
“我滴个娘,你堂堂冠军侯,为什么偏偏要针对我杨修,我一没作诗骂你,二没勾结匈奴,你怎么就阴魂不散呢。”
想到此处,杨修突然有了一个荒谬的想法。
莫非这位冠军侯,仰慕自己诗才了得,想要获得一首赞美诗?
这个简单啊。
杨修绕着胡云腾的身躯来回踱步,没多久,诗从口出。
『冠军侯』
年纪轻轻名声响,生命短短功绩大;
匪首未诛不回马,匈奴未灭不成家。
潘凤读书不多,对于霍去病的了解,仅在于“匈奴未灭,无以为家”八字。
起初他是不在意的,以为霍去病是武艺不精,打不过匈奴,这才不娶妻生子。
树林外的这场大战,让他深刻的体会到了霍去病的可怕。
如此勇猛的人物,居然还灭不掉匈奴。
那么匈奴,是多可怕的存在?
潘凤会想到匈奴,还有一个原因:此去西门,再出长城,就是塞外了。
那里不仅有匈奴,还有鲜卑、羯、羌、氐和高句丽,并称塞外六族。
六族之中,以胡姓人氏最为可怕,所以六族蛮民也被称为胡人。
想到胡姓,潘凤不由的看向新任的老大胡云腾。
老大那么厉害,又姓胡,难道是胡人?
这么一想,他的心里有些纠结。
跟着一位胡人老大,会不会名声不好,影响到娶妻生子。
前世的时候,因为生命太过短暂,他还没结婚。
胡云腾躺在地上,脑子里像针扎一样,痛不欲生,杨修念的诗是一个字都没听进去。
在他体内,热流依旧不停循环穿梭,但是这次,跟随热流的凉凉液体要少的多。
好几次,热流都像是要破体而出,虽然最终被类似胃酸的液体压下,可无穷的痛苦,让他在昏迷的边缘不停徘徊。
身躯若是没僵硬的话,他一定会满地打滚,咬破嘴唇。
可他动不了,只能躺在那里,忍受着非人的痛苦。
为了减轻痛苦,胡云腾开始想心事,来转移注意力。
为什么自己会变得那么强?
很明显,是吞了金鱼的缘故。
金鱼为什么会有这么强大的力量?
难道这个世界上的动物都变强了吗?
胡云腾想起了霍去病刺向潘凤的那一枪,霍去病胯下的白马启动之快,简直匪夷所思。
是了,这个世界上的动物也不是普通的动物。
它们是死物!拥有不死之躯的死物!
晓花说死物的眼珠子不可以吃,吃了会破坏人类的身躯。
而自己,可是将金鱼整个吞下的。
那么,自己肚子里的这股热流,就不是普通的热流。
而是金鱼的眼珠子!
也就是金鱼的灵魂!
死物,是可以被杀死的!
第一次杀的快,说明自己消化的快。
这一次折腾的久,说明消化物是会被消耗掉的。
以后,想要获取能量,可不能这么莽撞,得慢慢来。
想通了这一切之后,胡云腾的内心比热流翻腾的还激烈。
有如此强大的消化能力在,何愁不能与吕布一战!
这是他看三国演义时,藏在心底最深处的梦想。
不知过了多久,路灯逐渐熄灭,钻石做成的地面下,日月星辰开始放光,天终究是要亮了。
杨修靠在一颗高大的槐树下,看着深入钻石地面的树根,眼睛游移不定。
长夜慢慢,最是无聊,他就和潘凤聊起了树林外的那场大战,也知道了霍去病为什么要追杀他。
他只是不明白,这位新来的喜欢睡觉的家伙,为什么要冒用他的名字。
“没你这么坑人的!”杨修的脸,忧郁的都快滴出水来,这句话,他也不知道说了多少遍了。
每说一次,杨修就反思一次,究竟什么地方得罪了这位胡姓大爷。
在天明之际,他忽然觉得眼前一亮。
是了,桃园三结义,病房三兄弟!
那位大爷想要和他结拜来着,自己没有答应。
杨修想明白之后,脸色更加的苦了。
心中默念道:
大爷啊大爷,我杨修又不瞎。
你说桃园结义,是想学那刘备,干一番大事,但你找错人了。
我杨修就算再落魄,也是一位谋士。
你见过那位谋士,会跟着一个毫无权势的莽夫蛮干!
你看看人家刘备,起家之时,自称王叔,又有张飞的几百乡勇,可是,有那一位谋士看得上他?
再说曹丞相,在夏侯兄弟成事之前,荀攸也没有鸟他不是。
谋士谋士,当然要有本钱才能谋了。
你一个孤家寡人,最多身边跟着个潘大傻子,就想让我杨修卖命?
这买卖,你是想的很美,我可不干!
最多我就学那徐庶,给你出个主意,带你离开汉三城。
想到这里,杨修释然了许多。
学潘凤折起树枝来。
潘凤折了很多树枝,编织成一个头环,戴在头上,憨憨的看着杨修傻笑。
“我听病友说,带上这个,躲在树林里,就能迷惑敌人。”
杨修看向他,目光和医院里的医生一样。
躲在树林里有什么用,等天一亮,巡捕房的大队人马搜过来,小小一片树林肯定藏不住。
“得想个办法出城去!”杨修翻了个白眼,没好气的说。
“你有办法?”地上突然传来胡云腾的声音,把潘凤乐坏了,趴在他身边,激动的喊道:“老大,你可醒了!”
胡云腾挥挥手,示意他安静。
潘凤死命点头,一边将头上的树环戴在胡云腾头上,满意的笑道:“这样别人就发现不了了。”
胡云腾“嗯”了一声坐起身来,注意力全都集中到了杨修身上。
一位谋士会说想个办法出城,多半已经有了办法。
杨修故作高深的站起身来,抖落身边的枝叶,抬头望着城门方向。
片刻之后,他开口道:“我有上,中,下三策,你想听哪一个?”
胡云腾跟着起身,双手负后,感受着体内雄厚的气息,缓缓走到杨修身边:“说说看。”
杨修笑了笑,指着身前的一颗巨树说道:“上策就是把树干挖空,我和你躲在里面,由潘凤将大树投向护城河,你我可以从河底逃脱。”
胡云腾听到“护城河”三字时,眉头微皱,一般护城河都在城外,想将巨树投出城外,潘凤的力气明显不够。
杨修见他起疑,连忙将城里的局势讲了一下,听到内城河通向城外时,胡云腾认真的点了点头。
这的确是一个好方法,唯一的缺陷是,潘凤将被留下。
“其他两策呢?”胡云腾问。
杨修对此并不感到意外,树林之外,胡云腾没丢下潘凤,这个时候,更加不会丢了,所以他也做好了不用上策的准备。
“中策就是,我和潘凤躲在树里,你先送我们出去。”
杨修本以为胡云腾会有所心动,因为他听潘凤说过,在战斗的生死关头,这位新来的大爷就让潘凤先跑。
可是这次,他失望了,胡云腾并没有要逞英雄的迹象。
杨修心里有些失望,不得不说出下策。
“你先把我丢到河中,我出树洞吸引霍去病的注意力,你们趁机冲过来,此为下策。”
胡云腾看着他,眼神冷漠。
说了半天,杨修这家伙都把他自己放在第一位,还真是一位合格的谋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