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两捧花一收,一个特等奖好像也不是那么稀奇。让我选的话,我宁可得一等奖。”
重要的不是名次,重要的是要有应如羽的那个待遇。
就这个待遇,得了一等奖的应如羽不但比特等奖风光,整个人跟公主似的,幸福死了。
旁人的议论纷纷,应如羽全都听到了。
见到帅气非凡,气质出众的冷毅煊一步步向自己走来,应如羽脸红得跟苹果一样,因为一等奖不是特等奖的气馁和不甘这会儿通通都消失不见,心中只剩下幸福感和荣耀感。
其实冷哥哥也不用送花给她的,只要冷哥哥能来,她已经很高兴了。
应如羽越高兴,周玲玲越生气,她都替沈早早委屈上了:“太过分了。”
这些市里的学生一定是故意的,演讲比赛输给早早学姐,就用这种小手段来抢早早学姐的风头,不要脸。
和气鼓鼓的周玲玲相反,冷毅煊一出现,沈早早先是拍了拍自己第一反应要逃跑的两条腿,接着把腰板儿挺直了起来:“不过分,一点都不过分。”
“那束花,不是送给一等奖的。”
“那是送给谁的?”周玲玲眨了眨眼睛。
沈早早指了指自己:“我的。”
周玲玲露出了一个比哭还难看的笑:“早早学姐,你是不是气疯了?”
她明明看到,捧花的那个帅哥和送给一等奖花的那位阿姨是一块儿来的,一看就是一家人来着。
可以说,冷毅煊成了所有人眼里的焦点,风头盖过身为主角的沈早早和应如羽。
如同所有的聚光灯都打在了冷毅煊的身上一样,冷毅煊所踩出的每一个步子,都是别人关心的重点。
到底是混部队的兵哥哥,那腿长得像有两米,腰部以下全是大长腿,笔挺的西装裤就更抢眼了。
冷毅煊走得一点都不慢,可他所踩的每一步在应如羽的眼里都成了慢镜头,忍不住屏息以待。
站在应如羽身边的任晓闻也露出了应如羽在输掉比赛后的第一个笑容:明丽说得对,不就是一个比赛吗?
沈早早能赢如羽一次,不可能再有赢如羽第二次的机会。
且,人的一辈子,特别是女人的一辈子,重要的不是自己取得什么样的成绩,而是该是嫁了一个什么样的人。
眼前这位出色优秀的少年,将会是自己女儿这辈子最大的成就。
单凭这一点,已经够让沈早早望尘莫及。
比赛什么的,不过就是让女儿多渡几层金而已。
女儿的成功不在比赛,是在冷毅煊的身上。
在应如羽幸福得快要晕倒过去,激动得心都要从嗓子眼里跳出来的时候,冷毅煊一转方向,走向了沈早早。
“恭喜你。”冰冷冷的冷毅煊此时捧着一大束的花,如同被围观的猴子,一脸的不自在,“你还不知道我是谁吧?”
“沈同学,你好。”站在儿子身边的冷峰表现得镇定多了,“你的英语,很好,有请老师教过?”应如羽可是花了不少钱请老师学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