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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4节

第24章

沈怡和边静玉都以为戒嗔师父推荐的人会是一位俗家弟子。沈怡本人就是俗家弟子,虽拜了师,却没有剃度受戒,不用待在寺庙里清修。若戒嗔师父还有别的俗家弟子,那么他确实是一个好人选。只是他们却没想到,戒嗔师父想要推荐的人竟是一位住在这里的香客。这香客的说法并没有很对。

香客是指来寺里上香的人。但空山寺也收留那些暂时无家可归的人。他们一时间找不到去处,只好选择在寺庙里落脚,睡寺里的大通铺,吃寺里的简单素斋,只用帮寺里干些粗活当是报酬就好了。

戒嗔师父介绍的这个人自称高飞。

高飞是半个月前来到空山寺的。他有一脸络腮胡,刚来时头发、胡子都打着结,叫人看不清楚面貌。他那时极其狼狈,身上还带着伤,看上去又有几分狠劲。若不是出家人慈悲为怀,一般人是肯定不敢收留他的。不过,这人虽样貌凶狠,也不知他过去遇到了些什么事,但真不是什么坏人。戒嗔师父有一双仿佛能看透人心的眼睛。他既然说这人没有问题,那么这叫高飞的人应该是没什么问题的。

边静玉和沈怡对视一眼。

沈怡说:“既然是师父介绍的人,若他愿意接受我们沈家的雇佣,我自然是没有意见的。”

戒嗔师父便叫一位小沙弥去把那高飞找来。

不多时,一个身材健硕的人就来了,只见那人身高九尺有余。这样的身材在此时非常难得了,因此很显眼。边静玉立刻意识到,这人就是他和沈怡昨天在井边看到的那个提水冲凉的人,因为这么高的人应是不多见的,这附近总不会还有第二个。空山寺的大通铺间常会住一些无家可归的人,而这些人大都身上不怎么干净,大通铺上就有虱子。高飞为了干净,把络腮胡剃了,脸上便留着一些青灰。

高飞的右脚似乎受过伤,到了现在不知是还没有养好,还是已经养好了却留了后遗症,只见他走路时微微有点跛,好在跛得不明显。他三十岁左右,但他真实年纪可能还不到三十岁,只是因为受过苦,就显得沧桑了。再看高飞的脸,瞧着就极为精神。若不是他的鼻梁上有一道旧疤,他应该也算是个样貌英俊的男人。边静玉怀疑他身上带着一些异族的血统,因为他的瞳孔看着似乎带了一些幽蓝。

得知沈怡想要雇佣一名护卫,高飞自然是乐意跟着他的,就当场表现了一下自己的本事。

戒嗔师父的院子里有大大小小的石墩十几个,是用来锻炼力气的,最轻的都有几十斤,最重的竟有几百斤,高飞直接走到了最重的那个石墩面前,大喝一声,把石墩抱了起来,然后稳稳当当地在院子里走了两圈。沈怡看得目瞪口呆,忙说可以了可以了,那高飞才露齿一笑,又把石墩砸回了原地。

高飞不笑时看着有些凶,但一笑就显得有些憨厚了。

沈怡敬畏地看着高飞,道:“你这样的……完全可以去考武状元了啊!”

高飞也不瞒着,实话实话道:“我是罪奴的后代,户籍上记了一笔,没有资格参加科举。更何况,我是一介粗人,认不了几个字,行军打仗的事更是半点不懂。公子真是高看我了。”他简单说了一下自己过去的经历。因为有一身力气,他一直受一支商队雇佣,跟着商队跑商。跑商虽辛苦,他的薪资也不高,但总归能糊口。后来,雇佣他的商队遇到一些事,得罪了不该得罪的人,就受到了来自同行的阻击,对手还雇了人来打砸抢。他帮着商队支撑了一阵子,后来商队撑不住了,整个商行就倒闭了。

高飞一时没有地方可去,才会选择在空山寺里落脚。

高飞力气大,饭量也大。不,他已经不是饭量大了,他的饭量可以说的大到了夸张的程度。他一个人能吃掉十个人的饭量!毫不夸张地说,再这么吃下去,整个空山寺都要被他吃穷了。而且,寺里都是素斋,高飞本身不是出家人,最近馋肉馋得厉害。他已经养好了伤,确实有心要找个新的去处。

高飞道:“听说不远处有座皇寺,在皇寺山脚下做挑夫,多少能赚几个钱,我正要去试试。”

如果沈怡不雇佣他,那高飞就决定去做挑夫了。皇家寺庙在山上,马车根本上不去。很多贵人身娇体软,自己爬不动山,就需要雇挑夫给他们抬上去。而就算他们出于诚心,愿意自己爬山,但贵人多娇气啊,若要去寺里小住两日,他们连夜壶都要带上自己在家惯用的,这行李就多了。因此,挑夫照样有生意可做,那就是帮贵人们挑行李。总之,只要有一把力气,那么做个挑夫还是能够糊口的。

当然,若沈怡愿意雇佣高飞,那高飞就去沈家当护院了,毕竟挑夫的生意不稳定。

沈怡笑着说:“既然是我师父向我推荐的你,那你等会儿就跟着我回去吧,我们签个雇佣的合约。对了,我们家正要开始做饮食方面的生意,虽不敢说能让你吃得有多好,但一定是能够让你吃饱的。”

高飞闻言大喜,忙抱拳对沈怡行了个江湖礼。

因为沈怡的外卖生意才刚刚起了个头,而边静玉的学业不能过多耽误,两个人都是正忙的时候,所以他们告别戒嗔师父后,就带着高飞回去了。边静玉之前催着沈怡来寺庙,是为了给沈怡求符纸,既然他的目的已经达到了,所以他并没有找借口再在寺庙里停留。至于沈怡,他心知自己根本没事。

两个人很默契地避开了“恶鬼上身”和“落下腰带”的话题没有谈论。

皇家寺庙的山脚下。

两位身着褐色衣服的小厮正在窃窃私语。他们的身后停着一辆样式华丽的马车。这样的小厮在这附近很常见。他们大都是陪着主子来上香的,但主子们上山去了,他们就被留在了山脚下看守马车。

“守了这些天,也没有见到人,不会是消息弄错了吧?”其中一个小厮说。

“主子叫我们盯着,我们就只管盯着。你废话这么多干什么!若把事情办砸了,我看你怎么向主子交代。”另一个小厮说。他一边说话,一边盯着那些衣着破旧的挑夫,似乎是在这些挑夫中寻找什么。

前头那小厮得了训斥,脸上却没有半点着急的神色,不以为意道:“你也歇歇吧!身高八尺就已经算是高的了,身高九尺的就太少见了,只要一出现就必然会是鹤立鸡群的,我们一眼就能看见了,用得着像你这么紧盯着不放吗?”放眼瞧去,哪里有那么高的人啊,估计主子说的那个人还没有出现吧。

原来,这些人根本就不是留在原地看守马车的人。他们装作看守马车,其实另有要事在身。

除了这两人以外,其实他们身后的那辆看似空了的马车里还坐着四个人。两个小厮还不算什么,马车里的四个人就都是真正的好手了。只要他们主子说的人物一出现,他们拼了命也要把那人拿下。

边静玉和沈怡对此一无所知。

宝来和金来找来时,用上了安平伯府的马车。此时,边静玉和沈怡正好能坐着伯府的马车回去。这马车虽然不甚华丽,但毕竟带着伯府的徽记,在进城时可以免受检查、减少排队时间。在皇寺的山下,安平伯府的车夫驾着马车从那辆华丽的马车旁稳稳地使过去。双方人马都无知无觉,就此错过。

高飞受到了沈怡的雇佣,他本来也该坐在马车外头,就算用不着他驾车,但他总不能和雇主们平起平坐吧。但因为高飞以前跟着商队时天南地北都去过,因此很有一些见识,所以沈怡和边静玉这对自小出生在京城、长在京城的没有见识的“城里娃”都想要听他说说外头的事,就把他招进了马车里。

其实高飞并不是一个很擅长说故事的人,但他走过的路多了、看过的东西多了,肚子里确实藏着不少货,在边静玉和沈怡有意识地引导下就不知不觉地说了很多,听得边静玉和沈怡两人连连称奇。

“读万卷书不如行万里路,这话果然有道理啊。”边静玉颇有感慨地说。

————————

“对了。”边静玉忽然当着沈怡的面问道,“行商途中肯定有机会见到从天南地北来的人吧,那高壮士可曾听说过一种异域的习俗。当两个人关系很好时,他们坐在一起吃饭时,就会先点上蜡烛再吃?”

“天黑了,自然就要点蜡烛吃饭了。”高飞觉得边静玉这问题问得很是奇怪。

“不,我的意思是,日头正好的时候,就因为两个人关系不错,于是点蜡烛吃饭。”边静玉说。

高飞摇了摇头,说:“这样奇葩的习俗,我从未听说过。”

边静玉瞪了沈怡一眼。还说你没有把我当祖宗!

沈怡努力而徒劳地解释说:“这是从海外传来的习俗。海外知道吗?他们的语言和我们不一样,风俗自然就和我们不一样。我们表示不同意就说不,他们说漏。我们表示同意就说好的,他们说爷死。”

“好的,就说爷死?”高飞砸了砸嘴,“他们的祖父答应吗?”

第25章

苏氏在家里焦急地等着情况,终于把孩子们等回来了。

沈怡领着边静玉一起去给苏氏请安,特意拿出了边静玉重新为他求的护身符给苏氏看,边静玉又复述了戒嗔师父说的话,苏氏才略有些放心。她对沈怡说:“你日后小心些,莫再把护身符弄坏了。”

边静玉从怀里取出苏氏先前送他的麒麟玉佩,想要还给苏氏,毕竟沈怡现在已经平安了,他不用再拿着玉佩辟邪。苏氏却说既然收了就没有再还的道理,语气温和却态度坚决地叫边静玉好好收着。

然后,沈怡又领着高飞见了苏氏。苏氏正想要雇一护院,知道高飞是戒嗔师父推荐的人,见他人高马大的确实很有威慑力,又知道他一身功夫不错,就忙叫阿墨把他领下去,给他准备了一间屋子。

边静玉见沈家的事情暂时都已了结,就主动提出要告辞了。

沈怡亲自把边静玉送到大门口。边静玉再次嘱咐沈怡,一不要忘了用功,让他记得读书;二不要忘了现在有人在对付他,让他万事小心;三不要忙于生意就忽略了自身,让他一定要好好照顾身体。

沈怡一一应了。边静玉的脸上露出了欣慰的笑容。等边静玉走出门坐上马车离开后,沈怡一拍脑袋,说:“我怎么觉得静玉刚刚说的那番话,我听着如此耳熟?就是他脸上的表情,我看着也眼熟。”

蒋六道:“老爷当年就是这么嘱咐少爷您的。”他口中的老爷自然就是指沈德源了。

沈怡:“……”

“就是边公子脸上刚刚那欣慰的表情都和老爷欣慰时的表情如出一辙。”蒋六又说。

沈怡有些心塞。自家还未过门的小丈夫沉迷于年长人设不可自拔,这该怎么办才好?不过,边静玉之所以这么做,是因为对他心存了期待吧?在他沈家遭遇了一连串打击后,边静玉还坚信他能够重新站立起来。如此一想,沈怡顿时觉得心潮澎湃。背负着家人们的期望,他绝对不会对命运认输的!

高飞就这样在沈家住了下来。他是个很能受得住寂寞的人,因为领了看家护院的任务,他就从来没想过离开沈宅去外头瞧瞧,总是守在沈家片刻都不离开。沈怡很快就发现了,高飞竟然还是个心灵手巧的人!苏氏本来是想要请人来院子里搭个大厨房的,结果高飞一个人就把所有的事情都包圆了。

高飞还重新把围墙砌高了,又给一两间漏雨的破屋子换了瓦砾,真是干活的一把好手。

沈怡投桃报李,并没有因为高飞户籍上的罪奴后代那条记录就克扣高飞的薪资——这对于高飞来说已经是很大的善意了,毕竟他一直生活在歧视中——而且还做到了自己说的话,真让高飞吃饱了!

话说,当阿墨第一次看见高飞吃饭的样子时,他差点把眼珠子都瞪出来。

等到沈巧娘快要出月子时,沈怡的外卖生意开始做起来了,而钱家也终于答应了和离的事,给沈家送来了和离书。苏氏捏着和离书,虽是松了一口气,却也觉得女儿命苦,背地里又偷偷大哭了一通。

苏氏从不当着孩子们的面哭。不是怕丢人,而是不想让家里常笼罩着悲悲戚戚的气氛。

沈怡本想领着高飞去钱家抬嫁妆,毕竟高飞长得高大很有威慑力,但安平伯府及时送来了十几个穿着伯府统一下人服饰的小厮,这就是给沈家撑腰的意思了。沈怡就让高飞留在了家中、看顾家人。

沈怡在钱家见到了钱松禄。

钱松禄被钱英下狠手揍了一顿,躺在床上足足养了一个多月,勉强才能下床。沈怡指挥众人抬嫁妆时,他就扶着墙,站在自己的屋子里朝外看。沈怡远远看到了钱松禄,没有上前去打招呼的意思,只觉得这钱松禄瞧着阴沉沉的。沈怡心里就奇怪了,你不是嫌弃我姐吗,不是外头又有了吗,现在我姐和你彻底没关系了,你难道不喜大普奔吗?呵,做出这副伤心的样子给谁看!还是说,钱松禄其实没有伤心,只是觉得和离一事丢了他的面子,因此记恨着沈怡也记恨着促成了这件事情的安平伯府?

沈怡暗自摇了摇头,觉得钱英下手还是轻了。他以后一定要找机会补上。

沈巧娘的嫁妆其实已经用掉了一些,这倒不是钱家贪了她的嫁妆,而是她自己正常用掉的。比如说,当初嫁妆里有布料,有些名贵的布料反倒是不经放的,沈巧娘就干脆把布料裁了做衣服了。钱英不知道是不是心中有愧,对于这种被正常用掉的嫁妆,他都按照沈巧娘嫁过来时的嫁妆单子补齐了。

除此以外,钱英还拿出了一个盒子,瞧着大小估计是装银票的。

沈怡道:“钱大人,你这是什么意思。”都已经拿到和离书了,再不用勉强自己叫钱英伯父了。

钱英呐呐地说:“给、给孩子的。”

沈怡立马面一沉,道:“我们沈家虽然遭了不少事,但妮儿是我姐的亲女儿,是我的亲侄女,我们总不会亏待了孩子。我娘早就说了,待到我爹回来,叫他亲自给妮儿起个学名,好记到族谱里去。”

沈家人已经决定要把妮儿记在沈家的族谱里。这意味着,她和钱家再也没有什么关系了,至少沈家人是这么认为的。妮儿其实是沈怡的外甥女,他偏要说妮儿是侄女,这并不是口误。他是故意的。

此时不同于后世。

若是后世,那么父母离婚后都有赡养孩子的义务,没必要为了争一两口气就不要渣男家给出的赡养费。但此时的很多律法其实都是保护男性权益的。按照本朝律法来看,若是钱家有意要争,那么妮儿的归属权在大多数情况下都会被判给钱家。她跟着母亲归了沈家,这对于沈家、对于妮儿本身来说都是一件不名誉的事。不过,人活着,有时候就是为了那个名。但人活着却也不能单单为了那个名。妮儿留在钱家,在名声上确实没什么妨碍了,但她在钱家能有好日子过吗?那必然是不能的!所以,沈家人绝对不能让钱家人再和妮儿有什么纠葛。钱英拿出来的东西,无论是什么,沈怡都不会收下。

钱英还想要劝,然而一切都是徒劳。

沈怡深深地看了钱英一眼。钱英近来苍老了很多,但沈家人绝对不会原谅钱家人。

沈家这边忙着和离,边家这边却忙着成亲。定亲多年的边嘉玉终于要娶妻了!因为边嘉玉是安平伯府的继承人,他又是这一辈孩子里第一个成亲的,所以婚宴设得极为热闹。安平伯恨不得把场面摆得越大越好。边静玉作为边嘉玉的兄弟,要帮他一起去柳家迎亲,要帮他挡酒,还要帮忙招待客人。

不知道边嘉玉本人成一次亲是什么感想,反正边静玉累得够呛。

边静玉平时喝酒不多,但作为婚宴上挡酒的人,这次肯定是喝多了。待到他第二天起床时,他觉得自己的脑袋还一抽一抽地疼着。但他靠毅力咬牙起床了。因为第二天要认亲,他可不敢误了时辰。

柳三姑娘出自镇国公府。镇国公府虽是武勋之家,毕竟传承了好几代,对姑娘的教养都很不错。鲁氏坐在高位上,见边嘉玉和柳三姑娘这对新婚小夫妻相携走来,心里先忍不住赞了一声,很快又起了一点点埋怨。同样是儿子,瞧瞧边嘉玉的亲事,这柳三姑娘看着就是个好的。再瞧瞧边静玉这边,沈怡再好,那也是男的,虽然鲁氏现在很喜欢沈怡,但到底还是埋怨安平伯当初做出了这样的决定。

柳三姑娘恭恭敬敬、大大方方地敬安平伯和鲁氏喝了茶,鲁氏就跟着安平伯给了红包。

鲁氏给的红包不轻。这一个是因为她手头宽绰,没必要扣扣搜搜。第二个是因为她想要在一开始就把自己的态度摆出来,她虽对边嘉玉关心不多,但绝对不会是那种会苛待边嘉玉、磋磨长子媳妇的人。第三个则是因为她觉得礼多人不怪,此时对新媳妇好点,也盼着这新媳妇日后别整日给她找事。

在边嘉玉成婚前,鲁氏特意打听过柳三姑娘的性情,知道她随了她的父母,都是文人的性子,肯定不喜欢金啊、银啊这种俗气的东西,就特意想办法找到一根古朴大气有诗意的玉簪子。那玉簪子还是蝙蝠、石榴纹路的,寓意多子多福,作为新婚的礼物是最好不过的了,想来柳三姑娘一定会喜欢。

柳三姑娘一路认亲,到了边静玉这里,他是弟弟,不用给长嫂备礼,反倒是长嫂需要为他准备礼物。边静玉亲自从长嫂的陪嫁丫鬟手里接过了礼物,微笑着对边嘉玉和柳三姑娘说了好几句吉祥话。

整一套认亲过程都很和谐。

鲁氏的心情一直很不错。等仪式结束,她回到自己的院子时,忽然想起了柳三姑娘今日奉上的鞋袜衣服,就叫人把新嫁娘做的针线都拿来,若是她穿着合适,这两天就上个身,也是给新嫁娘面子。

结果,当她拿起柳三姑娘做给她的衣服打量时,她的脸顿时就黑了。

第26章

当边静玉特意来给鲁氏请安时,鲁氏的脸依然黑得不行,她气坏了。

边静玉一进屋子就察觉到了气氛不对,立刻朝鲁氏身边的大丫鬟看去。因为鲁氏和边静玉母子关系好,鲁氏身边的人待边静玉自然很亲近。大丫鬟朝着摆在鲁氏面前的新衣服一努嘴,意思是鲁氏生气和这衣服有关。边静玉的目光就落在了那件衣服上。这衣服瞧着可真华丽啊,眼睛都要被闪瞎了。

边静玉笑着凑到了鲁氏面前,道:“娘,这是谁惹我娘生气了?儿子帮你找他出气,好不好?”

鲁氏最在意的就是边静玉这个儿子了,见儿子来了,哪里舍得对着自己的儿子摆脸色。不过,她心里到底是不爽,拎着衣服的一角提到边静玉面前,说:“你瞧瞧,送我这样的衣服,她什么意思!”

边静玉好奇地问:“这衣服是谁送来的?莫非是舅舅?”这衣服整一个就是鲁家舅舅的品味啊!

因柳氏敬茶献衣服时,衣服整整齐齐被叠好了放在托盘里,衣服上还摆着一双新鞋子,还有手帕等物品,所以大家都没有细看衣服本身。边静玉真不知道这衣服会是他新鲜出炉的嫂子送的。这衣服说好听点是华丽,说难听点就是俗气了,用金线绣了大朵大朵的牡丹,上面还缀着各种颜色的珠子。

这衣服肯定是一件值钱的衣服,这话没得说。要是把这衣服拆了,把上面的金线银丝分一分,再把那些珍珠粒、翡翠粒、红珊瑚粒分一分,估计能养活好几家穷人,让他们整年都吃上精细的白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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