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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23节

沈佑就有些发愣——记得不错的话,那里的倒刺本是三根。又想到之前沈承说的“第二个条件”,也就是说,寻芳苑的开放是第一个条件了?

转而又替父亲感到憋屈,堂堂国公爷,责罚自己的儿子罢了,还得分第几个条件,难不成约定的条件完成了,无论沈承做了什么,爹爹就不能罚他不是?

不得不说沈佑真相了。当初老国公临离世时,把儿子并孙子沈承叫到床前,可不就是约法三章?

便是陆安心里也不觉有些栖惶,当初也听国公爷说起过此事,言语里无疑很是不以为然。可自己怎么瞧着,以大公子凉薄的性子,怕是三件事了了,还真能做出跟国公府再无干系的事。

没看到沈承现在的反应吗——那可是一百鞭啊,说不好,小命都会没了,沈承可有一点害怕的表示?

一个人连自己的命都不放在心上,又如何会把别人的命放在眼里?

如果说第一个条件是为了令二公子不致名誉扫地,才不得已用了,那第二个条件委实太过随心所欲了些。

只已做了决断,却是再没有改悔的理由。

沈佑做出一副悲伤的模样,假惺惺道:

“大哥,姐夫这事上,委实是你过了,怨不得父亲气成这样,自然,我会一直守在这里,若然大哥受不了了,就喊我一声,咱们再另想他法……”

明白沈承的性子是绝不会低头的,可他受着捱一百鞭也好,抑或受不了了求饶也罢,自己都是乐见其成的。

沈承却是连看都不屑看沈佑了,从椅子上站起,当先往外而去:

“开始吧——”

那模样,仿佛说吃饭喝水一般简单。

沈佑心里的火又开始往外一拱一拱的:

“鞭刑可不是在室内,而是,在外面——”

说着一挥手,便有人扛了一根铁柱子过来,三下五除二固定好。负责行刑的张汉已然过来,**着上身,一身的腱子肉闪着油光,衬着手中的鞭子,宛若地狱中的阎罗,无端端就多了份让人胆寒的味儿道。

沈承双臂一振,身上的外袍唰的飞出,只剩下贴身的月白色里衣。刚要举步往铁柱子哪里去,却又忽然站住:

“现在,从我这里滚出去。”

沈佑脸上神情顿时就有些扭曲,顿了顿,终究转身往院外而去。至于陆安,则更是心急,看他模样,若非沈佑在前面挡着,恨不得立马就飞出去。

一直到了院外面,两人不约而同长舒一口气——偌大的寻芳苑,院子自然不是一处两处,沈承眼下住的的这所要算是最不起眼的,偏是院子里没有一株花,而是遍植翠柏,无端端给人一种阴森森的感觉。

“大公子,得罪——”院子里,张汉已经拿了根拇指粗的绳子,把沈承牢牢的绑在铁柱上——以盘龙鞭的威力之大,十鞭之下,怕是人就会疼的发狂。大公子竟是要承受一百鞭……

沈佑心情却不是一般的好——从沈承恶狠狠的把自己拽到水塘里想抱着自己一起死那时起,沈佑就明白,两人之间,再不要奢想什么兄弟情分。

更不要说顾承善这件事上,竟是栽了这么大一个跟头——

从顾承善被迫去职,沈佑就写了不止一封谢罪的信给自己的表弟,也就是五皇子姬晟。

姬晟倒也写了回信,甚而不独没有埋怨沈佑,还颇说了些宽慰的话。却在信的最后万分抱歉的告诉沈佑,本来要他做侍读的事因皇上另有打算,怕是会起些变化。

然后沈佑就从陆安嘴里知道,五皇子的两名侍读均已确定,内里果然没有自己。要说堂堂国公府嫡子,侍读不侍读的,沈佑倒也没放在眼里,唯一不能忍受的是,那个令得自己颜面扫地的人却是沈承——

今儿个让他轻易剥了一层脸皮,说不得来日被剥去的就是自己的身家爵位了。

沈承让自己觉得不舒服,自己就要他痛,痛的狠了,才会明白这世上什么事能做,什么事不能做。

正思索间,“啪”的一声锐响传来。沈佑倏忽抬头,眼皮不觉跳了一下——

却是张汉正唰的扬起鞭子,盘曲的鞭子立时变得笔直,下一刻毒蛇般朝着沈承身上啮去,鞭子所过之处,倏地带起一溜血花。

而这还只是开始,很快沈承月白色的里衣就变成了一片血腥的红色,连带的血肉纷飞之下,竟是把偌大一个小院变成了修罗场一般。

而更让人惊悚的是,尽管被抽的身体不时弓成一个可怕的角度,沈承却自始至终连哼都不曾哼过一声。甚而透过重重血雾,还有一丝冰冷的笑意从沈承嘴角逸出,仿佛这鞭刑不是惩罚,倒是一种享受……

沈佑激灵灵打了个冷战,竟是无论如何再也不敢看下去,仓皇站起,狼狈的往外而去。至于陆安,心里更是升起一个可怕的念头——说不好大公子的心里,恨不得当初约定的三个条件早早达成,好从此和国公府再无干系。

只二公子这样容易便浪费了大公子对国公府的一个承诺真的好吗?

毕竟,一个人要怎么狠心绝情,才能会连自己也这般毫不在乎?老国公爷当初强逼着他应下对国公府的三个承诺,说不好正是另一种意义上对国公府的保护……

第32章 贵人

百花生日是良辰,未到花朝一半春。万紫千红披锦绣,尚劳点缀贺花神。

又是一年花朝节,百花吐蕊,小鸟啾鸣,连空中的流云都无端涂上一抹妍丽的虹霓之色。

迟芳云一大早就起来了。

一面想着自己该如何装扮,才能引得顾大美人注意到自己;一面又担心传闻是假,毕竟顾准那般倜傥人物,便是皇宫中也去过不是一次两次了,一个寻芳苑,真能就引得这样的天之骄子涉足吗?

好容易寻了件红色绣干枝梅的罗裙穿了,配上昨儿个顾秀文送的暖玉手镯,无端端竟是多了几分雍容华贵之气。

待来至外面,周婧和商妍早收拾好了行装,正在外面候着呢。二人一着粉一服黄,瞧着俱是粉嫩可爱。

倒是希和院里没什么动静。

迟芳云便有些着急,心说自己也就罢了,杨希和那般容貌,就是再精心打扮又有何用?竟是到了这般时候,还未出来。

正自腹诽,院门终于打开,顾秀文陪着一身浅紫色罗裙的希和走了出来。这种亮丽的浅紫色本来最是挑人,若非皮肤特别白的人,根本就压不住,希和容貌虽是在白纱遮掩之下,露出的一小段儿脖颈却是白若骨瓷,这般莲步轻移而来,竟是说不出的清雅绝俗。

便是迟芳云,也不由愣神,深觉若非杨希和先天容貌寝陋,自己的风头怕是就要被她抢了去。

早知道就不穿这么艳的红色了,比起杨希和来,总觉得俗气了不少。

“姐姐真是仙女儿一般呢。”周婧已笑嘻嘻跑过去,一把抱住希和的胳膊,毫不掩饰眼中的惊艳,“说不得,妹妹我今儿个得做一回护花使者了。”

“这倒不用。”几日来的相处,也让希和摸透了周婧的性子,分明是在家受宠惯了的,虽是有些口无遮拦,却并没有什么恶意。

说着往外一指:

“小曼姐和程大哥已经到了呢。有程大哥在,你只安心当你的花便好。”

周婧回头,这才发现,外面程曼正并一个和她长得极像的男子站在那里,可不正是程曼的双胞胎弟弟程琇?

只和程曼容貌的秀雅不同,程琇清俊之外却更多了份阳刚之气,当真是风度翩翩,公子如玉。

院子里顿时静了下来,除了希和依旧写意闲适,余者三人却是尽皆安静下来,便是方才还大大咧咧的周婧,这会儿也微低螓首,竟是有些害羞的模样。

弄得希和失笑不已,果然是男色迷人眼吗?以周婧的彪悍,竟也会脸红。

程琇却是看都没看其余三女一眼,只一径盯了希和,眸子里闪过淡淡的暖意:

“快上车吧,外面还有些冷呢。”

瞧见希和走过来,忙抬手虚虚的在车厢顶横栏上挡了一下,后面迟芳云几个也赶紧跟过来,程琇已经后退几步站定,早已恢复了彬彬君子、可远观不可亵玩焉的气度。

可不独美女每每让人破例,便是美男子也是有这个特权的。

三人竟不但未曾抗议,便是一路上的坐姿也是个个拿出了大家闺秀的范儿。唯恐被人比下去的意思。也就程曼和杨希和,一个早对亲兄弟的俊俏免疫,另一个则是从小都是淡定的性子,依旧怎么舒适怎么来。

更是坐定了才发现一个问题,杨家本来是备了四辆马车的,倒好,众人竟是全挤到一辆上了。

好在这辆车倒也宽敞的紧,虽是坐了五个女孩子,倒也不显拥挤。凡是几个丫鬟上了后面的车子。

一路上才发现,程琇果然是个温和且体贴的,不时隔着窗户询问车里人可是觉得闷?偶尔还会从窗外递过来些新鲜的花草并草编的蚱蜢之类的玩意,惹得车里几个女孩子不时惊喜连连。甚而还特意寻了洗的白生生的根茎送进来,如迟芳云和周婧,尽皆长在京城,哪见过这等野物?看希和并程曼嚼的欢畅,甚而商妍也拿了一根细细的吃着,两人终是乍着胆子,也捏了送到口中,轻轻咬了一下,便有甜甜的汁水涌入喉咙,和寻常果子的味儿道并不同,却别有一番清新滋味儿。

这般一路走着,竟是丝毫不觉得寂寞,比之往年踏青都要有意思的多。

便是迟芳云,急火火想见顾准的心情也得到了缓解。

眼瞧着前面就是寻芳苑了,路上车马明显越来越多,程琇刚想让车夫放慢速度,一阵哒哒的马蹄声在后面响起,连带的一个有些陌生的男子声音传来:

“程贤弟今儿倒早。”

杨希和拿着白茅根的手就顿了一下,下一刻依旧送入口中,细细嚼着,倒是程曼,神情明显有些紧张,不时觑一眼希和的神情,一副不放心的模样。

相较于周婧的心不在焉,迟芳云却无疑察觉了些什么,微微掀开一角帷幔,正好瞧见另一辆马车,马车旁男子着一身湖蓝色学子袍——

这样的衣服迟芳云倒也知道,可不是明湖书院学生统一的学子服吗?

不由暗暗称奇,实在是没想到,安州这么不大个地方,倒是人才辈出,这马上儒生虽是不若程琇隽秀,却也同样玉树临风。

程琇脸色却是有些淡淡:

“沈公子——”

相较于对方的亲热,语气中无疑有着不容错认的疏离。

沈亭的神情就滞了一下,下意识的朝程琇护佑着的车子看去,正好听见一声微不可闻的轻笑,眉头先蹙了一下,然后又舒展开,脸上神情说不好是失望还是庆幸。

“这男子是谁?”明显察觉到外面的儿子情绪有些不对,坐在车里的刘氏脸上的笑意不觉淡了些——

虽然也算沈氏宗亲,可关系毕竟远了些,再加上寡居的缘故,即便久闻寻芳苑的大名,刘氏却是从未涉足过。

今年却是沾了儿子的光,国公府那里破天荒送了份请柬来。

直把个刘氏给乐得,好几宿都睡不着。小姑沈绯也是个伶俐的,不独特特着人送来了上好的新衣,连带的还亲自带了女儿来接。

一路上刘氏都骄傲的紧,实在是自己这般荣耀,可不是因为生养了沈亭这么一个争气的儿子?

本想着既然杨泽平山长点名让儿子前往陪同,这一路上少不得会是众人羡慕的对象,那里想到路上随便碰见个年轻人,对儿子的态度竟是非同一般的傲慢。可瞧着那人身上的衣服,分明同儿子的并无二致,当也是明湖书院的学生才是,怎么就敢这么在儿子面前端着架子?

“哎呀,这不是那个程琇吗?”倒是沈绯往外瞧了一眼,一下认了出来——

沈绯的相公正是沈佑的娘裘氏的娘家庶弟,因在家族中并不甚受重视,沈绯一家也就没有被嫡系带往京都,而是留在安州老家。

之所以会认识程琇,可不是当初程曼也曾跪在裘家门外,哀求到府里帮佣?沈绯虽是不怕惹麻烦,却嫌程曼太小,想着那么大点儿个人,能做多少活计?

倒是他家儿子,瞧见程曼生的好,很是缠了沈绯一段儿,不成想却是更坚定了沈绯把人赶出去的心思——

才多大点儿,就这般狐媚子。将来长成了可得了?

终究把程曼赶走了事。倒是因为程曼还记住了她的弟弟程琇这个人。

“我还当是什么名门世家呢,倒不想,竟是那等下三滥的。”刘氏撇了撇嘴,“瞧他那模样,定是妒忌我儿得了国公府青眼吧?”

正说着,马车已然缓缓停住,却是已来至寻芳苑大门旁。

沈绯和刘氏并沈绯的女儿裘玉莹一起从马车上下来。

守在门前的沈府执事刚要上前来迎,不妨又一辆马车呼啸而至——

相较于其他马车而言,这辆马车无疑太过奢华,一水儿的黄花梨木不说,上面的花纹也美丽的紧,连带的四角帘珑上还坠有精美挂饰,至于车辕里,更是足足套了八匹骏马,那马一水儿的白色,个个油光水亮,竟是一根杂毛也无。

刘氏直瞧得眼都直了,心说也不知是哪家贵人,当真好大的排场?

却不知正要下车的迟芳云也同样心跳加快,别人不知,她却早就注意过,这样威风凛凛的车架的主人,不是顾准,又是哪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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